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大陸呼喊派、常受主派、東方閃電和全能神異端邪教

關於中國大陸呼喊派、常受主派、東方閃電和全能神異端邪教

壹 所謂的『呼喊派』
一 打擊『呼喊派』的運動
一九八三年六月間,中國中央政府向全國發出通告,要嚴厲打擊並堅決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據政府發出的通告所稱,『呼喊派』是一打著宗教旗號進行非法活動的反動組織。他們狂呼亂叫、聚眾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他們煽動狂熱,危害公民生命安全;他們殘害人命,造謠惑眾,騙姦婦女。
二 運動的擴大化
然而,這場打擊所謂『呼喊派』的運動,從一開始就明顯擴大化執行。政府的通告一發出,各地公安機關就開始逮捕凡呼喊主耶穌名字的人。
三 判定『呼喊派』的標準
政府的通告是一回事,各地的具體執行又是另一回事。到底甚麼是判定『呼喊派』的標準?各地不盡相同,但大體是按以下兩個標準:一是呼求主耶穌的名,另一是閱讀李常受的著作。
四 打擊運動導致的結果
一些信主年日較久,年長而老練者,因聖經真理的裝備較好,原本是在召會中擔負牧養、照顧之責。當這批在召會中的『長老』被關押之後,各地弟兄姊妹就變得群羊無牧。正像保羅在行傳二十章,警告以弗所召會的話,『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保羅這話完全應驗。在河南地區,各種異端邪說、邪教團體及各種怪誕奇異的現象陸續發生。
貳 『常受主派』的緣起及演變
一 程有的異端邪說:拜『父』的緣起
常受主派發起於河南,源自一人名叫程有。他原屬基督教路德會,一九八○年,地方召會在魯山縣興起後,他就和當地聚會處的信徒有接觸。這人一直很有野心,想作頭卻沒機會。直到一九八三年因打擊『呼喊派』運動,當地召會帶頭弟兄們都被捕入獄,他的野心就此顯明。
一九八七年初,程有宣稱作了一夢,指從神那裏得了大啟示,說,『神已膏他作「中華大地之父」。』但這樣的說法,立即遭到同工弟兄們的斷然拒絕。碰壁之後,他還不死心,自己跑到安陽市召集其他各地的負責人。在聚會中,他先聲稱自己是魯山召會來的同工,接續前面弟兄傳揚國度的福音,然後,就開始傳講他從夢中所得,所謂他是『中華大地之父』這項『大啟示』。他稱那次聚會是『認父的聚會』。在那次聚會中,葉縣有一位藍強石積極表態,接受程有為父,程有就立他為『河南省的父』。藍強石又在河南省的各縣、市、鄉、都設立所謂的『父』。但當地召會的聖徒,完全不接受他們的作法。
此後,他們就要求信徒都要向自己鄉的父禱告,鄉的父向縣的父禱告,縣的父再向省的父禱告;省的父再向程有禱告,程有纔能向天上的父禱告。他們的說法是,天上的父太遠、看不見,向地上的父禱告最方便。
二 從『作父』到『作王』
以後,程有、藍強石等人又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是隱密降臨的基督,是國度的門,若不通過他們,就不能進國度,他們就是天國的王,可以有權柄行異能。因此在他們的聚會中,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稱他們為主為王。
三 從『作父、作王』到拜『常受主』、『常受王』
到一九八八年,少數跟從程有、藍強石的人又改頭換面,把他們所稱的『父』、『王』都轉嫁到李常受的身上,已往稱程有等人為主、為父、為王的,現在改稱李常受為主、為王、為父,於是就有所謂的『常受主』、『常受王』的稱號。此後他們在聚會中,把詩篇一百五十篇的『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都改成『你們要讚美常受王』。他們又把禱告改為奉常受主的名禱告,在為人施浸的時候,奉常受主的名為人施浸。
四 李常受對『常受主派』的回應
一九八八年,臺灣有位基督徒回河南某地探親,參加當地的一個聚會,不料正是『常受主派』的聚會,親耳聽到他們的異端邪說,目睹他們愚昧無知的作法。回臺灣後,就寫了一篇文章登在香港一分基督教刊物上。該刊物的主編正是李常受的老朋友。這位主編寄了一分刊物給李常受。李常受看了有關的報導,難以置信的說,『人那能如此愚昧?也許是有人在造謠攻擊。』
