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人之圣灵观─倪柝声诗歌中之圣灵(二)兼评《属灵实际的追寻》中《由新约的观点看倪柝声的圣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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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翟兆平

  一、当你住在肉身生命, 知我识你至不深刻, 
   你就定规成为那灵, 要在我灵启示明白。 
 二、从前你是我救赎主, 现今你是我保惠师, 
   不再是那外面接触, 乃是里面合一不弛。 
 三、我今因你所成圣灵, 住在灵里不断启示 
   你的自己、你的性情, 觉你同在,感你真实。 
 四、我能认识你的生命, 远超当日门徒经历; 
   虽然他们与你同行、 同食、同住、同劳、同息。 
 五、哦主,成为内住圣灵, 你是何等实在、实在! 
   不摸,比摸更为可凭; 不见,但已心中深爱。 
 六、圣灵现今是从衷里, 时刻将你供应给我, 
   作我救赎、圣洁、公义, 作我智慧和我结果。 
 七、因你成灵,住我灵里, 将你供应,与我合一, 
   时时刻刻是我自己, 时时刻刻也都是你。 
                (诗歌369首) 
 一、哦,主耶稣,当你在地, 他们与你多年同处; 
   但是他们对你自己, 似识不识,似悟不悟。 
 二、他们听过你的声音, 他们见过你的丰姿, 
   他们挤过你的肉身, 但你是谁,似知不知。 
 三、我们好像盖重幔子, 仿佛知道,又不透明, 
   说不认识,早已认识, 说已认识,认识不清。 
 四、但你今已化身那灵, 成为另一位保惠师, 
   带着你的所有丰盛, 在我里面将你启示。 
 五、愿你这灵浸透充满在我全人每一角落, 
   没有一处不受你感, 没有一处不被你摸。 
 六、求你这灵向我显现, 加倍实在,在我心怀; 
   无耳所听,无目所见, 无手所摸,如此实在。 
 七、当你怜悯,肯来启示, 将你自己给了我们, 
   世上有谁比你更实? 世上有何比你更真? 
 八、求你这灵从我的灵, 如同洪水漫溢全人: 
   到处荣耀,到处光明, 到处是你,到处是神。 
 九、这个生活何等亲近! 你使我已在地若天: 
   赞美满口,喜乐满心, 同在满魂,一切甘甜。 
               (诗歌370首)

  本刊前期已经初步介绍两首倪柝声以圣灵为主题的诗歌,本文将继续分析另外两首倪氏著名诗歌,以及其中所提到有关圣灵身位与工作的各项真理。倪氏所著诗歌,内容并重真理与灵历,遣词文雅而不造作。在当前基督徒圣诗以福利平安为导向,用词上趋于俗套,甚至在节奏上普遍走流行抒情或摇滚风格之际,倪氏诗歌内容深入,真理扎实,予人以清新脱俗、经典庄重之感。倪氏诗歌一面可视为他的“作品”,一面更可视为他另一种形式的“讲章”或“见证”。

  倪氏讲章中所蕴含的神学,对华人与西方神学界产生正面影响,已是众所周知。在华人神学界中,有不少人士将倪氏神学思想标示为“聚会所神学”,以与所谓“正统福音派”或“正统更正教”流派区隔,竭力给人一种“倪氏神学乃聚会所一家之言”的印象,近来,也有些具争议性的学者,以无法考证或敌对倪氏者所提供的资料、传言等来批判倪氏人格。不过,倪氏一生行止为人及其对圣经的见解,早已得到中外信徒的认同肯定,数十年来帮助了许多清心的渴慕者,影响层面超越宗派界限,属灵分量无庸置疑。借着广泛地翻译流传,倪氏著作产生无法估计的影响力,这使得越来越多学者有兴趣深入研究他的神学思想,当然他的圣灵论也不例外。

  本文将提及的两首诗歌,其内容至少牵涉七个关键议题:圣灵工作进展(the progress of the work of Holy Spirit)、论保惠师的应许(the Paraclete promise discourse)、复活与五旬(Resurrection and Pentecostal)、神灵与人灵(Divine Spirit and human spirit)、内住与浇灌(indwelling and outpouring)、重生与充满(regeneration and filling)、圣灵论与救恩论的关系(the relation between Pneumatology and Soteriology)。这七个议题不仅息息相关,更是环环相扣。除了“神灵与人灵”可以被归类圣经“人论”的范畴,“圣灵论与救恩论”可列入救恩论来研讨,其他五者都是本篇文章要讨论的圣灵论议题。 
圣灵在旧约与新约工作的进展  圣灵具有神性、永远性及独一性,此事至今已无庸置疑。然而,一个基督徒知道圣灵是属神、永远、独一的,并不代表他对圣灵的认识就完全正确。在一般基督徒对圣灵的观念中,最容易出现的毛病之一,是对圣灵在人身上的工作,不明新、旧约之进展。熟读圣经者不难觉察,从旧约至新约,圣灵在人身上工作至少有三面讲究:一为圣灵之名,二为工作原则,三为结果表显。华人神学界对此方面的认识,相当需要补强。

  倪氏早在其一九二五年所著《属灵人》中,便言明信徒应当分辨圣灵在新约工作与旧约有所不同[1]。一九三五年于中国泉州召开得胜聚会时,亦在一次谈话中提及圣灵在旧、新约中工作的差异[2]。而一九三八至四二年间,倪氏更有专一信息论圣灵工作,开宗明义即问读者:“圣灵的工作,在旧约和新约有何基本的不同呢?” [3]此一问题,本非难题;大多圣经读者都能轻易分辨,许多西方知名学者亦有专文论述,其观点基本上也与倪氏相去不远。然仍有少数学者,用神学手法将简单问题复杂化、玄妙化、狭隘化,平添信徒困惑,让人无所适从。

  首先,说到圣灵之名。倪氏在提及圣灵于新约时代在人身上的工作时,说到两个特别名称:生命之灵(罗八2),与真理(实际)之灵──即另一位保惠师(约十六13)。论到生命之灵,《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中说到:“我们以为基督徒的生命,不过是一个经过改变的生命,其实不是。神是给我们一个改换的生命,神是以另一个生命来代替我们原有的生命……这一个生命,并不需要我们自己来产生,因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再生在我们里面。……在罗马八章里面,保罗将在灵里的生命的一面,详细地告诉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律──这个复活的生命,已经在祂里面就会了各种各样的死,并且已经胜过了它。……罗马八章二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罗马八章二节并没有说到新的恩赐,只说到那个生命,就是罗马六章二十三节所已经提过的。” [4]换言之,由“生命之灵”这个新约时代对神的灵特有的称谓[5],就可知道神的灵在新约时代有不同于旧约时代的新工作,借着内住信徒里面,将基督里面所蕴含的神的生命恒久地带给每一位信徒。

  “真理(实际)之灵”亦然:“神是灵,所以一切与神发生关系的,都是在灵里。真理的圣灵就是实际的灵,所以属灵的实际必是在圣灵里的。……我们怎样能进入属灵的实际呢?约翰十六章十三节说:‘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十四节说:“他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是圣灵指示我们,是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实际。” [6]新约时代与旧约时代不同。主说“只等真理的灵来了……”,指明真理之灵所作的,是新约时代特有的工作;唯有这一个时代,神将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借着圣灵带到人里面。这就是倪氏诗歌所言之重要真理:“从前你是我救赎主,现今你是我保惠师,不再是那外面接触,乃是里面合一不弛。” 
你成那灵,在我灵里  倪氏诗歌说:“当你住在肉身生命,知我识你至不深刻,你就定规成为那灵,要在我灵启示明白。”此乃指明圣灵在新约时代工作之特点。在《圣灵的工作与得圣灵浇灌的益处》中,倪氏则理出圣灵在旧约与新约时代工作原则及结果的异同。倪氏认为:“圣经新旧约里给我们看见,圣灵的工作只有三种:第一,叫人得生命;第二,住在人里面作生命;第三,降在人身上作能力。第三者包括圣灵一切的工作。……旧约里只有第一种和第三种,没有第二种;在旧约里没有圣灵住在人里面的事。新约和旧约的不同,乃在于圣灵住在人里面[7]。倪氏进一步说到:“旧约里有得生命的事,如大卫就是一个得生命的人。在旧约里,圣灵除了有第一种的工作之外,也有圣灵浇灌的事,但只有在小部分的人身上,例如圣灵降在建造会幕的亚何利亚伯和比撒列身上,使他们有智慧,能作细工,建造会幕(出三一1-11)。摩西也有灵降在他身上,并且摩西把灵分给七十个长老(民十一17,25)。此外,还有许多先知也有神的灵降在他们身上。神的灵降在先知身上乃是希罕的事。许多人作先知的门徒,如以利沙有许多门徒,但他们没有灵降在他们身上。先知里合起来算得数的,有神的灵在他们身上的很少。士师记有记载人得着灵的事,这些人能作平常人所不能作的事,但人数也很少(参士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到了新约,当主活在世上时,也有圣灵降在人身上的事,如马利亚、撒迦利亚、施浸者约翰,以及主自己。但那时圣灵还没有住在人里面,也尚未作人的生命。乃是到了约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圣灵才有新的工作。请注意十七节末句‘要在’,不是‘已经在’,这乃是完全新的事,乃是‘住’在人里面,永远与人同在。这不像旧约,圣灵只有第一种和第三种工作。在此,圣灵才起首有一个新工作,祂不只降在人身上,或叫人得生命,更要住在人里面。” [8]

  在 “圣灵的工作”中,倪氏也说到这事:“在旧约中,圣灵带给人新生;祂也给新约的人带来新生。就着给人新生这个问题而言,旧约和新约没有差别,这都是圣灵的工作。我们不要以为新生是新约特有的事。主告诉尼哥底母,他既是以色列人的教师,就必须明白重生(约三10),可见旧约也说到这样的事。但圣灵在新约中特有的工作是什么?在旧约中,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我们从未看过圣灵住在人的灵里。当然,祂在人的心中作工,但祂从不住在他们里面。我们找不到一切旧约圣经,说到圣灵住在人的心里。在旧约中,我们看到圣灵临到人身上,不是在人里面。……在新约中,我们也看到圣灵临到人身。圣灵的那一面仍继续,但圣灵作所的比这更多。在主被卖的那一夜,祂说:‘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十四17,另译)这是全新的事。在此以后,圣灵说到人是圣灵的殿。人是圣灵的殿,意思就是圣灵住在人里面。所以在新约中,我们看到圣灵两面的工作:(一)祂临到人身上;(二)祂住在人里面。祂临到人身上,仍然是为着能力、神迹和见证。祂住在人里面,是使人圣洁。圣灵的的内住是要将基督供应给我们,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使祂成为我们的生命,并使我们能结出成圣的果子。” [9]可见倪氏至少列出圣灵在新约工作的二大特点:一、作人生命,二、永住人里(并非仅“在(in)人里”──此事旧约可见)。论圣灵之浇灌、使人得生命、赐人新生、智慧、能力、启示……新旧约皆有例可参,只不过在旧约较为罕见,范围有限,仅及于神子民中少数特选人士;而新约乃普遍赐予一切信主之人。圣灵在旧约中工作而是民结果表显的区别,显而易见。 
约翰十四章与罗马八章  在华文神学界,曾试着分析并研究倪氏圣灵观的许宏度教授,引新约学者Max Turner 的论点为例,表示不能同意倪氏看法,反倒认为无论新约或旧约时代,圣灵临及人,作工于人,皆无内住、外临之别[10]。许教授采纳Turner 的推理,强调圣灵作工不重在里面或外面,因此他认为,倪氏将新约经文中的介系词ἐπὶ(upon,外临)和ἐν(in,内住)当作“专门词汇”来解释圣灵两类不同活动,不甚合理。他举出三项理由[11]:一、以马可一章十节,马太三章十六节和路加三章二十二节为例,这三节讲的都是耶稣受圣灵的浸这件事,因此虽然使用不同介系词(εἰς 和ἐπὶ),其实是以不同的空间隐喻(spatial metaphor),陈明相同事实──耶稣领受圣灵以开创国度。二、若是过度解读这些空间隐喻,会超过作者(应指圣经作者)有限的意图;硬要问圣灵从哪里来,停留哪里,是无益处的。三、就算承认圣灵外在“临到”与内在“居住”真的有分别,他也认为这种分别不过是“圣灵开始与人同在的时刻”与“圣灵已经并一直与人同在”的分别,他称之为“开始(inceptive)与状态(stative)”的区别。

