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倪柝声的重生观——兼与约翰·卫斯理的比较
原文: 漫步光中 信仰和学术
郑怡玲/文1倪柝声将重生定义为神的灵作为神的生命借着人的信心进到人的灵里,并强调重生的一次永远性。虽然他和约翰·卫斯理都强调重生的个人内在体验,但倪柝声否认卫斯理所着重的情感体验在重生中的重要性,代之以灵的体验。这与他所坚持的三元人论有关。同时,他对信的定义反映出他神学思想中的基督中心论,但他并非教导人要进入完全静止的被动状态。无可否认的是,他的重生观对当时的基督徒带来了对得救的鲜活体验和坚定的把握。
关键词:倪柝声 重生观 约翰·卫斯理 三元人论 基督中心论
倪柝声(1903-1972)是20世纪对基督教产生重要影响的中国本土神学家。他的神学思想不仅影响了广大的中国基督徒,也对现代西方基督教的发展产生一定冲击。在当时中国教会本色化运动的历史背景之下,倪柝声并没有拒绝西方的影响,相反,他借鉴吸收了大量西方神学思想,并对之进行整合和发展。他的重生观就是这种神学努力的成果之一。
18世纪英国著名新教神学家和布道家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是虔敬派的属灵后裔,拥有深刻的重生经历。他的重生观是对新教典型重生思想的继承,同时突显了虔敬派的特质。通过与卫斯理的重生观进行比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倪柝声重生观的独特性及其神学意义。
一
倪柝声的重生观
重生是基督教神学思想中一个非常基础和重要的概念。其直接的圣经出处是《约翰福音》中耶稣和尼哥底母的对话:“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作为基督教救恩论中的基础,对它的阐释会影响救恩论乃至整体的神学思想。
倪柝声对重生的阐述,是从神的创造和人的堕落讲起。他认为神起初所创造的人拥有灵(spirit)、魂(soul)、体(body)三部分。灵如同主妇,魂如同管家,体如同仆人,三者有着正确的秩序,并且发挥各自的功用。这是倪柝声神学中极其重要的三元人论,也可以说是他整个神学思想的基础。
他在《属灵人》这本书中详细地指出了人由三部分组成的圣经根据,并且叙述了三部分各自的功能。其中,体是“世界知觉”的所在,与物质的世界相往来。魂是“自己知觉”的所在,包括意志、智力和情感。而灵是“神知觉”的所在,是人与神往来的部分。在这部分里,人知道怎样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关系[2]。神原初所创造的人虽然无罪且完美,但是并不拥有神的生命。所以,神把人放在预表神生命的生命树跟前,希望人能够凭自由的意志来选择生命树。不幸的是,人没有选择生命树,反而选择了预表撒旦的知识善恶树。于是,人成为了罪人。因为亚当“不顾神的命令,而随着己意来吃,所以他就犯罪了”[3]。罪使人的灵与神断绝交通而死了。
倪柝声将《创世纪》二章十七节的“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死”解读为灵的死亡,即人的灵远离了生命。而神就是生命,所以死就是人的灵远离了神。这并不是说人的灵没有了,而是说它失去了与神交通的功能。自此,人的魂高升而压制灵,并且常常与体联合,受体指挥而犯罪。人最终的结局是灵、魂、体三部分都死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倪柝声指出人需要重生。重生是靠着圣灵将神的生命分给人的灵,人的灵原来因为远离神而死了,所以必须重生。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对尼哥底母所说的重生,就是指灵的重生。
倪柝声特别强调重生完全是灵里面的事,与魂和体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只有人的灵能够与神的圣灵发生关系,他指出一切魂里的感觉都不能算是重生。“就是懊悔过犯,为罪悲伤,痛哭流涕以立志,这并不是得救。认罪、决心、以及许多宗教上的感觉,也并不是重生。就是理性上的断案,智力里的知识,心思里的接受,决志要得着那善的、美的和高尚的,也是魂中的作用,灵里可以尚是丝毫没有动静的。”[4]人重生之后,圣灵管制他的灵,叫他的灵能够管治他的魂,能由魂管治他的体。如此,灵、魂、体三者之间正确的秩序就可以被恢复了。但是,重生仅仅是基督徒生活的起点,是每个信徒的最低限度。有了神的生命进到人的灵里,还需要这生命长大。所以,倪柝声指出《哥林多前书》中的两类基督徒:属灵的与属肉体的。属灵的基督徒是指圣灵住在他的灵里,掌管一切的基督徒,而属肉体的基督徒,就是已经重生,已经得了神的生命,而又无力胜过他的肉体,反被他的肉体胜过的基督徒。那么,人如何能获得重生呢?倪柝声从神和人两个角度来说明人获得重生的途径。首先,在神那一面需要基督的死与复活。上述所说人的堕落,指出人类存在罪与死的问题。罪使神“不能亲近世人,不能叫世人亲近祂。”[5]也就是说,罪使神和人之间产生间隔,甚至使人成为神的仇敌。而死就是由这种间隔所引起的。虽然神爱人,但他无法违背自己公义的属性随便赦免人。
