突破博伽梵歌與新約聖經的相似點所形成的福音障礙
摘要
在印度家喻戶曉的《博伽梵歌》(Bhagavad gita),簡稱為 Gita,由 克里希那(Krishna)所講述,是印度教中最重要且最廣泛為人所閱讀的經 典。《博伽梵歌》與《新約聖經》當然有極大的差異,但這二部經典中的 相似教訓,以及克里希那和基督二者之間的相似點,長久以來吸引了許多 學者的關注。因著這些相似之處: 使基督徒感到震驚,甚至懷疑其信仰的 源頭是神的啟示或異教的經典;使印度教徒感到興奮,自豪於其經典是世 界上主要宗教的源頭;使無神論者得著有力的論證,證明信仰不過是人文 現象,是人創造了神。本文從三方面呈現這些相似點並加以討論。第一、 二者之間相似的教訓。第二、二者之間相似的生平紀載。第三、印度教中 的核心思想與新約思想的混淆,包含六方面:(1)三神一體(trimurti)與三一 神(Triunity),(2)阿凡達(Avatar)與成為肉體,(3)阿特曼(Atman)與人的 靈,(4)業的律(law of karma)與罪,(5)輪迴(samsara)與重生,(6)解脫 (moksha)與救恩。本文旨在以平行的方式逐一呈現這些相似的項目,並討 論這些相似點所形成的障礙,並輔以新約聖經的神觀,基督觀,人觀與救 恩觀,尋求傳福音的切入與突破點。「相似」、「障礙」、「突破」,這 三個觀點是本文的要旨。本文認為相似並非相同,類似也非同源,這些相 似點有被刻意放大之嫌,引起過度的注意與引用,因而形成仿冒品,造成 另一位耶穌,不同的福音。這些混淆的理論與思想,立起了阻擋人接受福 音的高寨,須予以辯證,藉此瞭解如何向印度教徒分享福音。
關鍵字: 博伽梵歌,新約聖經,克里希那,基督,福音
壹、前言
依人口而論,全世界每遇到七個人中,有一人是印度教徒(Hindu)。 印度教(Hinduism)是世界人口中的第三大宗教,因著眾多印度人口向外移 民的影響,印度教思想與信仰也逐漸向全世界擴展。以美國為例,有百分 之十八的國際留學生來自印度,其中多數為印度教徒。目前在美國的印度 教徒,雖然仍屬少數(少於百分之一),但大多數擁有高學歷,屬於高收入 與高社經地位的社群。因此,一些印度教中的核心思想,如輪迴 (reincarnation),業力(karma),瑜珈(yoga)等觀念,也漸漸進入美國的主流 社會中。據統計有將近四分之一的美國人,接受輪迴的觀念 [11]。有鑑 於此,如何向印度教徒分享福音真理,應是今日基督徒與教會該領受的重 大福音使命。向印度教徒傳揚福音最大的障礙之一,不在於信仰的差異所
遭受的拒絕,而在於教訓與道理的混淆,如同真花與假花難辨,而受到包 容式的接納。
當我們向印度教徒陳明福音或同讀一段新約聖經後,有相當高的比例 予以贊同,並認為為他們的教訓和我們相似,甚至是完全一致。特別是受 過高等教育,擁有良好社經地位的印度教徒,因閱讀過相關典籍,更是如 此回應。這類的贊同與相似,幾乎涵蓋了所有重要福音主題。例如:獨一 真神、三一神、基督是神成為肉體、人的靈、與神聯合、與神是一,甚至 是主觀的經歷,如否認己等;都可在印度教思想與經典中找到相似的發 表。新約聖經中的一些段落,耶穌基督的教訓和生平,也可在印度教經典 或傳說中發現一些相似的內容。本文的目的乃是呈現《博伽梵歌》與印度 教思想中,一些與《新約聖經》相似之處及其所產生的障礙,並點出突破 之道。
貳、研究背景
一、相似的原因與影響
《博伽梵歌》雖存在一些表面與《新約聖經》的相似點,但絕大部分這 二者的思想是大相逕庭的。這些小部分的相似點卻能引起重視,主要原因 有二:第一、這些相似點吸引了許多學者的注意與研究,有些專文與專書 的探討,在網路上也可以輕易搜尋到相關的文章與研究。第二、有些印度 教的教師,為了將印度教思想傳入西方社會,而刻意強調耶穌基督與克里 希那的關係。最著名的是克里希那知覺運動(Krishna consciousness movement)的最早期推動者 – 帕布帕德(Prabhupada)。他將印度教的經典傳 佈到英語系的國家,並宣揚克里希那的知識。他認為耶穌是克里希那的代 表(representative),是神的兒子,是屬靈的導師。如果一個人愛克里希 那,他必然也愛主耶穌。如果一個人全然愛耶穌,他也必然愛克里希那。 如果一個人認識克里希那,他也會認識耶穌;如果一個人認識耶穌,也將 會認識克里希那 [8]。在《博伽梵歌原義》(Bhagavad gita As it is)第十一章 55節論道: 『事奉我並以我為他人生至高目標的人,對萬物都是友善的。 (He who works for Me, who makes Me the supreme goal of his life, and who is friendly to every living being.)。』對於這段話,帕布帕德(Prabhupada)下了 一個註解說到: 『獻身於克里希那的信徒,對每個人都是友善的。』接著 他以耶穌基督的釘死,作為解釋這段話的主要例子。他說: 『在歷史上有 許多人犧牲生命,獻身於傳佈神的知覺(God consciousness),其中絕佳的 例子就是耶穌基督,為著傳佈神的知覺而被不信者釘死十字架。在印度也 有許多相同的例子,為著傳佈克里希那知覺而犧牲生命。』這段話不僅將 耶穌與克里希那連結,甚至進一步將耶穌與克里希那的獻身者連結,而將 耶穌置於克里希那之下。
由於這類思想被傳佈,至少帶進以下四方面的影響。第一、對普遍印度 教徒而言,這些相似點,更加強了他們對於印度教的肯定與崇敬,認為印
度教的經典是其他經典的源頭,並有兼容並蓄,包羅與融合的性質。第 二、對於受過良好教育並研讀過印度教相關經典的印度教徒而言,當他們 聽見聖經的某些真理時,便自然的連結到印度教思想中相關之處,進而認 為他們已經了解,但事實上是誤解。這樣的思想與理論成為他們接受福音 的堅固營壘,成為阻擋人認識神而立起的高寨 (林後十 4)。這方面將是本 文論述的要點。第三、對於基督徒而言,這些相似點使部分信心不堅固的 基督徒懷疑自己信仰的源頭,是否有抄襲其他宗教經典之嫌。第四、對於 無神論者,更使他們相信信仰不過就是一種人文現象,哲學思想,是人的 思想創造了神。
二、《博伽梵歌》在印度教經典中的重要性與獨特性
印度教有三大經典,《吠陀》 (Vedas) 、《奧義書》 (Upanishads)、 《博伽梵歌》(Bhagavad Gita)。《博伽梵歌》(簡稱《梵歌》(Gita)), 意 為神之歌 (The Song of God),記載克里希那(Krishna)與王子阿朱納(Arjuna) 之間的一場對話,是一部史詩型的經典。《摩訶婆羅多》與《羅摩衍那》 為印度的二大著名史詩。《薄伽梵歌》出自史詩《摩訶婆羅多》 (Mahabharata) 的第六篇; 全書共分為十八章, 包含七百首梵文詩。此書 被印度教譽為宇宙終極知識(ultimate knowledge)與絕對真理(absolute truth) 的經典對話,是絕對智慧者的不朽甘露。此書的重要性可顯於以下四方面: 第一、它不僅是印度家喻戶曉的經典,更是全世界最廣泛流傳,被世上最 多的人閱讀過的印度教經典;有印度教的「新約聖經」之稱,為印度教人 民的生活規範與心靈指引。第二、以文明思想發展史而言,此書對於印度 思想界有莫大的影響,而且是印度思想家的精神支柱,它在古印度的歷史 地位應該與《道德經》在中國的歷史地位相當,是標誌性的哲學經典著作 之一。第三、在全世界對印度教與印度思想的研究中,此書是學者們引用 最多的文獻。第四、這是最獨特的一點。在印度教思想中,它是唯一一本 被視為神直接說話的記載,而不是神的代言人或者先知言論的經典,所以 被賦予特殊的神聖性。這些都足以證明《博伽梵歌》是探討印度教思想中 不可或缺且最重要的經典,也是我們選擇《博伽梵歌》作為探討此一主題 的主因。
參、相似之處
本節將《博伽梵歌》與《新約聖經》相似的經文陳列出來,並且對克 里希那之生平與工作,與主耶穌之生平與職事作一對比。