一九八九年,河南有位弟兄來美訪問,在感恩節期間見到李常受弟兄,將河南出現異端的來龍去脈詳細講給他聽。李常受弟兄這纔確知,中國國內真有此等事情發生。這位弟兄進一步指出,這個異端、邪說的出現,在河南迷惑了不少人,尤其是初信者。為了挽回受迷惑的弟兄姊妹,也為了維護中國大陸其他正統的教會,他請李常受弟兄用錄音的方式,通過電臺廣播,親自闡明事實真相,把正確的信息釋放出去,陳明敬拜人的錯誤。這樣,一面可以挽回無知的受迷惑者,一面也可以澄清事實。
李常受弟兄知道詳情後,極為關心,一面積極為中國基督徒禱告,一面尋找解決的方法。一九九一年夏季訓練一結束,他就特地錄製了一卷錄音帶。該錄音帶的全部內容如下: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確實的消息說,你們在那裏把我當神敬拜,稱我為主,稱我為王。這話我實在覺得極不妥當。照著聖經的教訓,你們絕不可把人當作神來敬拜。
『在聖經中,行傳十四章十一至十八節說,「群眾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高聲說,有神成了人形,降到我們這裏來了。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是帶頭說話的。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帶著牛和花圈,來到門口,想要和群眾一同獻祭。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就撕開衣服,衝進群眾中間,喊著說,諸位,為甚麼作這事?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轉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活神。祂在已過的世代,容讓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快樂。二人說了這些話,纔勉強攔住群眾不向他們獻祭。」
『所以聖經在這裏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即使是那樣把恩典帶給人的使徒們,人若把他們當作神來拜,使徒們也是萬萬不許可,禁止攔阻他們的。因此我藉著這一點的話語,請求你們把這件事完全停下來。絕不可以把人當作神來拜,或稱他為主、為王,這實在是等於拜偶像,更是褻瀆神、得罪神的。我再次請求你們接受這一點的話,把這事完全停下來,不可以再作了。並請你們也為此費神轉告,也許別處也有這種情形,務必請他們也停下來。這樣,在神面前有一個改過,纔能討神的喜悅。但願神恩待你們,祝福你們,我也在此多多謝謝你們。』
五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的異端傳單
河南『常受主派』異端,後來在安徽省產生一個變種,就是所謂『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該組織的成立,是以安徽省肖縣的王永民為首。一九九五年四月,該組織在全國許多城市散發反政府異端傳單。該傳單的標題非常駭人聽聞、危言聳聽—『爆炸新聞、震驚世界—告中國十三億人民書』,落款為『宇宙中心美國洛杉磯執事站,中華大陸地方教會執事分站』。
該傳單內容低級庸俗、異端邪惡,並且完全違背聖經、違背基督徒的信仰。該異端傳單竟將人說成是羔羊、主、基督、生命、道路、世界的光。這不僅是對神的褻瀆,也是對聖經的詆毀。該傳單在傾向上明顯是反政府的,與社會善良風俗相違背,更與我們基督徒的信仰和教訓完全背道而馳。不幸的是,這個異端也造成地方召會莫大的困擾。
參 『東方閃電』與『全能神教』的由來
說到『東方閃電』與『全能神教』的由來,不得不題到趙維山。趙維山原籍黑龍江省阿城市永原鄉。一九八六年,他與河南省呼喊派信徒交往頻繁。一九九二年,阿城市警方接到永原鄉村民反應,抗議有人聚會擾民,聚會時拉著窗簾,但音響震動,經常到半夜。當地公安對他們進行教育限制,過了幾天還是不改,甚至更加惡化。趙維山說,常受主的靈已落在他身上。聚會時,他坐在前面,每人每次都必須跪在他面前,讓他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傳輸靈。他每次聚會都不許人開燈。無論男女,誰跪的時間長,誰就是向他忠心的。信徒的親屬和不信者極反對這樣的聚會。但趙維山說,誰敢反對,說他們長短,他就要叫神讓他們不得好死,家破人亡。鄰居因他們擾民而報警,警方趁他們聚會時堵住門口,令他們開燈。在混亂之時,只有趙維山一人從後面小窗脫逃成功,聚會家庭的夫婦同趙維山組織的骨幹被拘留教育。