  许教授根据Turner 观点所提出的批判,论棕看似缜密,实则相当怪异。第一,读者必定不难发现,倪氏讲章中完全没有以“专门词汇”的观点来看ἐν、εἰς、ἐπὶ 等介系词。他是先根据寻常的字面意思,着手进行解经,如他论到约翰十四章十七节时说:“因祂(指要来的保惠师,其实就是主自己[12])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 [13]倪氏解经,丝毫看不出他刻意将ἐν 当作“专门词汇”。略懂希腊原文之人也知,将ἐν译为“在……之内”,将ἐπὶ译为“在……之上”,在语言的使用上是最直接也最寻常的方式,怎能说倪氏在此是将ἐν或ἐπὶ当作“专门词汇”?不知许教授根据什么立场指称倪氏是将这些寻常介系词当“专门词汇”?这种指控好像是以反为正,令人费解。倒是许教授一股脑地认同Turner 思想,认为新约圣经说到圣灵与人的关系,无论是用ἐν、εἰς、ἐπὶ……要先把字面领会放一边,将这些用词看成是用不同方式描述圣灵与人“同在”;这种不先将ἐν、ἐπὶ译为“在……之内”、“在……之上”的反常态怪异手法,才真是刻意将单纯介系词变成“专门词汇”来延伸发挥,去建构自己以为合理的神学思想,许教授对倪氏的这一点批判,在理论与逻辑上皆难成立,反倒暴露自身解经手法有刻意做作、故弄玄虚,甚至误会圣经及倪氏本意之嫌。此一作法并不足取。

  以约翰十四章十七节为例。主受死前,论到祂复活后要成为另一位保惠师而来时,祂向门徒应许说:“因祂(另一位保惠师)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ὅτι παρ᾽ ὑμῖν μένει καὶ ἐν ὑμῖν ἔσται)若Turner 或许教授讲法真的成立,主耶稣就根本不必多费唇舌,讲完παρ᾽ ὑμῖν μένει,又讲ἐν ὑμῖν ἔσται;因为无论是παρα(with,同……)或ἐν(in,在……之内)这些空间介系词,在Turner和许氏眼中都成了“专门词汇”、“空间隐喻”,是用不同的词汇讲“圣灵与人同在”这同一件事。可见Turner 等人的推论,形同将主耶稣的话当作多余赘言,岂非荒谬无理?主耶稣在此清楚告诉祂的门徒,祂受死复活以后,要“与他们同在”,也要“在他们坦克面”。“与他们同在”和“在他们里面”明显是两件事,不是一件事。παρ᾽ ὑμῖν μένει和ἐν ὑμῖν ἔσται之间连接词καὶ的存在,更是一项铁证。倪氏领会显然既无扭曲原文,亦无过度解读。那么,到底是谁在“过度解读这些,超过圣经作者的意图”?许教授作风,恐怕更符合自身评语的精神。笔者实在不明白,Turner等人非得牺牲圣经字面意义,以避简就繁的手法来解读单纯用词,发明一套复杂的“开始(inceptive)同在与状态(stative)同在”理论来解释单纯的ἐπὶ与ἐν,让读圣经的人“从读得懂变成读不懂”,大费周章刻意回避“圣灵内住”的明言,究竟所为何事?心中有何顾忌?这种举动是被哪一派的偏差神学思想所主导呢?实在令人费解。

  第二,圣灵之于人有外临与内住两面,并非一个仅仅根据几个介系词而存在的神学理论。Tuerner 等人或许认为,将几个介系词作出“变通性”解释,自创一套新奇学说,就可回避圣经中“圣灵在人里面”的事实;不过,这种缺乏深度的手法,根本通不过圣经的考验。除了约翰十四章十七节主耶稣亲自讲到圣灵在人里面,使徒保罗在罗马八章九节也说:“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ὑμεῖς δὲ οὐκ ἐν σαρκὶ ἀλλ᾽ ἐν πνεύματι, εἴπερ πνεῦμα θεοῦ οἰκεῖ ἐν ὑμῖν)在十一节又说:“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εἰ δὲ τὸ πνεῦμα τοῦ ἐγείραντος τὸν Ἰησοῦν ἐκ νεκρῶν οἰκεῖ ἐν ὑμῖν…)这两节都直接说到神的灵“住”在人里面。这两处经文中意为“内住”(dwell)的动词,已经充分说明圣灵之于人不仅“同在”,更有一种密切、内住的关系,难道介系词ἐν还有另作他解的必要么?按Turner 的想法,ἐν的意思,不过是用一种“空间隐喻”来表示“神的灵与人同在的事实”;而加上οικέω以后,就变成“神的灵在状态上与人同在”。所以Turner 是根据他自己对介系词ἐν的狭隘领会,反过来将动词οικέω由原本单纯的字意“住”解释成“在”;这种作法实在不太正常。保罗在罗马八章是两次用明文提到圣灵“住在你们里面”,其用意昭然若揭。既然圣经明文讲到神的灵“住在人里面”,人还是坚持神的灵只是“同在”,而不是“在里面”么?自认懂得解经的神学家,何需拐弯抹角将圣经中“住在人里面”另作他解?Turner 和许教授的解释,恐夹杂过多人为臆测。 
灵住人里,真实同在  在知名学者中,像倪柝声一样以圣经字面意义领会“圣灵住在人里面”者,其实并非少数。例如,Charles Ryrie 就在《圣灵》(The Holy Spirit)中“圣灵的内住”(The Indwelling of the Spirit)一段里,表达与倪氏相近观点。他花费大量篇幅列举许多新约经文及例证,强调“那灵内住的职事,乃是那灵在教会时代独特工作的核心”[14]。系统神学家Thomas Oden也在其《系统神学》第三册──《灵里生命》(Life in the Spirit)一书中,明确说到子于复活后成为那灵,内住于教会信徒里,并且这段内住的同在要持续直到永远[15]。知名的Griffith Thomas 在《神之圣灵》(The Holy Spirit of God)一书中,提到许多学者认同新约时代圣灵内住于人的事实[16]。解经学者Lange在罗马书注释中说到,内住的灵就是基督,作信徒内里的生命与力量[17]

  至于Godet 博士的论点,更值得读者留意。他详细说到:“哪里有基督的灵,哪里就有基督自己……罗马八章九节‘住在你们里面’所找乃一永远事实(permanent fact)……那灵出于(proceeds from)基督,那灵作工是要使基督活在我们里面……这个说法比从前更强有力地说到耶稣的人位与我们的人位休戚与共,如此就预备好十一节所说──耶稣的复活是我们的凭质(pledge)。我们能盼望有分于祂的复活,乃基于祂的生命透入我们里面属灵部分。……保罗于帖前五章二十三节,将人分成灵、魂、体三部;所谓第三部分是个器官(organ)……借此人能领会并接触神圣之物;而神之圣灵乃借此灵之功用透入魂,借此掌管身体,如此便能兴起身体得着圣别之工(sanctification)。……信徒之灵与神之圣灵联结,结果乃是‘生命’(life)。‘生命’之说法无疑显得怪异;何不干脆言‘活的’(living)?……保罗的思想更深。借着圣灵神之生命并非仅仅成为人灵里之一项属性(attribute),乃是成为人之性情(nature);从此神之生命可具具体体由灵通至全人,达于身体。” [18]
圣灵内住观之重要性与必要性  Godet 博士的论点与倪氏相同,皆将圣灵内住之观点与神论、人论、救恩论充分结合,显出正确的圣灵内住观之与整体神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今天,基督徒普遍皆能认同圣灵与信徒同在之事实,但要相信圣灵在新约时代乃是借着内住于信徒而与信徒联合并永远同在,必须认定二项关键却简单的圣经真理──基督成为灵,以及人有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帖前五23,来四12)。基督成灵,神之生命才有管道凭借可以赐人;人有灵,神之生命才能借灵透入人里,内住人里,为人带来完整救恩,包括重生、圣别、更新、变化,以至身体得赎。可见,凡欲否定神灵内住于人灵之事实者,就不得不回避约翰十四章与罗马八章。受自身神学框架所牵制者,才会不接受基督是灵和人有灵,所以将“灵在人里”“灵住人里”的明文加以曲解,以符合自设神学理论。既要谈圣灵在新约时代之于信徒的“同在”,又一味避谈“内住”,代表这般学者有“看重神学过于圣经”的倾向。这些否定神成为灵,忽略人有灵,回避“神灵住在人灵里”的牧者,如何带领信徒进行“属灵实际的追寻”? 
从前是救赎主,现今是保惠师  倪氏诗歌也将人引进圣灵论的第二个关键议题──论保惠师的应许(the Paraclete promise discourse):“从前你是我救赎主,现今你是我保惠师,不再是那外面接触,乃是里面合一不弛。”他用工整对仗的“四异一同”来表达他对约翰十四章保惠师应许的观点。“四异”乃:从前变现今、救赎主变保惠师、外面变里面、接触变合一;而“一同”乃始终不变的称谓:“你”。对倪氏而言,无论从前或现今,无论是救赎主或保惠师,皆为同一位基督──“你”。这位永远的基督,永远的灵,就人在时间中对祂的认知而言,有从前现今之分;就尽职身分而言,有救赎主与保惠师之别;就神人关系而言,祂之于信徒有外面接触与里面合一之异。读者不难发现,倪氏认为约翰十四章保惠师之应许,乃基督应许祂自己即将成灵,作另一位保惠师,进入人里,与人成一。