一、經文
本文所引用的《博伽梵歌》經文,英文部分採用英文版的《博伽梵歌原 義》[6] ,這本書在英語世界中是流通最廣的《博伽梵歌》譯本,中文部 分是直接自行翻譯自英文譯本。《新約聖經》經文,中文引用《新約聖經 恢復本》[1] ,英文引自 The New Testament Recovery Version [9]。
1.所是與本質
a.包羅萬有
《博伽梵歌》: 『我就是目標、維持者、主、見證人、居所、避難所、並 最親愛的朋友。我就是創造者和毀滅者,是一切事的根基、是安息之處與 永遠的種子。(I am the goal, the sustainer, the master, the witness, the abode, the refuge, and the most dear friend. I am the creation and the annihilation, the basis of everything, the resting place and the eternal seed.)』(BG 9:18)。
《新約聖經》: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 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 6)。(Jesus said to him, I am the way and the reality and the life; no one comes to the Father except through Me.)』(John 14:6)。
b.永遠性
《博伽梵歌》: 『認識我是無生之始,是世界至高的主。(He who knows Me as the unborn, as the beginningless, as the Supreme Lord of all the worlds.)』(BG 10.3a)。『你是沒有起始,也沒有終了的,你的榮耀是無限 的。(You are without origin, middle or end. Your glory is unlimited.)』 (BG 11.19a)。
《新約聖經》: 『祂無父,無母,無族譜,既無時日之始,也無生命之終 (來七 3上)。(Being without father, without mother, without genealogy; having neither beginning of days nor end of life.)』 (Heb 7:3a)。
c.是光
《博伽梵歌》: 『我住在他們心裏,以知識之光的照耀驅除無知所生的黑 暗。(I, dwelling in their hearts, destroy with the shining lamp of knowledge the darkness born of ignorance.)』(BG10.11)。『你的形體因閃耀的光輝而難以 看見,這光輝向各處傳佈,如同烈焰或太陽發出不可估量的光芒。(Your form is difficult to see because of its glaring effulgence, spreading on all sides, like blazing fire or the immeasurable radiance of the sun.)』(BG11.7a)。
《新約聖經》: 『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 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 12)。(Again therefore Jesus spoke to them, saying,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he who follows Me shall by no means walk in darkness, but sha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John 8:12)。 『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林後四 6 上)。 (Because the God who said, Out of darkness light shall shine, is the One who shined in our hearts.)』 (2 Corth 4:6a)。
2.與萬有的關係
《博伽梵歌》: 『阿朱那,我是至高的魂,安置於所有活物的心內。我是 萬有起始、內容、與終結。(I am the Supersoul, O Arjuna, seated in the hearts of all living entities. I am the beginning, the middle and the end of all beings.)』(BG 10.20)。
《新約聖經》: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是今是昔是以後永 是的全能者(啟一 8)。(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ys the Lord God, He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coming, the Almighty.)』(Rev 1:8)。『我是 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啟一 17)。(I am the First and the Last.)』(Rev 1:17)。
3.與創造的關係
a.起源
《博伽梵歌》:『哦!至高者,你是萬有的起源,是萬物之主,是神中之 神,是宇宙的主。(O Supreme Person, origin of all, Lord of all beings, God of gods, Lord of the universe!)』(BG 10.15b)。『我是一切物質與屬靈世界的 源頭;萬有從我而出。(I am the source of all spiritual and material worlds. Everything emanates from Me.) 』(BG 10.8a)。
《新約聖經》:『萬物是藉著祂成的;凡已成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成 的(約一 3)。(All things came into being through Him, and apart from Him not one thing came into being which has come into being.) 』(John 1:3)。
b.維繫
《博伽梵歌》:『高於一切的財富與真理。一切都維繫於我,猶如一條將 珍珠串連一起的線。(O conqueror of wealth, there is no truth superior to Me. Everything rests upon Me, as pearls are strung on a thread.) 』(BG 7.7)。