但在這段期間,趙維山回到聚會家庭,將他們的女兒領走。趙維山開始說,那女孩是女基督降臨,只有他自己能接近女基督。他自命大祭司,只有大祭司獨自一人能接近照顧女基督。他說,他冒著生命危險和各種謠言保護女基督。女基督要降臨快速如東方閃電,並要親自向他說到末後的大災難豫言。他要將這些內容整理出版,以頂替聖經,凡女基督所說的話都要實現。他還說因為神是全能的神。基督頭一次來是男的,第二次回來是女的,這就是所謂東方閃電、全能神、女基督的由來。
趙維山背離信仰,棄絕聖經,道德敗壞,是個道地的異端。他說中國共產黨是啟示錄裏的大紅龍,女基督要將共產黨這條大紅龍從天上摔到地上,從地上趕到火湖裏。因為大紅龍掌權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全世界的共黨國家都要滅絕。女基督要把中國大紅龍的尾巴踩在腳下。他的跟隨者瘋狂的向他們原本的熟人推廣女基督來臨的邪惡教訓,很多初信者或年齡較大的信徒,在聖經知識不足的情況下就上當受騙。
趙維山等人的手段惡劣,常利用幫貧、色誘、找工作、介紹婚姻對像等迷惑信徒,最後導致信徒中很多青年女性、家庭婦女離家出走。有的離婚,有的一去不回,將家中所有的錢帶走後失蹤;有的則是賣房、賣牲畜之後失蹤,給正確的召會生活和信徒家庭帶來很大破壞。他們最常用的詭計如下:
1 把人騙去後,他們安排自己人裝被鬼附,讓騙來的人趕鬼,越趕越兇。他們有人出來說這鬼是他們帶來的,威脅騙來的人並大打出手。而後他們出來用女基督趕鬼,裝鬼附的人就好了,他們就說耶穌的名已經過時了,女基督早已來臨,如此騙得很多人。
2 把一個雞蛋寫上女基督的名字,偷著放到別人家裏,說女基督來找他,他家有福了。
3 把寫字的紙條放進魚肚子裏給別的信徒送去,說女基督尋找他們。
4 抓一個鴿子腿上綁著布條,帶著字,夜間給騙來的人,說女基督已來臨。
5 趁信徒家女人不在,用女色勾引男人,破壞很多家庭。
6 他們找有基督徒的地方,等天黑找信徒家,用女孩賣物品的苦肉計欺騙娶不起媳婦的男人,不論年齡,當晚結婚,幾天後將男人帶走。
7 他們用自己比較好的男人信徒,說是博士,工作好,家裏有人當大官,騙走很多信徒家的女孩和婦人,有的至今未歸,音訊皆無。
8 撒謊是他們詭詐的作為,說是全能神給他們的智慧。
9 他們送錄音機和磁帶,強要別的信徒接受,不接受女基督的就不得好死。
10 凡進入東方閃電的人必須與女基督起誓,若背叛不信,不是孩子死,就是全家滅亡,還簽有書面字據。
趙維山寫了八本書,書名雖不一樣,內容卻都一樣。每書不到四百頁。發佈最多的地方是東北和河南,其他各地也有。這八本書的書名是:
1 救主早已重歸
2 聖靈的五步作工
3 閃電從東方開始
4 審判從神家起首
5 女基督隱祕的作工
6 女基督最新說話
7 世界末日的審判—滅絕大紅龍
8 末日大災難的來臨
因趙維山『東方閃電』和『全能神教』活動而受害最多的是『小群』的信徒,因為『東方閃電』常拿著『小群』的恢復本聖經、李常受的書籍,和自用材料作掩蓋,傷害信徒,散佈異端教訓,反對政府並殘害信徒。
肆 李常受按照聖經的教導,有關呼求主名的實行
『呼求主名』的實行不是任何基督徒個人的新發明,也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舊約的第一卷書—創世記,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並貫穿整本聖經的。聖經中直接教導信徒『呼求主名』的經節有七十處之多,其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在詩篇中,詩人們更是題到『呼求主名』達三百三十次之多。李常受只是從聖經中看到了這一簡單易行、接觸主的方法,將其恢復並付諸實行而已。
在使徒行傳裏,彼得引用舊約約珥書上豫言基督的一句話,『那時,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一個真正得救之基督徒的明顯表現就是呼求主名。在原文,呼求是由『在…上』和『呼叫』所組成。雖然因著中國文化,我們使用『求告』比用『呼求』、『呼叫』或『呼喊』更『文明』些,但原文確實是『呼求』、『呼叫』或『呼喊』的意思。雖然聖經中沒有規定呼求的『聲量分貝』,但『呼求主名』總是以發聲呼叫為定義,甚至像司提反殉道時大聲的呼喊一樣。這樣的呼求顯然是因人、因地、因時、因環境、因需要、因心情、因情形…等而定。甚至,有一些基督徒只是默默的、不出聲的呼求,雖然這不是聖經中的普遍指示,但仍是『呼求』的一種形式,只是從心裏呼求,未發聲而已。