  在神学界,有些基督徒和神学家以为,保惠师的应许是于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得着应验,故将保惠师应许的应验和五旬节混为一谈。倪柝声特别在《圣灵的工作》一文中,就着保惠师应许的应验,以及关于五旬节圣灵降临一事,作了比较分析,并理清二者间的关系。他指出:“在新约中,我们看到圣灵有两方面。从主最后的晚餐到五旬节,圣经有四次提到圣灵:㈠在主的晚餐上,说到圣灵是保惠师。‘父就赐给你们另外一位保惠师……祂……要在你们里面’(约十四16~17)。㈡主的晚餐后,头一次提到圣灵是在主复活的晚上。主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22)。㈢在主被接升天以前,祂说:‘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四49)㈣圣灵在五旬节降临(徒二1~4)。一般人都认为保惠师的应许是应验于五旬节,但那不是出于神的话。约翰十四章是约翰所写的,约翰二十章也是约翰所写的。在十四章,主应许说:‘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16)。然后在二十章,那个应许就应验了。主受死以前,没有说到圣灵降临在人身上的应许;祂在受死以前,只是应许那灵要住在人里面。然后,在祂复活那天,祂吹气在他们(门徒)身上说:‘你们受圣灵’(二十22)。什么是气?气就是生命。我们若放弃呼吸,就是放弃生命。基督在门徒身上吹气,并说‘你们受圣灵’。现今主还说‘如今你们必须再等五十天’么?不,祂吹气在他们身上,他们当时就在那里接受了。约翰十四章乃是在二十章得着应验。在主晚餐上的应许,在主复活那天应验了。然后再过了一个月,主对祂的门徒说:‘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五旬节乃是路加二十四章的应验。路加福音是路加写的,使徒行传也是路加写的。所以行传一章事实上就是路加二十五章,因为它是路加福音的延续。路加继续他的描述,这样才是自然的。从以上来看,我们看见内住的圣灵,就是借着主的吹气所分赐,并基于祂的复活而有的,乃是为着生命;而降临在人身上的那灵,就是基于主的得荣而有的,乃是为着服事。” [19]我们可以清楚察觉,倪氏对于保惠师应许一事的领会,是基于他所看见圣灵在新约时代工作的独特面一借着内住而临及人。 
保惠师应许之应验  然而在神学界,对于约翰十四章保惠师的应许到底何时应验,却是众说纷纭。无论从圣灵论、新约学或解经学的领域来看,都属热门话题。若是加以详细分类,各家各派说法恐怕不下十余种。我们引用一些学者的话,就可以发现各家看法都建立在几项基本信念上,也可以归纳出这些讲法在神学上的特点。 
承认约翰二十章及行传二章,并以行传二章为保惠师应许的应验  首先,著有Three Crucial Questions about the Holy Spirit (中译本为《大哉圣灵问》)的新约学者C.S. Keener的讲法是:“耶稣曾应许祂回到父那里后,圣灵会继续添加祂的门徒能力好明白祂的信息(约十四26,十六12~15),并作祂的见证(十五26)。因为约翰要在耶稣升天以前结束他的约翰福音,所以他无法将五旬节包含在其中。因此,他必须强调这个所应许的圣灵,在复活后不久就要开始得应验的方式。因此,他把一件发生在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不久的事写在约翰福音中,那时耶稣来对门吹气,将祂的灵分赐给门徒,就如同神第一次将生气息吹入亚当里面一样(约二十22,创二7,见约三8,伯二七3,赛三二15,结三七5~17)。因此,门徒们不仅因着新生命而得‘新生’(born anew),并且也装备好出去传道:‘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十21)。……就约翰福音而言,约翰福音二十章十九节到二十三节必须有助于达成五旬节的基本目的,因为那段经文是约翰为约翰福音作结论的地方,但是路加提供了一个更完整的版本,记载了不久之后发生的靠着圣灵有一次完全的能力添加。” [20]

  我们不难察觉,Keener这段话有二个重点:第一,表面上他承认(显然他也必须承认)约翰二十章和行传二章都确有其事(赐圣灵),但骨子里他认为应该只有一件事(圣灵只赐一次,约翰二十章的记载是作者约翰用来交代行传二章五旬节的“替代事件”);第二,约翰十四章保惠师的应许,其应验是在行传二章而非约翰二十章。所以Keener在不能否认圣经明文的最低限度下,使用“有助于达成五旬节的基本目的”这样的发表,替约翰二十章中的“吹气”赋与一个起码的合法地位。而如“更完整的版本”或“有一次完全的能力添加”这类说法,更加左证他带着“行传二章为主,约翰二十章为辅”的观念。 
承认约翰二十章及行传二章,将其整合为一件事,当作保惠师应许的阶段性应验  曾任英国Aberdeen大学新约学教授的Hunter认为:“当耶稣向他们吹气,这指明祂自己的灵已被分授到他们里面。祂说:‘你们受圣灵’。这话使我们回忆起创世记二章七节,那里说神将生命之气吹入人的鼻孔里。这就是保罗所说‘新造’的起始。救赎之神现今赐下拯救人的新生命之气,这生命就是圣灵,因‘主乃是赐生命者’。按照约翰福音,主在复活那日赐下圣灵这件事实令多人困惑。这件事看起来像是‘约翰的五旬节(a Johannine Pentecost ),问题在于如何将其与行传二章调解并一致化。然而,难道这件事在思想上不可是那灵在最初赐下以后,等候了一段时间,让那灵像面团里的酵一样在使徒们中间作用,直到在五旬节那日爆发并释放出神圣的大能?” [21]

  Hunter也像前述的Keener一样,没有为了凸显行传二章而完全掩盖约翰二十章。他在这段论述中,尽所能地承认约翰二十章所吹之气即是圣灵,是神之生命。但他也明白这两段经文容易带给读者困惑。因此他所采取的作法是,借着强调这两段经文在思维和逻辑上并非完全相斥,好尽量将两件事协调为一件“初步赐下圣灵,随后爆发能力”的连续或阶段性事件。

  Hunter承认确有约翰二十章的吹气与行传二章的五旬节,但没有将二者完全分别──由他用Johannine Pente cost 一词即可得知。

  德国柏林大学神学教授Hengstenberg对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也有类似Hunter的解释,他先强调主的吹气确实与创世记二章七节有关,因为主与耶和华神一样具有完整的神性,所以他认为,主在此吹气绝非一种单纯预言性的举动,而是将神的生命带给门徒。不过他也指出,约翰二十章既然不是预指五旬节所要来临的实际,就必定是主让门徒们预先领受行传二章五旬节圣灵带给他们全面影响的初阶体验[22]。 
承认约翰二十章及行传二章,但将约翰二十章另作解释,视二者皆为保惠师应许的应验  解经学者Morris博士面对这个问题,是采用另一种角度来切入。他认为,圣经读者不一定要将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看作彼此不容,所以他尝试从恩赐的角度来解决两次“赐下”的难题。他认为恩赐虽多,灵却是一位(林前十二4)。复活的基督向门陡吹气确实与创世记二章七节和以西结三十七章九节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气并非圣灵本身,只是有圣灵同在而已;而且圣气也没有吹入门徒里面(因为有些古卷在二十节并无“向”on或“入”into字),因此他相信这是基督赐给祂身体──非个别肢体──的整合性的恩赐。所以他认为,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之间的关系虽然模糊不清,但二次“赐下恩赐”的场景迥然不同,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应当视为不断赐下恩赐的那灵,在两次不同的情形下赐下恩赐给祂的教会[23]

  Morris博士能接受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是两件独立事件的事实,甚至承认“这两次事件的场景迥然不同”,但是他将赐下圣灵解释成赐下恩赐,使得这两次内容不同的事件所可能包含的核心意义,平白被淡化或消解了。他说这两处经文关系“模糊不清”,不过这应该是他心中先有某种预设立场,才会“主观认定”这两段经文关系不明。可见他多少还是相信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是指同一件事,否则这两则内容独立、场景迥然不同的事,何来“关系模糊不清”可言? Morris博士心中的挣扎,应该是他明明知道这两次事件是不同事件,却无法挣脱将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混为一谈的神学传统所造成的。将赐下圣灵解释成赐下恩赐,大概是Morris博士在这般神学困境下所能想到的最佳解套方案了。只不过将单纯的经文原意这样曲解或另解,岂不牺牲太大? 
承认约翰二十章及行传二章,但视约翰二十章为行传二章的先决条件  剑桥大学新约学教授Westcott也认为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是两件独立事件,他不同意有人将约翰二十章视为一种使门徒能行神迹或得知识的暂时性、特殊性恩赐,也不该只是五旬节圣灵浇灌的表征而已。对他来说,约翰此处没有将圣灵一词加上定冠词,应该是指圣灵的能力而非圣灵本身,所以吹气使门徒受圣灵乃是圣灵赐下新生命的能力,使门徒能聚集成为新约团体,等候圣灵在五旬节赋与他们开拓的使命。他用四个对比来表达他对复活与五旬二者间的看法:前者是圣灵作为复苏、同在(保惠师)、得胜、复活的能力;后者是圣灵作为差遣、加力、掌权、升天的大能[24]。换言之,他很有创意地将约翰二十章当作行传二章的先决条件;所以门徒是先在约翰二十章经历圣灵的同在与能力,然后再在行传二章经历圣灵的加力和差遣。

  “没有将圣灵一词加上定冠词,应该是指圣灵的能力而非圣灵本身”是Westc0tt理论的核心思想。只是我们认为,将这种推论套用在圣经的解释上会带进相当大的危险。耶和华见证人就是紧咬定冠词这个因素,硬将约翰一章一节的“话就是神”解释成“话就是一位神”(the word was a god),而非“话就是那位神”,好满足他们的多神论,配合他们异端式、次位论式的基督论。另有些不信“基督成为灵”的学者,也是高举“没有定冠词”的旗号,将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解释成:末后的亚当成了“一位”赐生命的灵,而不是“那位”赐生命的灵,导致他们在潜意识里存在着两位能赐人永远生命的灵。然而,无论是将约翰一章一节说成“一位”神或将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成“一位”赐生命的灵,都会导致不正确的基督论或三一论。

  倪柝声的同工李常受就曾指出,一味盲目地强调不定冠词与定冠词的重要性,会造成解经上的难处。他说:“有些人曲解这一节(指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说它提到‘一位赐生命的灵’,而非‘那位赐生命的灵’。但除了赐生仑的圣灵以外,难道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说有两位赐生命的灵是教训另一个大异端。不论是定冠词或不定冠词,末后的亚当──基督自己──成了一位灵,就是赐生命的灵。在这点上我们必须参看约翰六章六十三节,在那里主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在这一章中主耶稣说祂是生命的粮,赐生命给人。最后,祂指明为了作生命的粮来成为人的生命,祂必须成为灵,因为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再者,林后三章六节说‘那字句是杀死人,灵是赐人生命’。本节中的灵不就是圣灵么?我们能说除了这位赐生命的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不,我们不敢这样说。对于本节的第二种曲解是说,在这里赐生命的灵不是圣灵,而是作为一个人位之基督的灵。那些这样曲解的人说,正如我们有灵,基督也有灵。然后他们说,这里的灵是基督的灵,不是圣灵。当然,本节中的灵是基督的灵。但你相信在圣灵之外,有另一位灵是基督的灵么?或者,换个角度说,你相信除了基督的灵以外,还有另一位灵叫作圣灵么?倘若你相信这事,你的心思必定是黑的。没有一个心思蒙了光照的人会相信这事。……保罗写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时很谨慎。他不是说,‘末后的亚当成了一位灵’。他加上修饰语‘赐生命的’,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在这里没有争辩的余地。谁是这位赐生命的灵?你相信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这是不可能的。” [25]此外,研究倪氏圣灵论的许教授也引用几位西方学者的著作,特别是英国学者James Dunn的说法,相信圣灵有无定冠词并不具有真正的神学意义[26]

  新约学者Carson也提到,有些人直接否定约翰二十章的记载,他们认定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里的“圣灵”并非那位真正的圣灵(the personal Spirit)。因这词在原文并无指定冠词,所以他们推论主在复活那晚所赐下者,不是约翰十四章中所应许的保惠师,更不是行传二章里浇灌下来的圣灵[27]。著名的英国籍新约学教授F.F. Bruce博士警告这类看法非常危险,不值得相信。不过,他并不敢直言主在约翰二十章分赐圣灵就是分赐圣灵自己或神圣生命,顶多只将其视为加力并赋与传道的托付[28]