《新約聖經》: 『因為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 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裏面 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在祂裏面得 以維繫(西一 16-17)。(Because in Him all things were created, in the heavens and on the earth,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whether thrones or lordships or rulers or authorities; all things have been created through Him and unto Him. And He is before all things, and all things cohere in Him.) 』(Col 1:16-17)。
4.與信徒的關係
a.互相內在
《博伽梵歌》: 『一個真正瑜珈的修行者看見我在一切之內,並且看見一 切在我裏面。事實上,認識自我的人可看見我是至高的主,無所不在的。 (A true yoga observes Me in all beings and also sees every being in Me. Indeed, the self-realized person sees Me, the same Supreme Lord, everywhere.) 』(BG
6:29)。『看見我是無所不在並看見萬有在我裏面的人,我從不離開他, 他也從不離開我。(For one who sees Me everywhere and sees everything in Me, I am never lost, nor is he ever lost to Me.) 』(BG 6:30)。
《新約聖經》: 『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約六 56 下)。(abides in Me and I in him.』(John 6:56b) 。『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 面。(約十五 4 上) 。(Abide in Me and I in you.) 』(John 15:4a)。『我在他 們裏面,你在我裏面,(約十七 23 上)。(I in them, and You in Me.) 』(John 17:23a)。
b.不致滅亡
《 博 伽 梵 歌 》 : 『 皈 依 於 我 的 人 , 不 至 滅 亡 。 (My devotee never perishes.) 』(BG 9:31b)。
《新約聖經》:『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約三 16)。(Everyone who believes into Him would not perish.) 』(John 3:16)。
c.從罪得釋放
《博伽梵歌》:『認識我的人…就不受迷惑,是已從罪得釋放。(He who knows Me … — he only, undeluded among men, is freed from all sins.) 』(BG 10.3)。
《新約聖經》: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 18)。 (And having been freed from sin, you were enslaved to righteousness.) 』(Rom 6:18)。
以上經文的字面上相似,確實令人好奇。但若稍微仔細查看,事實上,有 極大的不同。而形成相似的原因,可能是抄襲、可能攙混、也可能是很高 的哲學思想。倪柝聲說: 『印度人的哲學高於普通人甚多』[5]。這確實 是一個例子,高的哲學與神聖啟示會讓人難以分辨。至於,何為哲學,何 為神聖啟示,這需要另有專文探討,本文不多著墨。
二、生平與職事
關於克里希那與耶穌二者生平與職事的相似點,全面性的涵蓋了二者 的出生、為人生活、死與復活和再來等階段,如表 1所示。
表 1 克里希那與耶穌之生平與職事的相仿之處。
生平階段 克里希那 耶穌 可議之處
出生 由 一 位 名 為 達 瓦 蒂 (Devaki)的童女所生。
童女馬利亞所生。(路 一 27-31)
克里希那是這位「童 女」的第八個兒子。
《博伽梵歌》未記載。
出生 生為王室後裔。 大衛的子孫(太一 1) 許多歷史名人都有類似 背景,這並不獨特。
為人生活 有天使,智者,牧人見 證,並有人獻上黃金,乳 香與沒藥。
為星象家尋訪朝拜(太 二 1-12)
《博伽梵歌》未記載。
為人生活 父親是木匠。 人稱為木匠的兒子(太 十三 55)
《博伽梵歌》未記載。
職事 在 恆 河 (Ganges river) 受 浸。
在約旦河受約翰的浸 (太三 13-17)
《博伽梵歌》未記載
職事 能行異能,奇事,神蹟; 他叫死人復活,醫治痲 瘋,使聾子聽見,瞎子看 見。
使瞎子看見,瘸子行 走 , 患 麻 風 的 得 潔 淨,聾子聽見,死人 復活,窮人有福音傳 給他們。(路七 22)
許多宗教人物都有類似 的記載,這也不算獨 特。
職事 在門徒們面前變化形像 (transfiguration)。
在彼得、雅各、約翰 面前變了形像,臉面 發光如日頭,衣服變 白如光。(太十七 1-2)
許多宗教人物都有類似 的記載,這也不算獨 特。
死與復活 他從死人中復活並升天。 被釘死十架,第三日 復活(太十六 21,徒 一 11 )
有人宣稱發現他的骨 頭,且《博伽梵歌》未 記載復活與升天。
再來 將再臨並與使地荒涼的邪 惡魔君爭戰。
基督與得勝者同來, 並與敵基督同其軍隊 爭戰(啟十九 11-19)
這是對於印度教三大主 神之ㄧ毗濕奴(Vishnu) 的記載,應該是混淆了 克里希那與毗濕奴。
以上九方面關於二者生平與職事的相似,大多未記載於《博伽梵 歌》,而是出於民間傳說。印度人喜歡講故事,有許多神話故事和宗教經 典。提到歷史,他們喜歡說:“從前有個國王……”,至於該國王的真實 姓名、籍貫、生卒年月等基本材料,幾乎全無。馬克思曾形容印度是個沒 有歷史的國家,意即沒有照史實編寫的歷史。印度教的經典也有類似的情 形,並非一次完成的,而是後來照著許多故事和想像加上的。因此一些有 違常理的故事,仍被廣為流傳。例如,克里希那出生之前,她母親已生了
七個孩子,如何還是童女呢?死而復活,又怎能還發現屍骨? 《博伽梵 歌》成書時間比《新約聖經》大約早了二百年,但這些不在《博伽梵歌》 裏的傳說,大多出現於《新約聖經》形成之後。二者的故事可能因著歷史 與地理上人口遷移的關係,彼此混淆相加並流傳。究竟是聖經抄襲了印度 教思想,還是印度教傳說採自聖經,熟先熟後,各有論點。原因和動機又 是為何呢?目前仍缺乏相關的考據。因此本文不在此多著墨,僅作為未來 研究之主題。
三、因著相似所產生的障礙
以上歸納克里希那與耶穌這二者間被認為相似的要點;接著討論因著 相似所形成的福音障礙。《博伽梵歌》與新約聖經中常被討論的相似之 處,可歸納為以下三方面。第一、此二者之間相似的教訓,特別是克里希 那的教訓與耶穌基督的教訓。第二、克里希那的生平與耶穌基督的生平, 這部份的相似引起許多人的興趣,但事實上關於克里希那的生平,於《博 伽梵歌》中並沒有直接的記載。這部份只可視為傳說,無法作學術性與客 觀的討論,因此本文僅列出常被提出的相似生平,但不作討論與研究。第 三、是印度教信仰所涵蓋的核心思想[10],與新約中思想的一些表面相 似,可歸納為以下六方面。第一,印度教神觀中的三位主神,似乎相似於 聖經中的三一神的思想。第二,印度教中極核心的思想「真我」 (Atman),似可類比為聖經中人的靈(human spirit)。第三,克里希那是三位 主神中第二位的成為肉體(incarnation)與神的具體化身(Avatar),相似於耶 穌基督是神格中的第二者,是神的成為肉體與具體化身。第四、人的行為 所產生的自然影響與結果,被稱為業力(karma),也常與聖經中對於罪的 思想混為一談。第五、印度教核心思想中的輪迴(samsara, reincarnation, born again),被許多人誤解為相似於聖經裏的重生(regeneration, born anew)。第六、是印度教思想中的釋放或解脫(moksha, liberation),進而與 神聯合,與神成為一;與聖經中救恩(salvation)的思想相混淆。這六方面 均形成福音的障礙,因此必須以聖經真理尋求突破之道。