在此背景之下,神差遣祂的独生儿子耶稣代替全人类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罪的刑罚,除去了神与人之间因为罪而产生的间隔。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神拯救一个罪人,乃是:第一,赦免他行为不好的罪;第二,重生他,给他一个新的生命。”[6]人重生必须先有十字架所带来的赦罪。
此外,倪柝声指出,“十字架担当罪人的罪罚,十字架估定了罪人的价值,十字架钉死了所有的罪人,十字架释放了主耶稣的生命”。[7]所以,十字架一方面除去了神人之间因为罪而产生的间隔,另一方面释放了人重生所需要的生命。因此,没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人就没有重生的机会。同时,基督需要复活将祂自己作为生命放到人里面。倪柝声不止一次提到复活对于重生的重要性。
“主耶稣的复活不只证明祂的死是因担罪而死,主耶稣的复活并且给我们一个新生命。”[8]
“我们得重生,是借着主耶稣的复活(彼前一3)。”[9]
“基督借着死,对付了罪;借着复活,给我们生命。”[10]
“祂从死里复活,就把新生命分给我们。”[11]
“我们与基督联合,主观方面是在我们得重生的时候,就是在主的复活里头。” [12]
“我们的重生,就是我们的与主同复活。因为主的死(换一句话说,我们与祂同死),结束了我们罪恶生命的问题。主复活的时候(换一句话说,我们与祂同复活的时候),给我们一个新生命,使我们起首作基督徒。”[13]其次,在人这一面需要信。简而言之,人藉着信重生。倪柝声曾多次强调,人重生除了信之外,不需要任何其它附加的条件。他所根据的经节主要是约翰福音一章12-13节:“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乃是从神生的”;以及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那么,信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约翰福音》一章12节,倪柝声认为信就是接受。他指出,相信并非人的功劳,相信不过是接受。信的对象是基督,当人信基督的时候,就接受了基督,也就接受了神的生命,获得了重生。同时,倪柝声认为约翰福音三章16节的“信”原文是指“信入”,信入耶稣就是与耶稣联合。正如罗马书六章5节:“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与耶稣的死联合,是指与耶稣同死。同样,与耶稣的复活联合,是指与耶稣一同活过来,就是在耶稣复活的生命里,得着一个新生命,得着重生。倪柝声进而指出,重生具有一次永远性。“人一次被神所生,神就不能说未曾生他;所以一次蒙神重生的人,永世虽长,绝不能取消这关系,这地位。……所以这地位,和生命,永远没有消灭的可能。” [14] “神在我们得救时给我们的永生,并不是要我们按期付款的。神并不因你得救以后的行为不好,再把永生拿回去。”[15]也就是说,人只要一信耶稣,就有了神的永远生命。并且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无论发生怎样的事,他都是得救的,甚或犯了严重的罪,这生命也永远没有消灭的可能。
二
约翰·卫斯理的重生观
卫斯理同样将人重生的必须性追溯至神的创造,他认为神原初所创造的人拥有神的形象和生命。但是,这样的人并非是不可变的。人因为吃禁果而公开背叛神,遭受了属灵的死亡,即失去了神的生命和神的形象。所以人需要重生,从神的灵生,即重新得回因堕落而失去的神的生命。卫斯理认为重生是神的生命进到人的魂里,在人的魂里所作的变化,将人的魂从罪的死亡带进义的生命里。重生也是神大能的圣灵在人整个魂里所作的变化,使人的魂在基督耶稣里被重新创造;在义和真实的圣中照着神的形象被更新;从爱世界变为爱神;骄傲变为谦虚;怒气变为柔和;憎恨、嫉妒、怨恨变为对人类真诚、温柔和无私的爱以及属地、世俗、邪恶的心思转变成在基督耶稣里的心思。[16]卫斯理以婴儿的出生作为重生的类比。婴儿在出生前虽有各种感觉器官,却无法发挥功能,只有在出生之后,才能发挥感官的作用。同样,一个人重生之前,虽有各样属灵的感官,但其功能无法发挥出来。他没有关于神的知识,也不能与神交流。但是,当人重生之后,他对神的所有感官都被打开。“他能够‘内在的感觉到神的灵作到他心中的恩典’;意识到‘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多次感受到‘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喜乐’;感受到神的爱借着所赐给他的圣灵从他的心里流出来;他所有属灵的感官被激发出来以分别属灵的善和恶。”[17]