  Westcott因为约翰二十章里的圣灵没有定冠词,就将其解释成圣灵的能力。这样的手法虽没有严重到否认或混乱圣灵身位,但很难不使人对圣灵的工作产生误会,因此他的讲法应该予以保守看待。我们认为,约翰二十章里的圣灵没有定冠词这件事实,并不足以使圣经学者或读者取得任何地位、权利,将“圣灵”领会或解释成“能力”,或者其他的替代品。若是Westcott真的相信约翰二十章里的圣灵就是圣灵,又何需拐弯抹角地解释成能力?既解释成为能力,就不是圣灵本身了;这是一项极为重大的转换。是什么样的思维,让Westcott明知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是“二件独立事件”,却又不得不把这两件事讲成“具条件关系的单一事件”?必然有一种神学观念主导Westcott的推论,使他在思想上不能容让那位真正的“圣灵”(the personal Spirit)同时出现在约翰二十章和行传二章。这个有口难言的顾忌,显然也是前述几位学者身上的通病。 
表面承认约翰二十章及行传二章是不同事件,其实认为这二者指同一件事──五旬节作为保惠师应许的应验  Sanders和Mastin在他们合着的《约翰福音释经》里,另有一种看法。他们认为路加与约翰对于赐下圣灵的记载,很难被“协调”为同一件事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不同的作者用了不同方式来叙述同一件事[29]。Sanders和Mastin这种观点极为怪异:表面上正视行传二章与约翰二十章的差异性与独立性,其实根本就不承认那是两件不同的事。他们认为这两段经文是不同作者用不同方式来描述同一件事,基本上就是否认约翰或路加记载的忠实度与真实性。这种分析法脱不开新神学主义(Modernism)的遗毒,是变相地不认同圣经权威,是不折不扣的不信派。 
直接否定约翰二十章的灵就是圣灵,将主的吹气视为象征性、表征性或暗示性的举动  直接否定约翰二十章者,以著有《摩根解经丛卷》(Morgan’s Expository Series)并号称“解经王子”的Morgan博士为代表性人物。他直截了当地说:“然后,祂向他们吹了一口气,并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这当然是一个预言性的吹气,是表征性并暗示性的吹气。他们当时并没有受圣灵;难道主没有告诉他们还要等候,直到他们领受那灵么?” [30]另一位新约学家Kostenberger也认为主要门徒受圣灵,仅是象征性地应许那即将赐下的圣灵恩赐,而不是五十天后在五旬节才真正赐下的圣灵。他坚信门徒绝对没有得着圣灵的另一个有趣理由乃是:门徒们若是在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已受圣灵,他们的行为岂不令人困惑?为何他们仍会在二十六节关门惧怕犹太人:而门徒们又怎么会在彼得的带领下重操旧业,显示他们的软弱? Kostenberger据此推断,门徒在主复活之日必定还没有受圣灵[31]。Van Doren也是因为混淆了得荣耀与复活的定义,而贸然推断约翰二十章的“受圣灵”不是指十四至十六章所应许要赐下的保惠师,只是“赐圣灵”的一个预尝性表征,是一种复活影响力的局部注入,直到五旬节来临,圣灵的自己才被分赐到信徒里面[32]。当然,神学界也不是一面倒地否定约翰二十章乃是十四章的应验,有些学者如Johnston,就相信保惠师应许的应验是在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33];而Beasley-Murray也有相同看法[34]。 
三个常见的偏差观念  大体来说,以上各家理论可以概略分为几类:㈠直接否定约翰二十章的真实性,将约翰二十章圣灵赐下的记载视为主耶稣在复活后的表演性、预告性、象征性的举动,或是视为约翰写作时所使用的隐喻、象征、文学性的创意等;㈡间接否定约翰二十章的真实性,将其内容与行传一至二章协调、揉合或整合成同一件事;㈢承认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一至二章是两件分别存在的真实事件,但将二者关系另作他解(如将约翰二十章中的吹气解为赐下恩赐、能力等)。说法虽可分类,其实不外乎一个共同原则:圣灵赐下只能有一次,并且是在五旬节赐下,作为约翰十四章保惠师应许的真正应验。但很不幸的,这是一个偏差的观念。

  我们发现,大部分神学家因为坚信圣灵赐下只有一次,并且因为五旬节圣灵赐下之事太重大、太明显,对初期教会有太大的冲击力与影响力[35],所以他们宁愿相信行传二章比约翰二十章更真实,而不愿平等看待这两处经文。换言之,他们多少认为约翰二十章是使徒约翰晚年编造出来的记载,就称之为约翰风格所描述的五旬节事件(Johannine Pentecostal)。因此每当这些学者在权衡这两段经文的轻重时,几乎毫无例外地,约翰二十章在神学家选择性的手下总是沦为牺牲品或次要的附属品。以上五花八门的折衷性与妥协性理论,足以显示这种“重行传二章、轻约翰二十章”的怪象。因着坚持“圣灵只会赐下一次”的偏差观念,自然又会引发另外两个必然出现的偏差观念:一、复活吹气与五旬浇灌应该被视为同一回事(五旬节)的不同描述;二、对约翰、路加、行传这三卷书中关于基督得荣、复活、升天之记载的彼此关系产生混淆[36]

  许教授也曾引用Westcott、Turner、Carson、Bruce等人的论点来探讨复活与五旬之间的关系,尝试在两难中找到出路。而他的结论是:无论是认真看待行传二章、认真看待约翰二十章,或是平等看待这两章,无论说到圣灵一次分赐还是两次分赐,都有其优点与缺点。所以他认为,虽然约翰二十章应该被视为约翰十四章的应验,并且视为约翰福音一个合宜的总结,但若是把约翰二十章当作十四节保惠师应许的应验,会产生一些张力(tension),也就是“那时耶稣还没有升到父那里去,并且圣灵赐下给门徒的结果也令人失望”[37]。因此许教授建议,应当像Carson一样将约翰二十章视作象征性的举动,这样才能缓解以上提到的张力。许教授所提出的建议,其实并没有脱开西方神学界传统的窠臼,反而仍沉陷在西方神学多年来“无法定位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之间关系”的泥沼。 
复活日与五旬节  倪柝声显然知道这些偏差的观念普遍存在于神学世界,一般信徒也容易一时不察而落入这些神学圈套,因此他早在一九二八年《圣灵的工作》一文中就指出,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看见主耶稣曾经两次将圣灵赐给祂的教会,一次是在复活之日,一次是在五旬节[38]。 
圣灵双重赐与,为着双重目的  倪氏说到:“主耶稣曾两次将圣灵赐给祂的教会。……这两次是有分别的,不能相混,第一次主将圣灵赐给教会是在复活当日的晚上,约翰福音二十章一十二节说:‘祂就向他们……吹气,说,你们受圣灵。’我们的主在此明明白白地将圣灵赐给祂的门徒们。祂在此并非以戏剧化的行为对祂的门徒说:‘你们接受圣灵吧!但需等到五旬节才有。’有人虽持这种说法,但究竟这不是圣经直接的教训,乃是人们间接的讲解。主耶稣第二次将圣灵赐给祂的教会,便是在五旬节。……大多数人认为五旬节的圣灵浇灌正应验了主耶稣将赐下保惠师的应许,‘五旬节圣灵降临’,好像成了信徒们一种普通的信仰。反之,复活日圣灵的工作,却被人所忽略,甚且置之不理,而视五旬节的圣灵降临为所有应许的总结束!然而,圣经的教训却不是这样……这两次的圣灵降临,其间隔有五十日,而其性质也完全不同。”

  他进一步详细分析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指出这两段经文如何在遣词用字上大不相同:“复活日的圣灵降临,乃是成全保惠师的应许,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的圣灵,是应验十四章到十六章的圣灵预言。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说:‘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保惠师是要‘接受’的。二十章二十二节的话,正与此相合──‘你们受圣灵(的自己)’。而七章三十九节,也有一处说法与此相合──‘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主耶稣得荣耀的时候,就是祂复活的日子。所以这节圣经明白预言,在主复活日门徒要受圣灵,因为主就在那日(复活日)赐下圣灵。五旬节圣灵的显现,并没有提到‘接受’圣灵,因此,五旬节的圣灵并不是应验约翰福音中的预言。使徒行传是路加写的,故他的信息是接在路加福音之后,而五旬节的圣灵浸礼正是应验路加福音的预言:‘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四49)又:‘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一4~5)这里所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是与路加福音的‘在城里’相对;所说的‘要等候’与路加福音的‘等候’相对;‘父所应许的’也是与路加福音的‘父所应许的’相对;‘你们要受圣灵的洗’,也是与‘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相对。由此则知使徒行传与路加福音所记载的,真是节节符合了。……使徒行传所记的五旬节圣灵显现,乃是应验路加福音的预言;而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所记复活日的圣灵降临,乃是应验约翰福音的预言。这两者并不相混,而且也不可相混。”

  不仅如此,倪氏还指出,无论就着应许的来源、应验的凭借、应验的方式,以及产生的结果来说,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都该被视为主两次向祂教会所施的恩赐。他很有条理地归纳出这两次赐下圣灵的十二个相异之处:“应许保惠师的是圣子,应许五旬节的是圣父,主耶稣直接以保惠师应许门徒,圣父间接借约珥应许五旬节。应许保惠师是在主耶稣离世之前,应许五旬节是在主耶稣降生之前八百年。当主耶稣还在世上的时候,以保惠师赐给祂的门徒;当祂已升天之后,方倾下五旬节圣灵。保惠师是经主耶稣向门徒吹气,五旬节是圣灵向教会浇灌。吹气是吸入里面,浇灌是倾在外面;保惠师是住在门徒心里(约十四17)而成为人生命的主人,五旬节的圣灵是倾在门徒身上(徒一8),成为作工的能力。复活日的圣灵为气,这是生命;五旬节的圣灵为风,这是能力。保惠师无声而来;五旬节圣灵则有响声(二2)。保惠师无形而来;五旬节圣灵则‘显现出来’(3)。复活日保惠师好像吹气;五旬节圣灵如同浸礼[39]。复活日,保惠师进入门徒里面;五旬节,门徒进入圣灵里面。圣灵在门徒里面,是复活日的工作;门徒在圣灵里面,是五旬节的意义。这是主两次向祂的教会所施的恩赐。主是何等的爱我们,叫祂的灵在我们里面,又叫我们在祂的灵里面。这是何等的安慰!圣灵作我们的中心,又作我们的圆周。”上述有些所谓学者百般设法要淡化或掩盖这十二个相异之处,或将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混为一谈,或将约翰二十章融入行傅二章,或将约翰二十章另作他解,这种不忠实对待圣经的作法,很难令人认同。 
约翰记载主隐密的升天  平心而论,能分辨约翰二十章与行传二章这两次赐下圣灵的相异之处,其实不是一件难度顶高的差事,更不属神学家或解经家的专利,只要仔细读圣经的人都能发现这些相异之处。但是,如果不能证明约输二十章的赐下圣灵是在基督升天以后,强调这些差异反而会让历代中外神学人士已经束手无策的“矛盾”或“张力”更加强化,更不可能解决。所以倪氏圣灵观的价值,并不在于他采用了什么更高明的手法来缓解或调和这两段经文的张力,而是他宣告这两段经文根本不存在任何“张力”或“矛盾”。借着确立圣灵两次赐下给教会的事实,他将这两段经文恢复到各自该有的地位与本色。