肆、對障礙的突破之道
因著前節所述經文及二者的生平與職事之相仿之處,造成福音上的障 礙,其突破之道,分述如下。
一 、神觀
1.印度教的神觀
印 度 的 神 觀 是 兼 容 一 神(monotheism), 多 神(polytheism)與 汎 神 (pantheism)的哲學思想。本段落旨在說明,印度教的神觀如何能很技巧 的,使「一神論」,「多神論」與「泛神論」,同時合諧共存,而不相排 斥與矛盾。
「一神論(monotheism)」,是指相信一位神的存在,或是相信神的唯 一性。《吠陀經》後半部分即《奧義書》反映印度教神觀之一大發展,裡 面少提諸神,反而多談一位不可知的終極實際,稱為「梵」或「婆羅門」 (Brahman)。梵有以下四點特徵。第一、「梵」是普及並存在於萬物中的 (the all-pervading world-soul),這點使「一神」與「泛神」能兼容。第二、 「梵」主要有三方面的顯現,這點使一神與多神能融合。第三、「梵」存 在人裡面,是人的真我(real-self)即阿特曼(Atman),也稱為小梵,人裏 面這部分完全與這終極實際同等,所以人即是神,人可以成為神;這點也 使一神與多神能並存。第四、「梵」是至高無上的真實,梵既不具有任何 屬性,也不表現為任何形式;他超越於一切時空,「梵」是萬物的原因和 構成萬物的基礎。梵最初並沒有形像,在自然裡他雖非人格化身,有時卻 也以人格化形像出現,後來則被表現於不同的印度神祇身上,因此能兼容 一神、多神與泛神的觀點。
「多神論(polytheism)」,指信仰或崇拜許多神。印度教之所以能兼 容 一神 與多 神 的思 想 ,基 於最 高 存在 的「 梵 」在 三 方面 的顯 現 (manifestation),這三方面形成印度教的三大主神,第一是梵天(Brahma)、 第二是毗濕奴(Vishnu)、第三是濕婆(Shiva),有「三神一體」(trimurti)的 說法。這三者是在創造宇宙過程中所起的三種不同作用或力量。除了至高 的梵與三大主神之外,據印度教指稱,世上共有三億三千萬男女眾神,是 由一神所產生的許多化身,使印度教的多神崇拜對於一神論並沒有排斥 性。
「泛神論(pantheism)」,相信世界上一切皆是神,將自然界與神同 等。早期的印度教經典如《吠陀經》等提到許多神祇,其中大部份都是自 然現象如風暴、水、火之化身,因而有水神、火神、風神、太陽神。還有 各種動物神崇拜,主要是象頭神、猴神、牛神,蛇神等。這些動物神大多 為眾神的坐騎,是超自然力量的化身,也有很大的影響力。在印度教信仰 中,還有植物、河川萬物皆有神,都是膜拜的對象。以牛為例,應該生活 在田野的牛,卻在大街小巷悠閒的走著。在新德里的馬路上,車輛壅塞且 川流不息,人車爭道,各式車輛喇叭齊鳴,但一遇見過馬路的牛隻,駕駛 人立刻變得很有耐心,禮讓牛群,甚至有時牛群就直接坐在馬路中間,車 輛只好繞路而行。甚至食物也是神。在與印度人用餐的經驗裏,曾經在用 餐時與他交談,似乎不願回應,後來才小聲說道,等我用完餐再和你說 話。餐後,他解釋說,因為食物是神,正在吃神、享受神時,是不能說話 的。顯見,泛神論的思想,不僅在於宗教崇拜,也深遠的影響了印度人的 日常生活。印度教思想認為萬物都從梵而來,因此梵與萬物並無分別,萬 物皆為婆羅門。在《博伽梵歌》九章四至六節提到,『我未顯現的形體瀰 漫於全宇宙中,一切都在我裏面,但我不在他們裏面…雖然我是一切活物 的維持者,並且我無處不在,…正如風的吹動是無所不在的,始終存在於 天空中,一切的受造之物也都存在於我裏面(By Me, in My unmanifested form, this entire universe is pervaded. All beings are in Me, but I am not in
them. And yet everything that is created does not rest in Me. Behold My mystic opulence! Although I am the maintainer of all living entities and although I am everywhere, I am not a part of this cosmic manifestation, for My Self is the very source of creation. Understand that as the mighty wind, blowing everywhere, rests always in the sky, all created beings rest in Me.) 』( BG 9:4- 6)。這樣的哲學思想,巧妙的使一神即至高的梵,與泛神即一切受造之 物,這二個原本相矛盾的思想得以合諧共存。
2.三神一體(trimurti)與三一神(Trinity)
大英百科(Encyclopedia Britannica)線上版,關於三神一體或三相神 (trimurti)的條目中提到,意指三位一組(the Hindu Trinity, or Triad)的印度 教主神―梵天(Brahma)是造物者(creator)、毗濕奴(Vishnu)是維護者 (maintainer)或保護者(preserver),以及濕婆(Shiva)是破壞者(destroyer)或變 化者(transformer) [7]。有些學者認為,由於三相神代表神在宇宙的各種作 用,可藉此調和三者彼此之間的關係,並可與一神論合諧共存,即最終真 理(ultimate reality) 「梵」(Brahman,婆羅門)的概念。本文將 Brahman 譯為 「梵」或「婆羅門」,將 Brahma 譯為「梵天」或「婆羅摩」。迦梨陀娑 (Kalidasa, 西元四至五世紀)所作的《鳩摩羅出世 (Kumarasambhava)》一 詩中闡述三相神之處蔚為經典。
關於這三位主神與「梵」的關係,可歸納為以下三點:第一、以重要 性與地位而言,三相神僅次於「梵」。第二、以功用而言,這三者是 「梵」在創造、保護與破壞這三方面功用的顯現。第三、這三者彼此之間 的關係,有相異的一面也有相同的一面。相異在於他們各有不同的職責與 功用,相同在於他們是同一至高真理(supreme reality)的顯現。
由上可知,印度教的「三神一體觀」或「三相神觀」與聖經中啟示的 「三一神」,截然不同。第一、印度教的三位主神是次於「梵」的,彼此 在重要性與地位上有大小高低之分,是「次位論」或「隸屬論」 (subordinationism)的觀念。第二、這三神之間彼此不僅有功用上的分別, 根據印度教的傳說中,還有許多彼此爭競的事。在印度教信徒心中也有不 同的地位,不同的印度教廟宇高舉不同的敬拜對象,甚至對於最喜歡的神 還有網路票選活動。他們受到不同程度的崇敬,這明顯是多位分開的神, 而 非 獨 一 真 神 。 第 三 、 三 位 主 神 並 非 從 永 遠 到 永 遠 同 時 共 存 (coexistence),專司創造的「梵天」在創造後即進入萬物中而不在了, 「梵天」(Brahma)只是「梵」(Brahman)的暫時具體化的顯現,因此,他 雖為三位主神的第一位,但印度教中幾乎找不到敬拜他的寺廟。這表示彼 此之間不同等且不永遠共存的情形,是類似型態論(Modalism)的思想,認 為三者只是神的三種接續的彰顯,在功用或者說行動上,是三種暫時的形 態。