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對不信的人,尤其是對逼迫基督徒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司提反遭逼迫,被猶太人用石頭擊打時,曾呼求主名,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然後,不信主耶穌基督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到處逼迫那些呼求主名的人。等到他被主得著以後,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裏的亞拿尼亞,立刻囑咐他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主名的人。保羅在提後二章二十二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指明早期所有尋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毫無疑問,他是一個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他囑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樣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樣享受主。
不但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記載了呼求主名的開始,在整本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末了,使徒約翰還在呼求主名:『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呼求主名的聲音迴盪在整本聖經裏,從始至終貫穿在聖經裏,成了信徒和神接觸最直截了當的方法。
可見,呼求主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是最基本的得救標誌,是對主名的一個承認。呼求主名對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來說,基本到一個程度,如同呼吸一樣。人幾時停止了呼吸,生命也就隨之停止;照樣,一個基督徒幾時停止了呼求主名,他的靈命成長必然受到攔阻,以致有些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反而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人的呼吸可以是一般呼吸,也可以是深呼吸;同樣的,呼求主的名可以是低聲,也可以是高聲。
伍 『小群』與所謂『呼喊派』在真理和實行上的不同之處
一 關於其定性
1 『小群』是接受倪柝聲、李常受所教導完整齊備、不偏不倚之聖經教訓與實行的正統基督徒信仰團體。
2 『呼喊派』乃是指一班對聖經教訓認識不清,也從未真正願意接受李常受率領的眾弟兄姊妹們之屬靈幫助,誤入極端,以致實行偏差,淪為擾亂社會秩序之極少數極端和狂熱分子。
二 關於聖經觀
1 『小群』的教訓均以聖經為獨一無二的標準。倪柝聲說,『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李常受說,『聖經乃是神吩咐人寫的話,是神的靈藉著人說的話,是神的話藉著人的口說出來,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說出的話。舊約是神吩咐申言者所說的話;…新約,有的是神在主耶穌裏面所說的話,有的是聖靈指教使徒們所寫的話。聖靈指教使徒所寫的話,是像舊約聖經一樣神聖。所以全部聖經都是出於神的話語,逐字逐句,一撇一畫,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2 『呼喊派』對於聖經權威刻意製造誤解,誤引信徒可以不必遵守聖經教訓。