  倪氏指出,要认识主两次向祂教会赐圣灵,其关键在于留意约翰记载中主隐密的升天。他说:“复活日,圣灵就已赐下了,但这样就有一个难处:我们不是说,约翰福音中十四到十六章有关圣灵的应许,是在复活日得着成全应验的么?但是十六章七节说:‘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意思是说,主耶稣应当离开世界、升天、然后保惠师才会来。‘去’字原意是指着到父那里去;然后祂若要到父那里去,必须经过死和复活。所以主耶稣说祂‘去’,就是指着祂死、复活,而后升天见父。我们若说,保惠师已来,则主耶稣必在尚未向门徒吹气,叫他们接受保惠师圣灵以前,就已升天了才合理。不然就不合‘我(主)若去,就差祂(圣灵)来’的话了。圣经对于这一点,并不是默然的。主耶稣在复活的早晨对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主耶稣所以不许马利亚摸祂的理由,就是因为祂尚未升天见父。到了那天(复活日)的晚上,祂对祂的门徒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9)是什么缘故使我们的主耶稣在早晨不许马利亚摸祂,却在晚上叫祂的门徒摸祂呢?自然的答案,就是我们的主在见了马利亚之后,未见门徒之先,祂已升上天,见了父神。主耶稣在复活日已经一度升天赐下圣灵,作日后的样本。如此这节圣经就不难了解了。”倪氏观点带领圣经读者走出神学迷团,予人柳暗花明之感。 
神学优先或是圣经优先  许教授在《从新约的观点看倪柝声的圣灵观》一文中,也提及倪氏论到基督隐密升天的观点。但是他引用其他学者如Barret的著作,指出“这么重要的事实需要读者推论才得以知晓,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又指出新约学者Ladd和Carson都质疑是否需要主张主耶稣升天两次[40]。不过,显然基督隐密升天并非倪氏辛苦推论出来的结果,乃是经文字面的记载,只看读者有无仔细留意罢了。因此Barret的评论并无太大意义或价值,不过凸显自身研经工夫不深,遇到重点视而不见。而Ladd和Carson“质疑是否需要主张主耶稣升天两次”的讲法,恐怕就更为荒唐。难道基督升天的次数,还需要经过神学家的许可?若是在神的主宰下,基督先有隐密升天而后公开升天,信徒除了相信接受并宣扬以外,岂有余地“质疑是否需要主张主耶稣升天两次”? Ladd和Carson的态度,等于将传统观念或自家神学立场置于圣经权威以上,这是许多所谓学者在解经时常不知不觉暴露出来的陋习。

  所以,许教授虽然花了很大的篇幅研究倪氏观点,却没有发现倪氏不同于许多被禁锢在传统神学框架里的学者。那些学者在行传二章与约翰二十章当中制造出“张力”,受困于“张力”,又无法缓解“张力”,不得不“在复活节与五旬节之间作选择”,以致顾此失彼,弃约翰二十章而就行传二章,抹煞复活日以强调五旬节。这类想要解开圣经又必须回避圣经的怪异现象,在许多所谓的学者身上屡见不鲜。倪氏之所以没有如许教授所言,在复活节与五旬节之间作出选择,是因倪氏尊重圣经记载的事实,所以不去作什么“更高明”的选择,不让约翰二十章或行传二章任何一处经文受委屈。他没有绞尽脑汁去设计什么理论来协调这两处经文,因为神学家一直深信存在于这两段经文之间的“张力”,根本是无中生有,自寻烦恼。倪氏置圣经于优先地位,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种精神也真的能替许教授所提出的问题找到正确的出路。 
愿主这灵浸透充满  在五旬节以前的复活日,圣灵已先行赐下给基督的教会,这件事实可以被视为本文提到圣灵观六大议题的中心和枢纽。认识圣灵在新约时代内住于人里,其基础就在于复活日当晚圣灵被吹入门徒里面这件事实(约二十22)。主在约翰七章关于圣灵的应许以及十四至十六章关于保惠师的应许,也是因为复活日当晚圣灵已经被吹入门徒里面,而得着应验。行传二章所发生的事,与约翰七章和十四章所言之内容大不相符,无法说明保惠师应许如何得应验。只有约翰二十章的记载才是约翰七章和十四章的最佳解答。

  不仅如此,看见基督两次将圣灵赐与祂的教会,还能帮助信徒进一步解开圣灵充满与浇灌之间究竟有何讲究,并理清圣灵论与救恩论的正确关系。对于否认约翰二十章里圣灵的赐与,单单强调圣灵只在五旬节赐下的人,“圣灵内住”是一件碰不得也解释不清的事。至于因为要否认约输二十章,就用场景截然不同的五旬节,硬生生地套在约翰十四至十六章保惠师的应许上,更容易令圣经读者觉得时空错乱、张冠李戴。最糟的是,信徒若真的只知道行传二章的“圣灵浇灌”,对于约翰二十章的“吹入圣灵”一无所知,必定无法明白圣灵如何能从里到外,带给全人灵、魂、体完整的救恩。没有看见圣灵在五旬节以前的复活日已先行赐下给基督的教会,这项疏忽所引发的连锁偏差,不是一件小事。 
圣灵的内住与浇灌  基督两次将圣灵赐与祂的教会,这件事至为重要。倪氏就将圣灵的内住与浇灌,看成圣灵赐给新约信徒的两大应许和双重恩典。他在《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中提到:“关于圣灵的恩典,从两方面来看最有帮助,那就是圣灵的浇灌与圣灵的内住……” [41]而在《圣灵的工作与得浇灌的益处》中,他也说到这是神给人的两大应许[42]:“主在升天之前给门徒两个大应许,第一个应许在未死之前,第二个应许在临升天之前。头一个应许是,圣灵要住在人的心里(约十四17)。第二个应许是,圣灵要浇灌在人身上(徒一8)。……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所罗门、耶利米等,都没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旧约只说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旧约说到圣灵,都用‘在身上[43]’,而新约说到圣灵,乃是说‘在里面’。这是太希奇的应许,就是圣灵住在人的身体里面。道成肉身乃是一件奇妙的事,这是在主身上的;后来,在我们信徒身上,乃是灵变成肉身。这是更奇妙的事了。”

  此外,倪氏还认为圣灵的内住与浇灌乃是圣灵在人里面工作的两条路线:“圣灵从何时起住在人里面?在约翰十四章十七节主说,圣灵‘要’在门徒里面。这乃是主在钉十字架之前说的。到了二十章二十二节,主就向门徒们吹了一口圣气,说,你们‘受’圣灵。这是主复活之后的事。主复活之后,圣灵来了,门徒接受主的吹气。圣灵乃是主的生命之气。如同神造亚当尘土的肉身后,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里,亚当就成了活的魂(创二7)。今天我们也是这样,主将圣灵这生命之气吹在我们里面。如果没有神这样吹气在人里面,人就是死的;如果没有主这样吹气在教会里,教会也是死的。……圣灵内住在门徒里面的应许,乃是在主复活那天得着了应验。主复活四十天以后,又应许门徒要得着圣灵的能力;到了五旬节,主这应许就得着应验了。……主耶稣升天以前嘱咐门徒,要在耶路撒冷城里等候所应许的(路二四49)。那时门徒已经有了内住的生命,他们听了主的话,就在那里祷告等候。十天之后,五旬节到了,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徒二4)。……从约输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我们就能知道圣灵的工作有二条路线──一是在人里面的工作,一是在人外面的工作。” 
内住带来神生命,浇灌带进神能力  圣灵在人里面与外面的两面工作究竟有何区别,信徒需要明确分辨。倪氏说到[44]:“圣灵在人里面乃是为着生命,圣灵在人外面乃是为着能力。这两种工作我们如果不分别清楚,就不知道旧约和新约里圣灵工作的不同。圣灵内住在人里面的应许,乃是基督在新约时,在祂死之前所应许的。圣灵这一面的工作,与主的死有关;这应许在主复活时得着应验。圣灵住在人里面工作的结果,乃是为着信徒的生命,并为着信徒的生活,好产生圣灵的果子,如圣洁、公义、忍耐、喜乐等。圣灵降在人身上的应许,乃是父在旧约时所应许的,主将升天前再次坚立了这应许。圣灵这一面的工作,与主的升天有关;这应许在主升天被高举时得着应验。圣灵降在人身上工作的结果,乃是为着信徒的能力,并为着信徒的见证,使他们披上主为能力,产生圣灵的恩赐,有能力为神作工,完成神的旨意。”

  倪氏强调,若是圣经读者疏于分辨圣灵这两方面的工作,就会产生冲突:“我们读新旧约圣经时,必须把圣灵在人里面的工作,与在人外面的工作分别清楚。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圣经里许多说到圣灵工作的地方并没有冲突,否则,就会有许多冲突。例如,按照圣经,每个重生的人都有圣灵住在里面,又信徒都能得着圣灵浇灌。一是说‘一定’,一是说‘能’。人信主,圣灵就‘一定’住在这人里面;另一面他‘能’得着圣灵的浇灌。你若把这样的字眼分别清楚,你就知道有何等奇妙的事发生。我举一个例子,有一天在撒玛利亚的人信主受浸,圣经不是说,圣灵的内住和降在身上两者,他们都有。行传八章的记载乃是说,这班人虽然信主受浸了,但未受圣灵,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所以耶路撒冷教会差派彼得和约翰来按手在他们身上,叫他们受圣灵。你若不分别圣灵的内住与降在身上的不同,你对撒玛利亚人信而受浸却未受圣灵的事,就很难解释。你对罗马八章、约壹四章、林前六章就不知如何解释。这些地方都说到,人一信主,就有圣灵住在他里面。其实撒玛利亚人并不是缺少住在人里面的圣灵,乃是缺少降在人身上的圣灵。” 
在圣灵里受浸与圣灵充满  我们先前分析过,研究倪氏圣灵观的许教授之所以不认同圣灵工作有“外临”(upon)与“内住”(in)之分,主要原因在于他采纳Turner的理论,曲解了约翰十四章关于圣灵内住的关键语词,又没有留意到罗马八章里活生生的佐证。不仅如此,他对于复活日与五旬节圣灵两次分别赐下的事实──前者借着吹气而内住,后者借着浇灌而外临──与许多神学人士一样抱持一种模棱两可、不敢反对又不敢面对的态度,因此就更不可能相信圣灵工作有“外临”(upon)与“内住”(in)之分。所以当他评析倪氏的圣灵观时,就很难深入倪氏论点的核心思想,以致在评论时产生不少误解。

  例如,在《从新约的观点看倪柝声的圣灵观》一文中,许教授就指出倪柝声关于“灵洗”(即”灵浸”)的观点太过狭隘[45]。要说明这事,首先要明白倪氏对“灵浸”的定义。在《圣灵的工作(二)》中,倪氏说到,“有关圣灵的浸礼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两次。五旬节使徒们一百二十人所受的圣灵,就是圣灵的浸礼,因为经上记着说,‘但不多几日(五旬节),你们要在圣灵里受浸。’这是第一次;第二次就是在哥尼流的家。……圣经只记载了这两次的灵浸。虽然在使徒行传里记载着许多人接受圣灵,但是,只有这两次是称作在圣灵里的受浸,此何以故?五旬节是为犹太人,哥尼流家里是为外邦人;一开犹太人的门,一开外邦人的门。此二者虽是在两个地方,在两个时候,但是,它们不过是一个事实的两方面,一件事体的两段落而已。自从那两次的灵浸之后,圣经里再没有灵浸的记载了。这怎么说呢?圣灵的浸礼(为简便故,姑用此语),如同十字架的救恩一样,二者都是根本要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是为全世人的;照样,圣灵在五旬节(哥尼流家包括在里面)的浇灌,也是为全教会的。……十字架的救赎是一个事实,凡罪人用信心接受的,就有得救的经历;照样,在圣灵中的浸礼也是一个事实,凡信徒用信心支取的,就有灵浸的经历[46]。真的,在五旬节(哥尼流家包括在内)全教会的人都已经受浸了,所以保罗才说:‘我们不拘是……都已经在一位圣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47]’……你应当记得:除了五旬节和哥尼丝里之外,人再受圣灵,多是称为‘被圣灵充满’。……浸礼只有一次(头一次),充满是不计其数的。这看彼得就知道:他只一次在五旬节受灵浸,之后圣灵只说他‘被圣灵充满’(徒四8,31),头一次的‘被圣灵充满’就是在圣灵中的浸礼。尔后,不过就是‘被圣灵充满’了。” [48]