以上三點顯然與聖經中三一神的啟示完全有別,聖經啟示,只有一位 獨一的神,卻有父子靈三者的講究。父子靈三者都是神,都是永遠的,是 同時存在,且是互相內在,而不相分離的。沒有任何次位思想中上下從屬 的關係,也沒有彼此的爭競的不同等關係,更沒有任何一者在時間上暫時 不存在的情形。新約聖經不僅有關於三一神的啟示,也揭示神之所以三一 的原因。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神的愛,聖靈的 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裏題到三件東西:恩、愛和交通。這說出神 所以是三一的原因,乃是要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作到我們裏面,給我們 享受,作我們的一切。所以,父、子、靈,並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來 給我們得著並享受的三方面。關於神之所以是三一的原因,可作為突破印 度教中混淆且大融合之神觀的福音切入點。
二、阿凡達(Avatar)與一次而永遠成為肉體的救主
在印度傳福音時,嘗試著問他們三個問題。第一、宇宙中只有一位獨 一的神?幾乎所有人都贊同。第二、耶穌基督是神?也幾乎沒有任何人反 對。按著邏輯,很自然地進入第三個問題,所以神就是耶穌基督?此時, 幾乎所有的人都不同意。這對我的邏輯思考確實是個挑戰。漸漸的,我領 會到向印度教徒傳福音只符合邏輯是不管用的,還需瞭解他們的宗教哲學 思想,雖然用同樣一個詞,他們的領會常是不同的。根據《博伽梵歌》十 章 21節,克里希那說他就是毗濕奴 (Of the Ādityas I am Vishnu),他是三 大主神之一毗濕奴(Vishnu)的成為肉身(incarnation),是他的第八位化身, 阿凡達(Avatar)意指神的成為肉體(incarnation of God),或神的具體 化 身 ( embodiment of God ) 。 在 印 度 教 中 毗 濕 奴 有 十 位 阿 凡 達 (Avatar),而克里希那是第八位。有一部極賣座 3D 科幻影片《阿凡 達》(Avatar),就是在詮釋印度經典中的神話故事,說到,人間守護神 毗濕奴有十個化身,每次人類瀕臨災難和毀滅時,毗濕奴便會降世化身, 拯救世人,成為世人的救主。《博伽梵歌》四章 7節提到克里希那降世的 原因,『無論何時或何處,當邪惡橫行之時,我就會降世為人。 ( Whenever and wherever there is a decline in religious practice, O descendant of Bharata, and a predominant rise of irreligion — at that time I descend Myself.)』因此,當我們向印度教徒傳福音時,若提到耶穌是神的具體化 身,是神成為肉體,他們都非常的贊同,但他們心裏所想的可能是,耶穌 基督也是阿凡達之一來降世救人。
新約聖經中論到基督的啟示至大至深,但這部分並非本文要旨。在此 只簡單提出二方面,作為突破這方面福音障礙的切入點。第一、基督的永 遠性與絕對性。祂並非像毗濕奴是次於至高神的主神之一,也不像克里希 那,在某一個時刻,成為神的具體化身之一。祂是從永遠到永遠都是神, 不像有些人認為,基督不是從已過的永遠,就與神同在就是神,乃是到了 一個時候,才成為神才與神同在。這想法是錯的。基督的神性是永遠而絕 對的。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祂一直與神同在,祂就是神。第二、
基督作為救主是一次而永遠的完成救贖工作,不需要多次或多位的具體化 身,不是時代性的救世英雄。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七節,『因為祂獻上自 己,就把這事一次永遠的作成了。』同書的九章十二節,說到「這事」意 指永遠的救贖,『並且不是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乃是藉著祂自己的血, 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這二處經文都強調「一 次永遠」(once for all),這全然超越宗教思想裏,一個時代接續一個, 時代性救世主降臨的觀念。
三、阿特曼(Atman)與人的靈(human spirit)
在印度所使用的福音單張《人生的奧秘》,其中論到人的靈,北印度 語(Hindi)的翻譯為「阿特曼」(Atman),所以當我們傳福音提到人的 靈,他們都很自然地贊同並接受。但事實上的情形是,印度教裏並沒有關 於人的靈的思想,他們所贊同的,所理解的,完全是另一個思想。印度教 徒相信「梵」(Brahman)存在於一切生命之中,因此所有的生物都有梵的 一部分在其中。梵是宇宙中這終極而絕對的實際真理,而《奧義書》也教 導說,人的真我(real self),人的魂(soul)即阿特曼(Atman)完全與這終極 的實際真理同等。印度教一個普遍說法是,真我(real self, soul, atman)即婆 羅門(Brahman)。人也是來自「梵」(大梵),人的真我就是阿特曼 (Atman)(小梵),亦即「梵」的碎形。所以當我們說到人的靈,他們 心裏所想的很可能是婆羅門的縮小版。
如同人的靈是聖經中很核心的思想,阿特曼也可說是整個印度教中最 核心的思想。阿特曼牽涉了人的生死輪迴,包含了人成為神的途徑,解釋 了人生的終極目標是為了與神成為一。《博伽梵歌》提到,至尊的主安置 於每個人的心裏,『哦!阿朱那,並正指引著每個遊蕩的生命,如同將能 量置於機器一般。(The Supreme Lord is situated in everyone’s heart, O Arjuna, and is directing the wanderings of all living entities, who are seated as on a machine, made of the material energy.)』(BG 18.61)。因著這樣的思 想,印度教認為人可以藉著某些途徑,如瑜珈、修行、或冥想,達到一種 祕密的知識,這知識就是認識真我就是婆羅門。達到此知識,人就與神成 為一,人可以成為神,甚至人就是神。《博伽梵歌》還論道,人的魂(soul) 即 阿 特 曼 是 『 永 遠 的 , (the soul is indestructible, eternal, unborn and immutable kill anyone or cause anyone to kill)』(BG 2.21),『不滅的,(No one is able to destroy that imperishable soul)』 (BG 2.17),不能被毀壞的。 阿特曼在人死後會從一個生命體轉移到另一個生命體,如《博伽梵歌》所 說,『魂進入一個新的物質的身體,而放棄舊而無用的身體;如同一個人 穿上新衣服就丟棄了舊衣服。(As a person puts on new garments, giving up old ones, the soul similarly accepts new material bodies, giving up the old and useless ones.)』(BG 2.22。)這樣的說法為生生不息的輪迴觀立下了理論基 礎。