三 關於基要的信仰
1 『小群』以整本聖經為信仰的獨一標準,但認同、接受使徒信經、奈西亞信經的全部內容。李常受認為,『按我的研究和查考,〔古教父們在使徒信經〕所擺出的每一點都是對的,並且相當深入而透徹。…根據使徒信經為決斷,訂定了所謂的奈西亞信經…。』
2 『呼喊派』未能接受整本聖經的純正真理為信仰的獨一標準,對三一神缺乏正確領會,排斥三一神信仰,也不認識基督的身位—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的真理。
四 關於三一神的信仰
1 『小群』接受關於三一神完整的啟示,相信神祇有一位,但同時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並且這三者是自已過的永遠至將來的永遠同時共存,彼此內住。一面神是絕對獨一的,一面祂卻有父、子、靈的分別。李常受的教訓中有強調『一』的一面,也有強調『三』的一面。在傳統神學中,只接受『一』的一面就變成形態論,只接受『三』的一面就變成三神論。
李常受的教訓,一面指出神祇有一位,所以按照其素質,三者乃是『一』。故此,『我〔子〕與父原是一,』子的名稱為『永遠的父』,並且『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但是,李常受的教訓同時指出,神是清清楚楚的有父、子、靈之分別。『父是起源者,制定了神聖的經綸;子完成了父所制定的神聖經綸;靈將子所完成的應用在神的選民身上。即使如此,祂們在經綸的三一裏仍然是和諧一致的。父在天上說到子,子在地上站在水裏,靈如同鴿子在空中飛翔。…父在已過的永遠裏,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信徒,子在時間裏救贖了他們,靈在他們相信子以後印塗他們。在聖經裏這樣的話,有力的證明父、子、靈在經綸上乃是三。因此,神的選民有分於三一神所作成的,並享受三一神的工作和三一神自己,使他們得著滿足。』
2 『呼喊派』對三一論的觀點失去平衡,過分強調『一』的一面,而落在形態論異端中。形態論強調父成為子,再沒有父;子成為靈,再沒有子。故此,父、子、靈不可能同時存在。
五 關於基督的身位
1 『小群』持守基督的神人二性。一面高舉基督是完整的神、創造主,一面也承認基督是完全的人、是受造者。李常受說,『基督是神,祂是創造者;然而,基督是人,有分於受造的血肉之體。』
2 『呼喊派』因對基督身位的認識失去平衡,過分強調基督是受造者的一面,而漠視了基督也是創造者的一面。他們忽略了李常受在其著作中,一再重複宣稱基督也是至高的神、創造的主宰的話語。
3 『呼喊派』因過分強調基督人性一面的教訓,不慎否定了基督神性一面的教訓。因其對李常受關於基督身位之平衡教訓認識不清,誤入極端。
六 關於基督的肉體
1 『小群』絕對堅持基督的無罪性。祂的神性固然無罪,祂的人性也是無罪的。在祂並沒有犯罪,口裏也察不出詭詐。林後五章二十一節,稱基督為『那不知罪的』。李常受於新約聖經恢復本,約翰八章三節註解中說到主耶穌是惟一無罪的、是惟一有資格赦免罪的,也是惟一能叫人從罪得釋放的。在十一節註解中又說,『只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只有祂有資格定這婦人的罪。』於羅馬八章三節第三註他說,『祂〔基督〕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裏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裏被釘死。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著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
2 『呼喊派』斷章取義的引用李常受教訓中的一些話語,宣稱在基督的身體裏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造成李常受教訓支持此等謬論之錯覺。人墮落之後,撒但性情進入人性,使人甚至成為『魔鬼的兒女』。李常受曾用 『老鼠籠』比喻墮落的肉體,而以『老鼠』比喻撒但。『呼喊派』中少數人根據這點,宣稱既然人的肉體是『老鼠籠』,基督又取了肉體。故此,基督的肉體就必定也是『老鼠籠』,是裝撒但的地方,此為對李常受教訓的嚴重誤解。李常受從未說基督的肉體有罪,『小群』也從來不相信基督有罪論,這是『呼喊派』極端分子對真理認識偏差所導致的結果。