与此同时,卫斯理明确指出,重生之后的人依然会犯罪,会经历肉体与灵的相争。重生之人的肉体,邪恶的性情仍然存在,信徒需要在一生之中不断地与之争战。[18]所以,人在重生之后还需要走成圣的道路,即不断地追求圣洁。圣洁并不是外在地履行宗教职责,而是将神的形象印刻到人的心里。圣洁的人拥有基督耶稣的整个心思,这心思包含了所有属天的情感和性情。若是没有上述所说的圣洁,即便一个人谦虚、诚实、道德高尚,持续参加教会的圣事,依然会进入火湖中,无法得到永远的救恩。故此,卫斯理认为人在得到神的生命之后依然会有失去的可能。正如他在解释《希伯来书》十章26-29节时所认为的,那里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卫斯理据此认为一个重生的人如果故意犯罪,践踏神的儿子,将血当作平常,又亵慢圣灵,依旧会灭亡。[19]对于何以重生这个问题,卫斯理同样认为重生需要藉着信心。救恩是借着信心达到的。而这信不仅是对基督整全福音的承认,更是完全依靠基督的血,信靠祂的成为肉身、死和复活的功绩,倚靠祂作为他们的安息和活在他们里面的生命。总而言之,信是对基督的靠近和依附,以祂为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即救恩[20]。人正是通过这样的信而获得重生。
三
倪柝声重生观的独特性倪柝声的神学思想受到了西方许多神学思想的影响。弟兄会运动、时代论、圣洁运动、凯锡克复兴、基要主义等各种流派,以及不同的奥秘派分支,全都以某种形式影响并塑造倪柝声的神学。但是,他并非简单地借用或综合他人的思想,而是以独特的方式,对这些神学影响的渊源进行了修订与采纳。他的重生观就是在采纳前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性。
首先,倪柝声十分重视个人对重生的内在体验。
倪柝声和卫斯理都认为重生是圣灵作为神的生命进到人的里面,这不是一件外在的事,而是个人可以内在体验和经历的事。卫斯理特别强调重生不是受洗,也非行善或持守教会的圣事,而是经历神的生命进到人里面的内在工作。倪柝声也指出重生与魂和体的作为相对,任何道德行为的改良和宗教上的感觉都不能算作重生。重生完全是神的生命作用于人的灵,即人里面最深处的部分。卫斯理的重生思想深受虔敬派的影响。敬虔派的崛起是对僵化的宗教改革的回应。他们强调个人信仰的重要性,认为信仰的本质在于信徒们的心灵之中对神的恩典具有亲身经历。[21]他们的首要主题就是重生。卫斯理曾在奥尔德门街一个摩拉维亚信徒的聚会点经历了真正的重生。他如此描述他的体验:“我感到我的心神奇地变暖了。我发觉我的确信靠基督,唯独基督能拯救我;我心里得到一种确证,证实他已经拿走我的罪,就是属于我的一切罪,救我脱离了罪和死亡的律法。”[22]
同样,倪柝声也有深刻的重生经历。他曾讲述自己信耶稣的经历:“这样的爱折服了我,我无法抗拒,就决定接受主作我的救主……认罪之后,罪担就脱落了,人觉得轻松,心中充满喜乐平安……以前或者也有喜乐与平安,但得救后的喜乐与平安才是真正的。那夜我一人在房间里,我似乎看见了光,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23]倪柝声对重生的个人体验的注重与卫斯理及虔敬派的思想相当一致。这与他个人的经历以及所受西方神学思想的影响有关。同时,这也是他的神学思想能够带动当时中国基督徒灵性复兴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倪柝声将重生观与三元人论相结合,指出重生是一件在灵里的事。虽然卫斯理和倪柝声都指出外在的行为并非重生,重生是一件内在的事,但是这些内在体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们的观点大不相同。卫斯理非常强调情感在重生体验中的重要性。他认为重生是神的生命作用于人的魂。
从上文可以看出,卫斯理所说的魂包含了倪柝声所说的意志、智力、情感以及与神接触的功能。从功能上来说,他所指的魂包括了倪柝声所指的灵与魂。尽管有学者指出卫斯理也是三元人论的支持者[24],但是显然他并没有将此论应用于他的重生观。他认为重生必定带来情感上的变化,重生之后人会有很多感觉:恩典、平安、喜乐、爱、谦虚、温柔等。强调情感在信仰生活中的比重是虔敬派的一大特征。倪柝声则明确指出重生并不在于情感上的变化,并且他否认情感并非为了高举理性,因为他也同时将理性的认知排除在人重生的体验之外。他所强调的是灵的功能,只有人的灵能接受神的生命。这是倪柝声神学中令许多学者产生争议的点。在盖恩夫人等奥秘派,宾路易师母以及慕安德烈等凯锡克复兴运动人物的影响下,倪柝声在三元人论的基础上,对人的灵给予格外的重视。他的重生观也一再强调,重生完全是在灵里面的事,与魂和体是没有关系的。而情感、心思、意志是魂的功能。故此,一切情感中的感觉、心思里的认同和意志上的决定都不能算作重生,必须人的灵接受了神的生命才能够算重生。林荣洪曾指出,倪柝声将灵与魂分开的说法,“不但有释经上的困难,而且实际上是一件难以触摸的事。信徒如果要实践这种教训,便会时常落在一种自我分析的精神状态下”[25]。确实,倪柝声自己也注意到了这种危险,所以他在《属灵人》的序中不止一次提醒读者不要自析。“有一件事是我们所应当提防的。不要借着从本书所得的知识,作为自析的帮助。……如果我们整天所分析的,就是自己的思念、感觉;这念念不忘自己的分析,会阻挡我们在基督里失去自己。”[26]
如果仅从以上观点来看,灵的感觉比起魂来似乎让人更难以捉摸,人如何确认自己的灵是否已经接受了神的生命?也就是说,人很难对他的重生观进行实践。然而奇怪的是,倪柝声的神学同时被人称为“实践神学”。正如他在《属灵人》介言中所说:“每卷的讲说,都是可以在经历中证实的,并非以泛言取胜。”他始终避免自己的神学落入单纯道理上的争辩或说教。那么,人怎样体验神的生命进到人的灵中呢?倪柝声对“信”的解释使人的重生易于实践。他将信解释为接受。“人若要知道自己曾否重生,只要问说你曾否为一无依无靠的罪人,来到十字架接受主耶稣为救主。如果有,你就已经重生了。”[27]