為避免混淆,向印度教徒傳福音若提到人的靈,有以下三方面是應當 澄清的,以免他們誤認人的靈就是婆羅門。第一、人的靈並非神的生命本 身,只是神的氣。乃是由神的生命之氣吹進人的鼻孔所產生的。(創二 7 中,箴二十 27。)這可由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證明,那裡說,『人的靈 是耶和華的燈。』這裡的『靈』字,與創世記二章七節的『氣』字,在原 文是同字。第二、人的靈是器皿,神的靈是內容,並非神的縮小版。在聖 經裏有兩個靈―神聖的靈和人的靈。有三節聖經告訴我們有兩個不同的 靈。約翰三章六節下半說,『從那靈生的,就是靈。』人的靈是從神聖的 靈生的。接著在四章二十四節,主說,『神是靈(神聖的靈);敬拜祂的, 必須在靈(人的靈)和真實裏敬拜。』神是靈,我們裏面也有靈,作為我們 敬拜神、接觸神、與神交通、接受神、並盛裝神的器官。第三處經節是羅 馬八章十六節,那裏說,『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這二靈在一起作 工。聖靈與我們的靈,一起作工,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顯然的,「人的 靈」是向印度教傳福音時,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
四、業的律(law of karma)與赦罪的恩典
有一次進入一戶受過高等教育並富裕的家庭傳福音,一開始相談甚 歡,因為理念似乎「和諧一致」。當提到人是罪人時,主人立刻臉色大變 並下逐客令。因著核心思想「阿特曼」的影響,印度教徒認為人既然是 神,所以是沒有罪的。若提到人是罪人,許多人會被冒犯。他們不認為那 些不好的行為與思想是罪,而認為人的行為與行為的結果是受到一種自然 律的支配,這個自然的律就是「業」或「業力」(karma),是所有行為無 法規避的自然結果。而好的業(good karma)或壞的業(bad karma),將是下 一次輪迴進入更高生命型態或進入較低生命型態的決定因素。
印度教思想雖不承認罪,但無可否認的,人裏面會有感覺,他外面的 行為達不到良心的標準,但又不知如何解決,而將其歸為自然律的一部 分,來承受其結果。二 0 一二年十二月發生於新德里舉世震驚的公車強暴 案,大眾固然對那女孩的遭遇極度哀傷。但也有人基於「業」的思想,將 其歸因為行為與反應(action and reaction)的自然結果,而缺少憐憫。還有 印度社會的種姓制度(Caste System)也是基於「業力」的思想,而形成強烈 的宿命論觀點。這個制度把社會分成四種階級,其中最高的階級稱為婆羅 門(Brahmin),專指祭司等負責宗教事物之人,第二階級稱為剎帝利 (Kshatryas),屬於貴族階級,通常指統治者或武士等貴族。第三階級為吠 舍(Vaisyas),即平民,包括商人與工匠。最低階級稱為首陀羅(Sudras), 即奴隸,從事低賤工作的人。除四種姓階級外,社會中最低階層的是未被 編入種姓制度中的賤民(the Untouchable)。曾有一位在印度從事社會服務 工作多年的澳洲傳教士說到,種姓制度是世界上最邪惡的社會階級制度。
「業力」的思想使人因此活在恐懼中,這正是一個極佳的福音切入 點。因為這個思想裏,沒有任何空間留給愛、赦免與恩典,只有行為與結 果。但愛和赦免與恩典卻是新約思想中對於罪的主要反應。第一、主耶穌
有赦罪的權柄(太九 6,可二 10,路五 24)。罪是可以得赦免的。第二、 神藉著祂愛子的救贖,向人顯明祂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 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約三 16)。 第三、『因神的恩典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得稱義』(羅三 24)。 『既是 照著恩典,就不再是本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羅十一 6)。表示行為與恩典是無關的,恩典是超越行為的。我們該向印度教徒大 聲傳揚這愛和赦罪與恩典的福音,這是白白恩典。這對印度教徒而言是絕 佳的福音,拯救他們脫離因「業的律」所導致的「宿命論」。
五 、 輪 迴 (samsara, born again, reincarnation) 與 重 生 (born anew, regeneration)
「輪迴」 (samsara)就是再次出生(born again)的思想,主是基於以下 三個概念所構成:第一、身體與魂是可分開的,身體是暫時的,魂是永遠 的。如《博伽梵歌》說,『魂在任何時間是不生不死的,…即使身體被 殺,魂是不會被殺的。(For the soul there is neither birth nor death at any time…. He is not slain when the body is slain.)』(BG 2.20)。第二、魂不僅是 永遠且可轉換從一個身體到另一個身體,從一種生命的型態到另一種生命 的型態。《博伽梵歌》說到,『魂會持續不斷的經過身體,在一個身體裏 從幼年到青年直到老年,在死後,魂會轉換到另一個身體。(As the embodied soul continuously passes, in this body, from boyhood to youth to old age, the soul similarly passes into another body at death.)』(BG 2.13)。第三、 死亡之後,魂會轉移到下個生命的型態,至於何種生命型態是由一生中所 累積的業而決定。若累積好的業則進入更高的生命型態,反之亦然。生命 型態有六種,第一、水生生物(aquatics),第二、植物(plants),第三、爬蟲 與昆蟲(reptiles and insects),第四、鳥類(birds),第五、動物(animals),第 六、人類(humans)。最高境界是達到梵我合一而脫離輪迴的循環。
傳福音時若提到約翰福音三章,人必須重生(born anew)(約三 3, 7),印度教徒對此也多表示贊同,當許多人聽到重生(born anew),心裏 所想的其實是輪迴裏的再次出生(born again)。關於約翰福音三章 3 節中 重生的英文翻譯,欽定本(KJV)、英語標準本(ESV)、新美國標準本(NASV) 皆譯為 born again;而達秘譯本(DARBY)、美國標準本(ASV)、恢復本(RV) 則譯為 born anew;擴大本(AMP)則二者都有。本文認為,向印度教徒談 到重生時,為避免與輪迴的思想混淆,應採用 born anew,而非 born again。此外,向印度教徒陳明重生的真理時,還需要加上以下二方面, 第一,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for men to die once, and after this comes judgment)』,這是對他們的 心思是具有粉碎作用的一節經文,人只有一死,沒有多次的生與死,死後 不是另一生命型態而是審判。第二,要將重生與人的行為脫鉤。提多書三 章五節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本於我們所成就的義行,乃是照著祂 的憐憫,藉著重生(regeneration)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這段話清楚
表明,重生與人的義行無關,並不決定於「業」 (karma)。這強而有力地 駁正「輪迴」與「業」的思想。
六、莫沙(moksha)或解脫(liberation, release)與救恩(salvation)