七 關於宣揚世界末日
1 『小群』根據聖經並歷代信徒和信經所持守的,相信耶穌基督將會第二次降臨地上,建立諸天之國,結束這世代。但聖經教訓清楚指出,這不等於信徒要離開世界,棄絕社會,放棄社會責任。相反的,聖經教訓信徒要慇勤工作,努力生產,過正常社會生活,作正當公民。李常受在講解馬太二十四章時說,『主耶穌說這話的確有明確的目的。祂要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等候祂來,並期望被提時,我們必須在每天的職責上非常忠信。我們需要盡力種田,盡力推磨。我們需要正確平衡的為人生活,不是奉獻自己作屬靈的事,而期望別人照顧的修士生活。那要被提的,乃是在田裏工作的弟兄,以及在磨坊推磨的姊妹。』
2 『呼喊派』中極端分子宣稱:『今天就是末世的末期,主耶穌要來了,世界要毀滅了,不要耕種,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嫁娶。』藉此不事生產,不服政府,放棄正當生活,整天等待世界毀滅,末日來臨。
3 『小群』與所謂『呼喊派』極端分子的分別乃是,『小群』對社會、家庭生活、社會責任、公民責任,態度是負責、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是參與的,而不是逃避的。
八 關於理智
1 『小群』認為,神為人創造了心思、情感、意志,是要人運用的。神需要人運用他的頭腦、心思來明白神的事。但神除了為人創造心思之外,還為人造了一個靈。祂的心意不僅是要人運用他的心思,也要人運用他的靈。光是運用心思、理智並不能叫人明白神,必須用心思也用靈。李常受說,『讀經要先用我們心思的悟性,讀懂用人的語文所記述的經文,明瞭它的意義。…歌羅西三章十六節,以弗所一章十七節,這兩節聖經所說的,意思都是我們需要用智慧,領會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屬神之事的話。…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讀懂聖經的字面,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領略其中的真理。』當然,除了心思之外,信徒需用靈來讀經。『當運用我們的靈,藉著禱告,把經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們全人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中。…使所領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們的靈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或作我們屬靈經歷的根據。』
2 『呼喊派』誤解李常受教訓,過分高舉運用靈的一面,甚至否定運用心思的一面,認為信徒不用頭腦,單用靈,要拋棄理智知識,因而誤入極端。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呼喊派』盜用李常受和『小群』教會的名義,以『靈』為名義,其實完全顯示其與李常受完全相反的本質!因為在李常受的信仰見證中,『靈』與『心思、理智』不是互相衝突和矛盾的,而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基本的認知結構。李常受的神學術語具有深奧的人類學、心理學和哲學含義,不是『呼喊派』曲解和膚淺化之後那樣荒謬和無知。
九 關於知識
1 『小群』對知識與靈命並重。認為聖徒一面需要加強知識,一面需要追求靈命。李常受一面教訓人要追求靈命,不能僅僅追求知識;另一面他亦鼓勵信徒,特別是青年人,要好好求學追求知識:『你們是年輕人,必須利用時間求學。雖然主可能在幾年內回來,但你還需要讀書。』他說,『我們雖有知識,卻不因知識驕傲,也不被知識充滿,反而是倒空的。若是這樣,我們就能明白聖經。』