倪柝声并没有提到人重生之后会有怎样的内心感受,尽管他自己的重生经历中有“喜乐”、“平安”的感觉,但他并没有将这些感觉作为重生的标准。在实践层面,他指出人所要做的仅仅是接受,无需辨别这种接受是在灵里或是魂里,也不需要情感上或理智上的任何感觉作为佐证。如此,通过“信即接受”的解释,倪柝声避免了人过分内向的分析,使重生更容易让人体认和实行。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倪柝声对灵的强调并没有使他失去对魂和体的重视。他指出完全的救恩包括了灵重生、魂变化、体得荣。人的三部分都需要有所经历。此外,倪柝声强调重生的一次永远性,而卫斯理则认为重生之后的人依旧可能失去永生。关于重生(或得救)是否一次永远,在基督教的历史中争论已久。这当然涉及到对圣经中许多关键经节的解释,如希伯来书六章一至八节,《希伯来书》十章二十六节等。倪柝声曾根据圣经从正反两面论证得救的一次永远性。卫斯理也根据《希伯来书》十章二十六节来论证得救的人也可能失去救恩。
本文仅从重生观来探讨二者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首先,倪柝声和卫斯理都从神的创造和人的堕落开始阐述自己的重生观。但他们对于人的原初状态的解释不尽相同。卫斯理认为原初的人已经拥有了神的生命,只是因为堕落失去了神的生命。按照这样的观点,既然原初的人可以因堕落而失去神的生命,那么重生的人在重新获得神的生命后自然也有失去的可能性。而倪柝声则指出神原初所创造的人虽然完美,但并不拥有神的生命。即便是没有堕落的亚当,也需要重生。人一旦拥有了神的生命,就没有失去的可能,正如人的出生是不可逆的一样。
其次,在实践层面,卫斯理认为对重生的体验很大一部分在于情感的变化。但人的情感恰恰是最不稳定的,爱、谦虚、温柔等等的感受常常稍纵即逝。如果以这些感觉作为重生的标准,那么,人在骄傲、愤怒乃至犯了严重的罪之后确实容易怀疑自己是否失去了重生。而倪柝声指出人只要接受耶稣基督,神的生命就会进到人的灵里,无关乎人的行为、情感、思想等的变化。
既然,重生是一件在灵里的事,与魂和体无关,那么,人的心思、情感、意志的变化以及人身体上行为的变化自然都不能使人的灵失去神的圣灵。故此,人的重生是一次永远的。这样对灵的强调使人对救恩的把握跳出了情感、心思、行为等的范围,稳固了对重生的确定性。在当时动荡的中国,倪柝声强调重生的一次永远性,给了信徒得救的确定把握,也安慰了人心。最后,从更深处来说,倪柝声的重生观体现了一种基督中心论,他比卫斯理更彻底地将人的行为抛到一边,完全以基督为中心。两者都认为人是因信重生,但卫斯理所理解的信是一种依附和依靠,倪柝声认为信是指联合与接受,并且特别指出接受并非人的功劳,无需人的努力。所以,人的重生不在于人的行为,人维持自己的重生也不在于人的行为,一切都在于基督。倪柝声曾指出基督是一切属灵的事物。有学者称倪柝声的基督论为基督一元论,并指出这种教导可能使人完全静止,只等候基督,而进入寂静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极端。[28]
无可否认,倪柝声的思想确实受到神秘主义(或奥秘主义)的影响,他也非常欣赏盖恩夫人等人。寂静主义或者神秘主义是否意味着让人完全静止,消极无作为,这是有待探讨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倪柝声并没有教导人在灵命追求中进入这一状态。他在《属灵人》中指出,信徒使自己完全静止而被动地顺服神是对神的误会,神并不是要取消人的意志,叫人变成好像机械的人,而是给人自由的意志,要人活泼地与祂同工。神在创造之初就给人造了自由的意志,神无法强迫人做什么,也不希望人变成机械的、静止的傀儡。“神虽然要人奉献给祂,然而要人用他全人所有的本能,与祂的圣灵同工”,“神要人主动的、有意识的,愿意拣选、遵行祂的旨意,叫人的灵、魂、体都是自由的”。[29]
这样一面否定人的行为和努力,一面提倡人需要活泼地与神同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倪柝声认为这是可实行的。正如在重生的经历中,人接受耶稣基督并非人自己的努力,但确实需要人主动运用自己的意志做出接受的选择。事实上,倪柝声唯恐信徒落入完全静止的被动状态,一再强调人陷入静止的被动状态容易被邪灵所利用。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不难看出,倪柝声的重生观在新教传统的重生观基础上有所发展,他对重生之内在体验的强调与卫斯理所代表的虔敬派思想一致。同时,他的重生观又体现出自己独有的特色。首先,他将三元人论与重生思想结合,强调重生是灵里的事,与情感上的感觉无关,这和卫斯理有很大的区别。他提出信即接受的解释,使得重生易于实践。
同时,他认为重生具有一次永远性,这给动荡社会中的中国信徒带来了永恒救恩的确定把握。其次,倪柝声的重生观体现了他的基督中心论,即重生并非人的努力或功劳,而在于基督,基督是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但他同时提出人不能陷入被动的无作为状态,而要积极地与神同工。