「解脫」(moksha)是印度教思想中人生的意義與目的。其意義主要有 二方面:第一、從業的律(law of karma)與輪迴的循環(cycle of reincarnation) 得釋放。第二、達到與梵成為一,與梵聯結的境界,這就是人生最高的意 義。根據《博伽梵歌》:『無論你做甚麼,吃甚麼,奉獻或給予甚麼,或 任何的苦修,對我都是一種奉獻。藉此你將從好業與惡業的捆綁中得釋 放。將你的心思專注於我,達到忘我的境界,你將得到釋放解脫並到我這 裏來。(Whatever you do, whatever you eat, whatever you offer or give away, and whatever austerities you perform — do that, O son of Kuntī, as an offering to Me. In this way you will be freed from bondage to work and its auspicious and inauspicious results. With your mind fixed on Me in this principle of renunciation, you will be liberated and come to Me.)』(BG 9:27-28)。能夠達 到解脫的途徑主要有三:第一、知識之路,即冥想與瑜珈。第二、工作之 路,即人的努力行善與苦修。第三、奉獻之路,即獻身於克里希那。《博 伽梵歌》說: 『你應當想著我(think of Me)』(BG 8:7),『冥想著我是至尊 人格神的,他的心思一直聯於對我的紀念,他必定會與我成一。(He who meditates on Me as the Supreme Personality of Godhead, his mind constantly engaged in remembering Me, undeviated from the path, he, O Pārtha, is sure to reach Me. )』(BG 8:8)。還說到: 『認識我就是至高人格之神的,藉著奉獻 的服事,藉著靈修充滿對我的知覺,他就能進入神的國。(One can understand Me as I am, as the Supreme Personality of Godhead, only by devotional service. And when one is in full consciousness of Me by such devotion, he can enter into the kingdom of God.) 』(BG18.55)。
在一次福音的談話中,論到人生的意義為何?對方毫不猶豫的回答:與 神聯合(unite with God),與神成為一(one with God)。接著談到,如何達到 呢?途徑是藉著瑜珈與冥想。瑜珈(yoga)意思就是聯合(yoke),即同負一軛 之意。《博伽梵歌》二章 48 節提到,『建立與神的聯合並行善業。 (established in union (yoga), perform action (karma))』,這就是達到與神是 一的路。有些印度教的屬靈教師(guru)教導,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九節所 說的,你們要負我的軛(take My yoke upon you),這裏的軛(yoke)就是瑜珈 (yoga),藉此與神聯合。這段話正是福音的切入點,可以順水推舟,請他 繼續讀下一節,『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太十一 30。)。事實上,印度教徒的瑜珈與冥想和苦行是滿了重擔的,為了履行 宗教的義務,一點也不輕省。『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林 前六 17。)這是真正的福音,與神聯合的秘訣乃在於神的靈與人的靈,除 此之外別無他途。
七、脫離邪惡的宗教世界
1. 宗教裏的另一位耶穌。保羅告訴哥林多人,另一位耶穌,一個不同的 靈,一個不同的福音。他也對歌羅西人說: 『我說這話,免得有人用花言 巧語欺騙你們。』(西二 4。) 要欺騙人,必須用很相近的東西。比如,對 歌羅西人而言,智慧派教訓的某些方面,和聖經的教訓很像。故此,歌羅 西人就受了欺騙。就如對中國人而言,孔子的教訓與聖經的教訓在一些原 則上似乎相同。我們若不分辨,就可能被那些看起來和聖經教訓一樣的倫 常教訓所岔開 [2]。但這些實際上是仿冒品,如同真花與假花;真鈔與假 鈔的分別。如何分辨仿冒品,是向印度教徒傳福音時,非常需要學習的。
2. 宗教與哲學背後的黑暗權勢。很少人會認為哲學是黑暗的權勢,但在歌 羅西書二章,保羅將拜偶像、敬拜天使,與哲學、神祕主義、智慧派、禁 慾主義,相題並論 [3]。以上幾件事完全可見於印度教裏。當保羅在歌羅 西書一章論到,父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他正是指著儀文、規條、 哲學、和禁慾苦行等這些黑暗說的。印度教思想不僅有仿冒品的問題,更 有其背後黑暗的權勢。
3. 釋放魂的能力。瑜珈和冥想等方法是以脫離肉體的捆綁,來發表魂的能 力。倪柝聲解釋這些做法就是要勝過外面的肉體,使魂的能力脫離了種種 的捆綁,能以自由的使用出來。訓練魂使牠剛強,能以勝過身體 [4]。許 多宗教都實行這個原則,但這不能叫人得著救恩。
4.突破印度教核心思想的相關新約聖經經文:
三神一體(trimurti) 林後十三 14 阿凡達(Avatar) 希伯來七 27,九 12 阿特曼(Atman) 約翰福音三 6,四 24;羅馬書八 16 業的律(law of karma) 羅馬書三 20,24,十一 6;約翰福音三 16 輪迴(samsara) 希伯來九 27;提多書三 5 解脫(moksha) 馬太福音十一 29-30;哥林多前書六 16
伍、結論
傳揚福音須了解福音對象的宗教與文化背景。印度教主要的特色是能 夠融合並混合各種思想與觀念。印度教徒看印度教不僅是一種宗教,還是 生活指南,甚至與社會制度深深結合。宗教,歷史,生活,文化與社會深 深糾纏,難以分割。行傳十七章保羅在亞略巴古的傳講正是這樣的原則, 首先他說到雅典人的宗教背景,然後傳講他們的「未識之神」,再陳明何 為真神,最後說到真神與他們生活的關係。這是保羅傳福音的榜樣。
人所犯外面罪的行為,使他受到良心的定罪。在這種情況下,人就想 出許多辦法來解決罪的問題,脫離罪的苦害。世上的宗教,都發明了許多 自救之道。這些辦法雖然各有千秋,卻有一共通點:它們都是倚靠人的行 為及努力,而且都是人自己發起的。既無法脫離罪的權能,也無法得著救 贖與拯救。
最後關於詞彙與翻譯的問題。談到重生時,為避免與輪迴的思想混 淆,英文應採用 born anew,而非 born again。此外,以人的靈為例,筆者 建議不宜使用北印度文(Hindi)的 atman,因為 atman 是印度教中基本核心 思想的用字,不僅指人的真我,還與婆羅門相等。所有的字典與百科都指 出此字是出於印度教思想。若直接使用英文 spirit,如此既不會造成錯誤 的理解,也可突顯出印度教與印度文化中並無此思想。神的靈與人的靈這 戰略性的真理,應該是向印度教傳福音的一把利劍。(李俊輝)
參考文獻