2 『呼喊派』因盜用、誤會、甚至曲解李常受的教訓,過分強調知識與神對立,而造成排斥知識之實行上的偏差。真實的情況是:李常受本人和召會中的許多成員,一生都在勤奮學習各種知識和學問;在世界各地擔當大學教授、院士和工程師,甚至大法官和銀行家等的人實在比比皆是。李常受本人從未倡導反智、狹隘和蒙昧主義的人生觀。他特別重視神創造萬有,包括秩序、法律、倫理、孝道、忠誠等等,這些基督徒的基本美德。惟有異端邪教,纔會以極端屬靈的辭語,給其成員洗腦,並鼓勵人與世隔絕。地方召會的弟兄姊妹,不但熱愛生命,孝敬父母,誠信守法,善良勤勉,其中也有富有學問的學者,和知識層次極高的成員。因此,強調知識和神對立,絕對不是李常受的主張,也不是召會弟兄姊妹能接受的主張。
3 『呼喊派』不應過分強調所謂靈命追求,而落入反理智、反知識的極端。不當的過分偏重片面教訓的實行,失去平衡,誤入歧途。
十 關於道德
1 『小群』在道德問題上最為執著,堅決反對、拒絕並禁止任何不道德的行為。所有『小群』,都要向聖經所啟示之更高道德標準負責。『小群』中之信徒,貞守婚姻,視為神聖,尊重家庭,重視道德。所有犯道德罪惡的,不光法律上要受制裁,在召會中也會受對付。李常受說,『我們得救之後,必須過一種比舊律法的道德標準更高的生活。絕不要因為我們不是藉著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為我們可以自由、鬆散、隨便、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為神不是照著律法的原則,乃是照著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我們就不該留意律法的誡命了。…我再說,我們得救之後,需要過一種遠高於舊律法標準的生活。我們的標準必須高於律法的要求。』在全球六大洲,許多『小群』的信徒,在政府部門、公司行號,都獲稱讚、受獎勵、被表揚。
2 『呼喊派』中的不肖人士宣講反道德的謬論,甚至造謠惑眾,這是所有『小群』信徒同聲譴責的。
十一 關於文化
1 『小群』肯定文化的正面價值。李常受說,『我們的人性生活大都是由文化組成的。就著人來說,文化非常好,每一個社會都是藉著文化而蒙保守並得以維持的。人如果沒有文化,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就要多得多了。目前,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是補社會文化的不足。當人不照著文化正當行事時,警察就來干涉。每一個國家、社會、團體,都是藉著文化、法律和警察而蒙保守的。』又說,『小孩子必須照著文化的標準來養育。他們在達到接受基督的適當年齡之前,必須先在文化上得著建立。小孩子越照著文化受訓練,對他們就越好。必須訓練小孩子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對鄰舍舉止合宜,在學校作好學生,遵守所有的法規,並且尊敬師長和長輩。因為小孩子太年幼,無法照著基督行事,所以他們必須受教導,照著文化行事。如果沒有文化,我們就會成為野蠻人。文化的用途可以比作聖經裏律法的功用。律法是神頒佈的。羅馬七章十二節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律法正確的作用,乃是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文化應當用來看守小孩子,直到他們能接受基督,並且照著基督而活。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藉著文化得蒙保守。…因此,神藉著父母用文化來看守兒女,直到他們接受主的時候來到。看見文化這種正當的用途是很重要的。』
2 『呼喊派』中的極端分子宣稱文化是基督的仇敵,若要為基督作剛強的見證人,就必須拋棄文化。此亦為失去平衡之偏差領會,導致信徒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遭到破壞。若干別有用心人士藉此趁機煽動鬧事、打倒文化、消滅傳統,甚至有擾亂與暴動行為,為善良社會帶來不安。
十二 關於公民身心健康
1 『小群』雖有『呼求主名』之實行,但絕非盲目、無理智的吶喊。『小群』信徒,珍惜健康、熱愛生命、肯定人生、追求道德、孝順父母、敬師睦鄰,在全世界各地均為標準的社會善良公民。顯而易見,『呼喊派』盜用了不少『小群』召會的專業辭語,給社會和政府造成了一時的假象,但本質上,與屬於基督教純正信仰的『小群』召會完全不一樣。