注释[1]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2]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6页。[3] 倪柝声:《复兴报》(卷一),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8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25页。[4]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44-45页。[5] 倪柝声:《基督徒报》(卷四),倪柝声文集1辑,第6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5页。[6]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8页。[7]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43页。[8]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58页。[9]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59页。[10]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61页。[11]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67页。[12]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78页。[13]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47页。[14]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49页。[15] 倪柝声:《福音问题》,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20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7页。[16] John Wesley, The New Birth: 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771), 472.[17] Wesley. The New Birth, 471.[18] John Wesley, On Sin in Believers: 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771), 131.[19] John Wesley, Wesley’s Notes on the Bible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754), 599.[20] John Wesley, Salvation by Faith: 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771), 22.[21] [美]布鲁斯L雪莱著,刘平译:《基督教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32页。[22] 许碧端:《卫斯理约翰日记》,香港:基督徒辅侨出版社,1956年,第16页。[23] 倪柝声:《通问汇刊(卷二)倪柝声弟兄三次公开的见证》,倪柝声文集第2辑,第6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170-171页。[24] 王生台,谢仁寿:《基督教人论的发展与争议,对基督教派政治观的影响》,《“2011近现代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圣经资源中心,2011年,第304页。[25] 林荣洪:《属灵神学——倪柝声思想的研究》,香港:宣道出版社,2003年,第283页。[26]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60页。[27]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2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60页。[28] 李建安著,李望远译:《认识倪柝声——属灵与属世神学》,福音文化中心,2014年,第207-208页。[29]倪柝声:《属灵人》(下册),倪柝声文集第1辑,第14册,美国:水流职事站,2005年,第103页。
(本文原载于《福音与当代中国》杂志第七期,下方有目录。欢迎加入“信仰和学术”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