1. 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台灣七版),台灣福音書房,台北 (1995)。 2. 李常受,哥羅西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台灣福音書房,台北 (2010a)。 3. 李常受,哥羅西書生命讀經,第四篇,台灣福音書房,台北 (2010b)。 4.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冊,復興報(卷三),台灣福音書 房,台北 (1991)。 5.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鼓嶺訓練記錄(卷二),台灣 福音書房,台北(1993)。 6. A.C. Bhaktivedanta Swami Prabhupada, “Bhagavad-Gita as It Is”, Mumbai: The Bhaktivedanta Book Trust (1986). 7.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Encyclopedia Britannic, trimurti”, Retrieved March 25, 2014, from 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605418/trimurti (2014). 8. Sanatana Dharma Foundation, BHAKTA HANDBOOK. Retrieved March 23, 2014, from http://www.harekrishnatemple.com/chapter27.html (2003). 9. The Editorial Section Living Stream Ministry, “The New Testament Recovery Version”, Anaheim: Living Stream Ministry (1991). 10. United Kingdom Movement for Christian Evangelism, “Sharing the Gospel with Hindu People”, Retrieved March 20, 2014, from http://www.ukmce.com/witnessing/sharing-the-gospel-with-hindu-people/ (2013). 11. WIKIPEDIA, “Hinduism in the United State”, Retrieved March 20, 2014,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Hinduism_in_the_United_States (2014).
The Breakthrough of the Obstacle to the Gospel in the Similarities between the Bhagavad Gita and the New Testament
Abstract
Bhagavad Gita also referred to as the Gita, which is spoken by Krishna, i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most widely read scripture in Hinduism, while 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Bhagavad Gita and the New Testament. However, due to there are some similarities between Krishna and Christ, which have drawn the attention of scholars for years. Because of these similarities: Christians get shock and even suspect the source of their faith; Hindus are proud of their scripture as the source of the world’s major religions; and Atheists get the powerful argument to prove that religion is nothing but human phenomena, that is God created by man. This article presents three aspects of these similarities and discussions. First, the similar teachings of the two. Second, the similar records of life between the two. Third, the similar and confused thoughts between the core concepts of Hinduism and the revel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includes six areas : (1) Trimurti and the Triune God, (2) Avatar and incarnation of God, (3) Atman and the human spirit , (4)law of karma and sin, (5) samsara(reincarnation) and rebirth, (6) moksha(liberation) and salvation . This article primarily present all the items of similarities in parallel way, and try to compare and analyze with the perspective of Petrology, Christology, Anthropology and Soteriology,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similarity are also discussed. The similarities, obstacles, and breakthrough are the gist of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we conclude that similarity cannot be considered as the same significance and same source; these similarities have been over emphasized intentionally to cause excessive attention and quotation, and formed the counterfeit of Christ and the confusing teach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issue in the obstacle to the gospel. Through the aid of this article, the readers may know how to share the gospel to Hindus.
Keywords: Bhagavad Gita , New Testament , Krishna , Christ, Gos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