  许教授显然是根据以上这段话,认为“倪柝声多少是把圣灵的洗(浸)与被圣灵充满加以等同” [49],并进一步用倪氏这段话来断定倪柝声论到圣灵的赐与──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都只是为着人在悔改归主之后得着服事的能力,或为着宣教和事工,不是为了使信徒本身可以得到救恩的能力;此定义太过狭隘,他不予赞同[50]。许教授的分析表面看来似乎地道,但是如果深入倪氏对“充满圣灵”或“圣灵充满”(对倪氏而言这二者并无差别)的讲法,就会发现倪氏的观点有相当深度与广度。倪氏对“充满圣灵”或“圣灵充满”的看法,一面有他对圣经经文一般性的领会,另一面又有他根据字义研究所得的深入讲解。在《圣灵的工作(二)》中,倪氏自己说:“圣灵充满是非常紧要的。……重生虽已是神妙不过的神工,但这不过是为得生的问题。神愿意我们得着圣灵的充满,顺服这位有位格的圣灵,让祂在我们的心中作主。……信徒们,请记得:重生是为得生;充满是为生命(不是有生命,乃是为生命的丰盛或成圣);灵浸是为能力。重生可比作婴孩的诞生,充满是为成人的长大生命,灵浸是在成人生命中的工作。”根据以上这段话,我们是否能说,在倪氏思想中,圣经里提到的“圣灵充满,真如许教授所言的,只是为着能力、工作,而不是为生命呢?显然不是!轻易又武断地认为倪氏讲到“圣灵充满”时只是为着事工宣教,恐怕不尽然准确。我们可以说,倪氏论“圣灵充满”时,广义一面来说,应该也包括生命面,是一个得着重生的基督陡必须追求的属灵目标。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说,重生是为得生;充满是为生命。

  然而,我们要进一步指出,当倪氏在文中继续说到他如何分析圣经中论到的“充满圣灵”(中文和合本圣经译文)一事时,他的确有一种更深入、更能分辨原文的领会方式:“‘充满圣灵’在原文是用两句话来说明的,可惜中译圣经译不出来(笔者按:其实英文圣经译文也分不清这二个不同的希腊字:Pleroo和pletho)。这二句话所表明的是有分别的,首句我认为应当译作‘满有圣灵’(pleroo)。圣灵默示圣经用这句话来论:主耶稣(路四1)、执事(徒六3)、司提反(六5)、司提反(原文,‘仍旧满有圣灵’,七55)、巴拿巴(十一24)、门徒(原文‘都满有圣灵’,十三52),并劝戒圣徒要满有圣灵(弗五18)。读过这几节圣经就知‘满有圣灵’必不是一时或暂时之事,这些人并非只在一时一刻才满有圣灵,乃是他们平常的状况就是如此了。以弗所五章十八节的教训,必定不是只叫圣徒应当暂时满有圣灵;而是应当时刻知道神的旨意,所以也应当时刻满有神的圣灵。司提反之所以‘仍旧满有圣灵’,乃因他不为环境所扰,使其生命光景变质之故。第二句话就是‘被圣灵充满’(pletho)。这一句话可以在以下各处看见:施洗约翰(路一15)、以利沙伯(41)、撒迦利亚(67)、使徒并别人(徒二4)、彼得(四8)、使徒并别人(31)、大数的扫罗(九17)、保罗(十三9)。以上这些人都是神所拣选,暂时加增给他们力量,以成就一种特别的工作。以利沙伯和撒迦利亚是为着他们所要说的话,使徒们是因着作见证;彼得一人,就有三次‘被圣灵充满’;使徒并别人,有两次‘被圣灵充满’;保罗也曾两次‘被圣灵充满’。所以‘被圣灵充满’并不是信徒们长久、日常的光景,乃是主要用我们作特别的工作,就叫我们‘被圣灵充满’,以尽我们当尽的职分。”以倪氏这段话来看,一般基督徒手上常见的和合本圣经中所说的“充满圣灵”或“圣灵充满”,其实应该在译文上更准确的区分成两个字:“满有圣灵”(pleroo)与“被圣灵充满”(pletho[51]),而前者是为着信徒的生命,后者是为着信徒的事工。

  许教授大致同意倪氏“满有圣灵”与“圣灵充满”之分,但他认为倪氏灵浸的观点还是太过狭隘[52]。笔者以为,这句评语有检讨的需要。首先要从用词本身来看。虽然倪氏教导,“在圣灵里受浸”或“灵浸”就是“圣灵充满”(pletho)的初次经历,但倪氏深知,并非所有新约圣经中“圣灵充满”的事例都能被称作“灵浸”。“灵浸”在新约只有两例──行传二章与十章,并且行传二章显然是“灵浸”的主要事例(彼得在十一章十七节的话也如此指明)。所以除了行传二章与十章以外,再无别处经文将圣灵工作说成“在圣灵里受浸”或“灵浸”。因此“灵浸”的确是新约圣经里一个专门用词,专指五旬节那日圣灵浇灌下来,将所有信徒浸到一个身体里(在哥尼流家里的事例补足了外邦人的部分)。其次,就着行传二章灵浸事例的现象来说,这些门徒(犹太人)都有让人耳目一新的举止:能说方言,有胆量传福音,并有口才发表能劝勉人。而就着十章灵浸事例的现象来说,外邦门徒也有让犹太使徒彼得无话可说的表显:像犹太信徒一样能说方言,并尊神为大。可见无论是犹太信徒或外邦信徒,“灵浸”的结果确实符合倪氏所言“是主要使用他们时,所暂时赐给的能力”,“是主因时因境所赐……在特别工作中的需用”[53]。因此,无论从用词的本身或灵浸事例的内容来看,倪氏的“灵浸”观点相当符合圣经规范。笔者认为,这是神在“灵浸”这件事上要新约信徒学习抱持的严谨与保守。若说这种“灵浸”观点太过狭隘,倒不如说新约中“灵浸”观点太过狭隘比较直截了当。只不过,这种狭隘是神所主宰的狭隘,我们不敢恣意评断。许教授若真的以为这种“灵浸”观点太狭隘,恐怕有批判圣经太过狭隘的危险,应当留意。

  那么,倪氏“圣灵充满”(pletho)的观点是否也如许教授所言的太过狭隘呢?由新约中提到“圣灵充满”(pletho)的几处事例(路一15,41,67,徒二4、四8,31,九17,十三9)可以得知,“圣灵充满”(pletho)的光景包括:施浸约翰能作主工、以利沙伯高声赞美、撒迦利亚舌结得解并说预言、门徒说起别国的话、彼得放胆宣扬福音、讲纶神的话、扫罗眼睛得开并得着能力、行神迹使人眼瞎。根据这些事例,我们可以合理地说,新约中的这些人物经历“圣灵充满”(pletho),确实如倪氏所说,“是主要使用他们时,所暂时赐给的能力”,“是主因时因境所赐……在特别工作中的需用”。这种观点无关狭隘与否,乃是研经时就事论事,实事求是所得的结果。所以当倪氏说到“圣灵充满”(pletho)的这些事例,并没有因此强调他们被“圣灵充满”(pletho)的结果是只有宣教而没有圣灵同在,只有工作却没有得救,只有教会事工而没有教会生命,只给别人带来救恩却没有自身经历救恩。许教授担心倪氏“圣灵充满”(pletho)的观点太狭隘,会让人觉得“圣灵只是宣教的灵,毫无道德偷理或救恩的功能”,“圣灵在别人身上产生救恩,却没有在那些被圣玺感动的人身上产生救恩”,“使徒行传成了一个只有宣教事工而没有教会生命的图画”,“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充满只是为了赋予服事的能力”,可以说完全是他自己演绎出的臆测,根本不是倪氏本意。 
圣灵充满与圣灵浇灌  此外,笔者也发现,许教授会误以为倪氏“圣灵充满”论太过狭隘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可能是他忽略了倪氏论“圣灵浇灌”的讲章。在倪氏的用词里,行传二章的圣灵浇灌就是圣灵充满(pletho),是圣灵在人身外临到人,使人得着特别的能力与恩赐,为着主当时特别的托付。他认为,信徒必须借着比较行传二章和约珥书二章,正确认识圣灵浇灌带给人的结果或表显。他说到:“五旬节的时候……彼得引用神的话对看见的人解释说,‘这正是先知约珥说的;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作异梦。’(徒二16~17)那么彼得那一天说了预言么?我们很难说,那一天彼得有约珥所说的预言。那一百二十个人说了预言,或看见了异象么?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们作了异梦么?他们怎能作梦呢?他们岂不是都非常的清醒么?……彼得所引用的是约珥的话(珥二28~29),说到说预言、作异梦、见异象,是随着圣灵浇灌而来的,但是这些证据,明显地在五旬节那一天都没有看见。另一方面,约珥预言圣灵浇灌时的光景,并没有一句话说到‘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但是这一切在那一天都出现在那一间小楼上(徒二2~3)。你在哪里能找出约珥说到他们要说方言呢?然而门徒们在五旬节那一天却说了。那么彼得引约珥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试想一想,他引用神的话,要证明五旬节的经历,就是约珥所说的圣灵浇灌,然而约珥所说的那些证据,在五旬节那一天一样也没有出现!约珥书上所说的,门徒们没有;门徒们有的,约珥书上没有说。……我们要注意,彼得并没有说,‘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正应验了先知约珥的话。’他乃是说,‘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二16)这不是一件应验的事,这只是一种同样事情的经历。‘这正是’的意思,就是说出:‘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正是所预言的同样的事情。’如果这是一件应验的事,那么每一个经历都必须应验,必须有说预言的,有作异梦的,有见异象的;但是彼得说‘这正是’,那不是一件事重复另一件事的问题,只不过是一件事与另一件事属于同一类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圣灵借着彼得,着重地说明了经历的不同。外面的表现可以有许多,也可以不同,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有时是我们所未见过的;但是圣灵只有一位,而祂乃是主(参林前十二4~6)。” [54]倪氏要帮助圣徒读者清楚看见,约珥书二章与行传二章之间不是“逐字对照,句句应验”的关系,乃是“原则相同”的关系。换言之,倪氏认为圣灵乃是借着彼得用约珥的话来说明,信徒被圣灵浇灌而经历圣灵充满(pletho)时,外面的表现可以有许多种,也可以不同。就算有些表显是我们所未见过的,我们基督徒也不得随意否认。