2 『呼喊派』刻意拋棄理智,無謂喊叫,實行上的偏差為別有用心人士藉機煽動,引致信徒思想混亂、失常,損害公民身心健康。
十三 關於社會秩序
1 『小群』以教導聖經真理為主,循規蹈矩,端正作人。所有聚會都有品行正派、信仰純正的負責人主理,信徒雖然都有自由發表各自的心得和見解,但不是混亂的,乃是有次序的。若有不守規矩的人在會中作亂,作長老的會加以勸戒和禁止。信徒不得在社會上鬧事,包括參加非法遊行示威、非法罷工靜坐等違法反抗政府或社會之行動,更不能從事任何反政府、反社會的運動和組織。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利用信徒盲目信仰的熱忱,煽動信徒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十四 關於國家
1 『小群』是一奉公守法團體,所有信徒均明確接受聖經教導要順服神安排的代表權柄。這些代表權柄包括政府、國家,在任何情況下,信徒不得從事任何抵抗政府、反對政府的事。相反的,在不違反信仰的大前提下,信徒當積極為政權禱告。
2 『呼喊派』領頭人真理認識不清,過分宣揚不當思想及言論,刻意造成人民與政府、社會對立,甚至於對抗的局面,實屬不幸。我們相信如同所有的異端邪教中大部分成員都是受到蒙蔽和欺騙的受害者一樣,『呼喊派』中的絕大部分跟從成員也是普通的社會底層人員,是受害者。
綜觀以上十四點,可見『小群』,與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無論在教義上或在實行上都有基本的不同。故此,『小群』不是『呼喊派』,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也絕不能代表『小群』。『小群』定罪『呼喊派』中少數人在信仰與實行上的偏差,以及擾亂社會治安之狂舉;『呼喊派』中少數人雖口稱跟從李常受的著作及文字上的教導,但實質乃違反臺灣福音書房出版品中所傳達的異象、使命、立場與目標。今天大體接受純正『呼求主名』實行的信徒,並不接受『呼喊派』的行為。
『小群』的所有信徒,多年來嚴守正統信仰,奉公守法、愛國愛民、追求公義、製造和平,與世界各地所有正統基督徒同為神的兒女,同作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他們在各地雖然彼此沒有組織上的聯結,但維持神聖生命的交通,並在各地作正面積極的見證,使神得著榮耀。
1.倪柝聲,基督徒報卷一第一期發刊辭,1925。
2.李常受,真理課程一級卷一,臺灣福音書房,2008,臺灣十九版,六頁。
3.李常受,神的啟示和異象,臺灣福音書房,1998,臺灣初版,四五至四六頁。
4.李常受,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臺灣福音書房,1981,臺灣初版,九四至九五頁。
5.李常受,約翰福音結晶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0,臺灣初版,三○至三一頁。
6.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註2,臺灣福音書房,1995,臺灣七版,八九八頁。
7.李常受,約翰福音生命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6,臺灣修訂六版,一二八頁。
8.李常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6,臺灣修訂六版,八一七頁。
9.李常受,生命課程卷一,臺灣福音書房,2008,臺灣修訂十六版,三五至三六頁。
10.李常受,創世記生命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9,臺灣修訂一版,一三二二、一三二四頁。
11.李常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6,臺灣修訂六版,二五六至二五七頁。
12.李常受,歌羅西書生命讀經,臺灣福音書房,2004,臺灣修訂四版,五二六至五二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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