  所以倪氏在讲到圣灵充满与浇灌的经历时,他的说法并不狭隘,反而他一面顾及圣经的事实,一面又能扩及所有正常基督徒宽广的经历范畴。他说:“许多人以为圣灵浇灌是‘应验’约珥书的话,但约珥书没有提到说方言。许多人练习用口讲方言,许多人要作异梦,这不是彼得的意思。彼得的意思乃是说,圣灵浇灌下来,正像约珥书预言所要发生同类的事。所以我们不要仿效五旬节时圣灵浇灌的表显。在不同的人身上,圣灵浇灌的表显都不同,比方,有人笑,也有人哭;有人觉得有能力,也有人觉得有东西在身上。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乃是彼得所说的‘正是’,不是‘应验’。有人好像触电,有人好像有东西包住他,有人跳,有人坐。各种各类的感觉,各不相同。当圣灵降下来的时候,就会得着这些。彼得说‘正是’,这没有问题。或者有人流泪、哭泣而得着圣灵浇灌;但我没有得着圣灵浇灌,我若也去寻求圣灵浇灌,结果表现不同,这就成了‘正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不可说,他与我不同,他就不对。如果一个人有超然的灵,而能够说,耶稣是主;这样不论他外面的表现如何,这是神的事,你不必管。彼得说‘正是’,我们就说‘正是’。我们不可仿效他人,勉强要和别人有同样的表现。” [55]

  在《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一书中,他也语重心长地提醒所有信徒:“当圣灵浇灌在神儿女的身上,他们的经历往往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看见新的异象,有些人在领人归主上得着了一种新的释放,有些人在传讲神的话时有大能力,有些人充满了属天的喜乐和满溢出来的赞美。无论是哪一种光景,他们所经历的都就是那一个五旬节的经历。让我们赞美神,因为每一个新的经历,都与基督的被高举有关,我们可以实实在在地说,‘这个’就是‘那个’的证据。神对祂众儿女的对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要由于我们的偏见和成见,就替圣灵在我们自己身上或在别人身上的工作,造一个不漏水的隔室。这个原则同样该应用在那些需要有特别的表现(就如说方言等)。作为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的证据的人和那些否认有任何表现的人。我们必须让神照着祂的旨意自由行事,并在祂的工作中随祂所喜悦给任何的证据。祂是主,我们无权替祂定规一切。让我们为着耶稣已经在宝座上欢喜快乐,也让我们缵美祂,因为祂已经被荣耀,所以圣灵已经浇灌了我们。当我们用简单的信心,接受这神圣的事实,我们就能在我们的经历中确定的知道,也能确信并大胆的宣告说──‘这正是!’” [56]深入倪氏“圣灵浇灌”的观点,足以证明他说到“圣灵充满”(pletho)时,一点也没有许教授所形容的狭隘(意即单指能力和事工);倒是许教授对倪氏圣灵观的印象,或许有些狭隘。 
你使我已在地若天  由以上分析即可得知,倪氏说到“圣灵充满”,“圣灵浇灌”,意即对“灵浸”的经历,丝毫没有“只顾事工、不论生命;只去宣教、非关救恩”的意味。反而倪氏认为信徒应当时时“满有圣灵”,并能经历“圣灵充满”或“圣灵浇灌”。对一个正常的基督徒来说,经历“圣灵充满”的人必然也是“满有圣灵”的人。因此在一个信徒的主观经历上,不可能只有能力没有生命,只有事工没有救恩,只有宣教没有同在。当然,倪氏口中使徒行传里的教会,更不会是只知作工不论生命的团体。

  要得知倪氏“圣灵充满”观点的最佳说明和例证,不外乎查读倪氏自己的讲章。他在讲章中提到自身经历或其他属灵信徒的经历时,对“圣灵充满”或“圣灵浇灌”的描述除了“得着能力”、“大有胆量”、“脱离自觉”以外[57],还说到R. A. Torrey的“得着启示”、“不自主地喊叫赞美”、D. L. Moody“有神的爱”、C. Finney“充满喜乐和爱”、“因着喜乐和爱,大声的哭”等等[58]。倪氏认为“圣灵充满”的经历会带来能力,以执行事工、为神宣教,但不是只有宣教、事工和能力而已。在他所陈明的诸多见证中(包括他自己的见证),都是满了神圣生命的彰显和漫溢。这也正是倪氏诗歌里面所说:“哦主,成为内住圣灵,你是何等实在、实在!不摸,比摸更为可凭;不见,但已心中深爱。”“愿你这灵浸透充满在我全人每一角落,没有一处不受你感,没有一处不被你模。”一个信徒若能一直有这些满有圣灵并圣灵充满的经历,生活必定将如倪氏诗歌所说:“这个生活何等亲近!你使我已在地若天:赞美满口,喜乐满心,同在满魂,一切甘甜。” 
时刻是我,时刻是你;到处是你,到处是神  本文提及的这两首与圣灵有关的诗歌,都具备清晰地发展性和指向性。简洁、流畅、又贴近信徒经历的用词,不但忠实交代经文事实与真理,更一路引导唱诗人,逐节朝向圣灵在人身上制作的极致高峰……神人成为一、是人又是神。诗歌369首末了一节的“因你成灵,住我灵里,将你供应,与我合一,时时刻刻是我自己,时时刻刻也都是你”,与诗歌370首里的“求你这灵从我的灵,如同洪水漫溢全人:到处荣耀,到处光明,到处是你,到处是神”,正是说到圣灵在信徒内外的精雕细琢,终究要在时间一面使信徒的经历达到“时时刻刻是主是神”的地步,并要在空间一面使信徒的经历达到“到处是主,到处是神”的境界。

  归纳倪柝声的圣灵观可以得知,他相信圣灵在信徒身上工作,将使信徒灵命历经三个重要阶段:圣灵先使信徒 “del有神”,再使信徒“属神”,终令信徒“像神”、“同神”。在《正常的基督陡生活》一书里,他说到“有神”:“保罗写信给他们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对在以弗所的圣徒,保罗为他们祷告,求神照明他们心中的眼睛,使他们知道(弗一18)。知道神圣的事实,不只是当日基督徒的需要,也正是今日基督徒的需要。我们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好让我们知道,神自己借着圣灵已经住在我们的里面。神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基督也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因此,如果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父与子也住在我们里面?这并不仅仅是理论或教训,乃是一个有福的实际。……我们是否知道,里面有了圣灵,就是有了那一位活神呢?” [59]

  而在《圣灵的印记》这篇讲章里,倪氏说到“属神”、“像神”和“同神”:“以弗所一章十三节的末了说圣灵像什么呢?像‘印记’。感谢神,因为圣灵是像‘印记’的!弟兄姊妹们,你们晓得为何要盖印呢?‘印记’又是何意呢?提后二章十九节说:‘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所以印记的意思有二:第一,就是凡物盖过印的,就是表明这物乃是盖印的那个人的。第二,就是被印者身上有了一点是与那个印相同的。‘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就是表明凡经过主盖印的人,都是属乎主的:‘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就是表明凡经过主盖印的人’都应当像主才可以。‘盖印’的第一个意思是说,我们是属乎主的;第二个意思是说,我们与主是相同的,是像祂的。……我们被神用圣灵印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得了神的性情和生命。这性情和生命是像神的,我们如果顺着这性情和生命而活,我们就必定会在人间有像神的生活。……这是何等荣耀的真理呢!就是在我们里面已经有了神的印记,借着这一个印记,就是圣灵,我们能够活出神的生命来。有了这样的预备,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60]

  从 “del有神”,经“属神”,到“像神”或“同神”,其间有太多圣灵的编织!圣灵在新约时代的新工作、保惠师的应许、圣灵的重生与充满、圣灵的内住与浇灌,都是为了达到神借圣灵在新约信徒身上要达到的目标。这个荣耀的目标,在倪柝声的两首诗歌里,最终讲得真透彻、真直接──“时刻是我,时刻是你;到处是你,到处是神”。要达到真正的属灵?要寻得真正的实际,非此莫属吧。 
注释:↑注1. 倪柝声,《圣灵与信徒的灵》,《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三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10页。倪氏指出,“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以显明父和子,乃是恩典时代里的一个特别荣耀。神已经将祂的灵赐给祂的儿女了;现在乃是他们应当用信心和忠心来承认,来顺服的时候。复活日和五旬节,已经过去了,圣灵的降临,已经成功了,如果信徒单知道圣灵重生的工作,而不知圣灵‘居住’的真实,他就不过好像一个旧约的人一般。真的,多少的信徒,住在复活日和五旬节相反的一边了!”难怪倪氏语意深长地说:“可惜现在问题,已成为一般信徒最不明白的真理之一。正因为人们轻看圣灵的工作,所以神的儿女才软弱到这个地步,因为人们拒绝圣灵的教训,所以异端邪说才有发达的机会;又因教会极端漠视圣灵而不传讲,所以才有现今许多不合圣经的讲解。”(参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二)》,《倪柝声著述全集》第二十一册,香港:天粮出版社,1994年,21页)

↑注2. 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与得圣灵浇灌的益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一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156-171页)。

↑注3. 倪柝声,《圣灵的工作》,《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25-28页。

↑注4.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6年,165,169,175页。

↑注5. 倪氏同工李常受,对于神的灵在新约时代各种称谓及其意义,有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参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腓一19注1)。

↑注6. 倪柝声,《圣灵与实际》,《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六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204页,237-238页。

↑注7. 同注2,156页。

↑注8. 同注2,156-157页。倪氏在此提到一则例外:“旧约里只士师记六章三十四节一处,好像说到圣灵住在人里面,这是例外。其实这节圣经的原文,并不是说圣灵住在人里面;乃是说,耶和华的灵穿着士师基甸。基甸好像衣服,圣灵在里面穿着他。此外,旧约其他的地方没有提过圣经住在人里面。”

↑注9. 同注3,25-26页。

↑注10. 许宏度,《从新约的观点看倪柝声的圣灵观》,《属灵实际的追寻》,台北:华神出版社,2003年,58-62页。许教授这篇探讨倪柝声圣灵观的论文,不少观点及内容系撷取英国福音派新约学者Max Turner 的看法。

↑注11. 这三项理由应该也是Turner 的观点,58-59页。

↑注12. 关于“主就是那灵”这一重要真理,参本刊前一期《主就是那灵》一文。

↑注13. 同注3,25页。

↑注14. Ryrie, C. C., The Holy Spirit, Moody Press, Chicago, 1974, pp.67-73.

↑注15. Oden, T.C., Life in the Spirit, Harper Collins, New Youk, 1994,pp.60-61.

↑注16. Griffith Thomas, W. H., The Holy Spirit of God, Eerdmans, Grand Rapids, 1972, pp.63-65.

↑注17. Lange,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Romans, Zondervan, Grand Rapids,pp.256-258.

↑注18. Godet, F.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Zondervan, Grand Rapids, 1956,pp.304-307.

↑注19. 同注3,27-28页。

↑注20. Keener, C. S., 《大哉圣灵问1:什么是受圣灵的洗?》,台北:友友出版社,2003年,48-49页(译自Three Crucial Questions about the Holy Spirit,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96)

↑注21. Hunter, A. M.,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188-189

↑注22. Hengstenberg, E. W.,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St. John, Minnesota,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Christian Pulishers Inc” 1980,pp.456-457. He stated that “the breathing here stands in relation to Gen.ii. 7, where Jehovah breathes into the first man the breath of life, and thus man becomes a living soul…….By this allusion our Lord places Himself on a level with Jehovah Elohim, with Jehovah who there possessed the fullness of divinity…….The relation to Gen.ii. 7, which speaks of immediately effectual inbreathing,such as at once created a ‘living nature’,shows that our Lord’s act here was not of merely prophetic significance that it did not simply pretypify what was to become a reality on the day of Pentecost……. What they now received was the preliminary and condition of what they were to receive at Pentecost; according to the Lord’s word ‘Unto him that hath it shall be given.,’”

↑注23. Morris, L.,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English Text with Introduction, Exposition and Notes, Michiga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9, pp.846-847. He said, Mit is perhaps significant that there is no ‘on them’ in most MMS. John is not writing as though there were a series of gifts made to individuals. Rather he speaks of a collective gift made to the church as a whole…….The relation of this gift to that made on the day of Pentecost is obscure. Some scholars hold that the two are incompatible……. But this may be going too fast.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two gifts are completely different…It is the teach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that there are diversities of gifts, but the same Spirit.7 And the problem is probably to be solved along these lines ….So John tells us of one gift and Luke another.

↑注24. Westcott. B. 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Michigan, Grand Rapids: Eerdmans,1951,pp.294-295. He said, “The Holy Ghost is a gift of the Holy Ghost, even the power of the new life proceeding form the Person of the Risen Christ. The presence of this new life of humanity in the disciples communicated to them by Christ was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descent of the Holy Spirit on the day of Pentecost…….By this He first quickened them, and then sent, according to His promise, the Paraclete to be with them, and to supply all power for the exercise of their different functions. The relation of the Paschal to the Pentecostal gift is therefore the relation of quickening to endowing the one answers to the power of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other to the power of the Ascension (Godet): the one to victory and the other to sovereignty…… All those interpretations to the word which limit them to a particular gift, as of working miracles, or of know ledge, or the like, fall completely short of the meaning which points to an endowment not occasional but perpetual. To regard the word and act as a promise only and a symbol of the future gift is wholly arbitrary and unnatural.”

↑注25. 李常受,《何等的异端两位圣父,两位赐生命的灵,三位神》,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85年,12-17页。

↑注26. 同注10,81-82页。

↑注27. Carson, D. A.,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Michiga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pp.649-650

↑注28. Bruce, F. F., The Gospel of John Introduction, Exposition and Notes, Michiga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3, pp.391-392.他认为the Spirit is imparted by the breath of Jesus. The verb used here (emphysao) is that used in the LXX of Gen.2:7 where, after fashioning the first man from dust God’s breathed into his face the breath of life, and the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 and again in the command to the pneuma in Ezek.37:9…….But it is not the bestowal of life that is in view now, but empowerment for ministry. The absence of the definite article before ‘Holy Spirit’ here has led to some commentators to suggest that it is not the personal Spirit that is in view here, but a spiritual gift or endowment. This is a precarious argument; the presence or absence of the article with pneuma (or pneuma hagion, as here) is not an infallible criterion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 the Giver and His gifts. Since the Spirit is bestowed to empower them to fulfill the commission they have just received, the authority conveyed in the Lord’s following words is probably also related to the fulfillment of their commission.

↑注29. Sanders, J. N. and Mastin, B. A.,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Massachusetts, Peabody: Hendrickson, 1988, pp.432-433. He suggested that “the placing of the gift of the Spirit on Easter Day can hardly be harmonized with the accounts given by Luke. But……the existence of divergent traditions of the constitutive gift of the Spirit is not surprising; it is probable that to the first Christians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and his appearances to them, his exaltation, and the gift of the Spirit, appeared as one experience, which only later came to be described in separate elements and incidents.”

↑注30. Morgan, C. G.,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New Jersey, Old Tappan,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p.320. He proposed that “was a prophetic breathing, symbolic and suggestive. They did not receive the Holy Spirit. Did He not tell them in the course of these days that they were to wait until they received the Spirit?”

↑注31. 倪柝声抱持与Kostenberger相反的观点,他注意到门徒们在约翰二十章以后有积极正面的属灵光景:“还有一点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主耶稣升天后的十天中,祂的门徒约计一百二十人,男女老幼‘同心合意恒切祷告’。这是何等美好的光设!这真是在圣灵中的祷告。若是只借自己,人们能否“同心合意”?能否‘恒切祷告’而得神的允准?若非圣灵在他们心中作工,安能如此?倘若圣灵在五句节才降临,则这十天等候的光景,可真是令人费解!但是,感谢神,祂为我们所预备的,不只是叫我们有能力作工,并且是先叫我们有圣洁的生活。”(参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二)》,倪柝声著述全集第二十一册,香港:天粮出版社,1994年,29页)

↑注32. Van Doren, W. H., Gospel of John-Expository and Homiletical Commentary, Michigan,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 1981, pp.1373-1374

↑注33. Johnston G., The Spirit-Paraclete in the Gospel of Joh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0, pp.15-16

↑注34. Beasley-Murray, G. R., “John” i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36, Texas, Waco: Word Books Publishers, 1987, pp.380-382

↑注35. 许宏度教授就指出,初代教会明显强调的,是圣灵只有一次临到信徒。”(参许宏度,《从新约的观点看倪柝声的圣灵观》,属灵实际的追寻,台北:华神出版社, 2003年,页78)

↑注36. Kostenberger, A. J., “John”in Baker Exc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Michigan,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4, pp.574-575. He argued that “the reference of ‘Receive the Holy Spirit’ represents a symbolic promise of the soon-to-be-given gift of the Spirit not the actual giving of it fifty days later at Pentecost. Otherwise,it is hard to see how John would not be found to stand in actual conflict with Luke’s Pentecostal narrative in Acts 2, not to mention his own disclaimers earlier in the narrative that the Spirit would be given only subsequent to Jesus glorification, which entails his return to the Father.”

↑注37. 参新约学家Kostenberger的讲法。

↑注38. 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二)”,倪柝声著述全集第二十一册,香港:天粮出版社,1994年,页27-30

↑注39. 倪氏在此特别说明,“严格说来,‘圣灵的浸礼’这话是不合圣经的。圣灵并没有施浸人,为人施浸的乃是主耶稣(约一33,太三11)。“用”字在原文en,应当译为: ‘在…里’,意即‘在圣灵里给你施浸’,也就‘你们浸

↑注40. 同注10,77页。

↑注41. 同注4,107页。

↑注42. 同注2,157-160页。

↑注43. 倪氏补充说:“只有创世记六章三节用过‘在里面’这样的说法,但那节原文乃是说,我的灵就永不与他相争。这不是说圣灵住在创世记六章所记的人里面,乃是说,圣灵不与他们相争,使他们难过。”

↑注44. 同注2,160-161页。

↑注45. 同注10,67页。

↑注46. 所以倪氏在论及信徒要经历“圣灵浇灌”或“灵浸”时,一个重要的条件乃是信心:“在行传二章三十三节里彼得说,‘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他在三十六节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三十六节开头的‘故此’是由于三十三节而来,乃是指神高举主的事,故此,圣灵倾倒下来,正如你们众人所听见所看见,在五旬节所发生的事。以色列人须知,圣灵浇灌乃是证明拿撒勒人耶稣已被高举,已经得胜。主如果没有被高举,就没有圣灵浇灌的可能。如今神既然已经膏抹了拿撒勒的耶稣,立祂为主为基督,就没有得不着圣灵浇灌的可能。……主钉十字架,流了宝血,使罪得赦免。所以一切信祂的人,罪都可得着赦免。同样的原则,不能说,祂已被高举为主为基督,而我们却不得圣灵浇灌。这没有可能。所以我们必须放胆讲说,主已经被高举在宝座上,愿主充满我们。我们需要有充足的信心,来相信主,以及祂所成功的工作。”(参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与得圣灵浇灌的益处》,《倪柝声集第二辑》第二十──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145-146页)。

↑注47. 倪氏说到使徒行传几处经文,辅助证明在新约圣经里只有两次说到 “del在圣灵里的浸”,并且这个灵浸是为着基督身体的一:“行传八章十四至十七节一这里说到那灵浇灌在撒玛利亚人身上。……这是为着把所有离散的肢体联在一个身体里,就如水泥把分开的石头联合成为一座建筑物,‘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在撒玛利亚人的事例中,腓利出去,却不是教会所差遣的。如果腓利传扬的时候,圣灵就浇灌在他们身上,基督身体的一就失去了。使徒们按手在他们身上,表示与他们联合;这表明了基督身体的一,于是那灵就降在他们身上。……撒玛利亚人得救了,却还没有与身体的交通;这必须清楚地建立了,圣灵才能浇灌下来。……行传十九章一至六节──这次那灵的降下,乃是补充该撒利亚的那一次。两次的浇灌都是在外邦人身上。他们是真信徒,因为㈠他们被称为‘门徒’(参十──26)。㈡他们若不是得救的,那么保罗就是传扬借受浸得重生了。保罗在主耶稣的名里给他们施浸,借此他们见证他们与头的联合;接着就有按手,就是见证他们与整个身体的联合。”(参倪柝声,《圣灵的工作与得圣灵浇灌的益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38-40页)倪之同工李常受亦有类似说法,“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里,直接从升天的元首受了经纶一面的圣灵,与早期的使徒和犹太的信徒,在五旬节那天所受的一样(二4)。在新约里只有这两个事例,算是在圣灵里受浸(一5,十一15~16)。借着这两个步骤,身体的头将祂所有的信徒──犹太和外邦──一次永远地浸入祂的一个身体里(林前十二13)。因此,在圣灵里受浸是已经完成的事实,由升天的基督在五旬节那天,并在哥尼流家里完成的。其他的事例──八章撒玛利亚的信徒,九章大数的扫罗和十九章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按新约的启示,都不算是在圣灵里受浸;这些事例,不过是信徒对那一次永远完成之灵浸的经历。关于信徒在经纶一面受了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他们身上,本书只说到五个事例。其中两个是为着成就在圣灵里的受浸,分别发生在五旬节那天和哥尼流家里。其他三个,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算是特别的,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些肢体,借着按手使他们与身体联合为一。”(参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徒十47注1)

↑注48. 同注38,32-34页。

↑注49. 同注10,62页。

↑注50. 同注10,67,73页。

↑注51. 倪之同工李常受,也针对这两个词作过深入解释;李将行传里的plemo译为“充满”(倪氏用“满有”),将pletho译为“充溢”(倪氏用“充满”)。倪、李用词虽不同,但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李氏的说法是:“pletho,浦利奏(也用于徒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指在外面充溢。按行传的用法,plemo,浦利路,是指在里面充满器皿,如二章二节的风在里面充满屋子;浦利奏是指充溢在人的外面,如四节的那灵在外面充溢门徒。门徒在里面和素质一面被那灵充满(浦利路十三52),是为着他们基督徒的生活;门徒在外面和经纶一面被那灵充溢(浦利奏),是为着他们基督徒的职事。在里面充满的灵,乃是素质的灵,是在门徒们里面(约十四17,罗八11);在外面充溢的灵,是经纶的灵,是在门徒们身上(一8,二17)。每一位在基督里的信徒,都应当经历圣灵这两方面。甚至为人的基督,也经历过同样的事:祂在素质一面由圣灵而生(路一35,太一18,20),为着祂的所是并生活;又在经纶一面被圣灵所膏(太三16,路四18),为着祂的职事和行动。……浇灌的灵在外面的充溢,乃是升天的元首将祂的身体浸入那灵里面。在五旬节那天,祂身体的第一部分–犹太的信徒一受了这浸;在哥尼流家里,祂身体的第二部分──外邦的信徒──也照样受了这浸(十44~47)。借着这两个步骤,祂将祂的整个身体一次永远地浸入那灵里面(林前十二13)……这样,那身体的元首基督,便成就了祂在一章五节所应许在圣灵里的浸。”(参《新约圣经恢复本》,徒二4注2)

↑注52. 同注10,62-73页

↑注53. 同注38,32页。

↑注54. 同注4,118-120页。

↑注55. 同注2,153-154页。

↑注56. 同注4,122-123页。

↑注57. 同注2,166-169页。

↑注58. 同注4,120-122页。

↑注59. 同注4,124页。

↑注60. 倪柝声,《圣灵的印记》,《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七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3年,94,97-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