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心挣扎到信仰宣言:路德“因信称义”观点的演变历程
马丁·路德“因信称义”的教义,作为宗教改革的核心,并非一蹴而就的顿悟,而是其在深刻的个人属灵危机、艰苦的神学探索以及与当时教会腐败现象的激烈碰撞中,逐渐演化形成的。这一历程深受其外在环境与内在生命体验的双重影响。
一、 外在环境的催化:中世纪晚期教会的危机与人文主义的兴起
* 教会的腐败与僵化: 中世纪晚期,罗马天主教会的权威受到多方挑战。教会内部腐败现象丛生,神职人员道德松弛,对金钱的贪婪尤为突出。其中,“赎罪券”的滥发成为众矢之的。教会宣称,购买赎罪券可以赦免本人乃至炼狱中亲人的罪罚。这种将救恩商品化的行为,深深刺激了像路德这样渴求灵魂真实得救的人。当时的教皇利奥十世为了修建圣彼得大教堂,更是大力推销赎罪券,这成为路德公开质疑教会的直接导火索。
* 经院哲学的束缚与人文主义的曙光: 经院哲学虽然曾构建了精密的 церковной догматической системы,但在中世纪晚期,其繁琐的思辨和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过度依赖,使得神学逐渐远离《圣经》本身和个体的信仰体验。与此同时,文艺复兴带来的人文主义思潮,强调回归古典文献,重视个人价值和理性。虽然路德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人文主义者,但他深受其“回到源头”(ad fontes)精神的影响,这促使他更加专注于《圣经》的研读,并对教会传统提出批判性质疑。
* 政治与社会张力: 德意志地区在政治上四分五裂,罗马教廷通过各种方式从德意志攫取财富,引发了普遍的不满。这种民族情绪和对教廷经济剥削的反感,为路德后来的改革主张赢得了一定的政治和社会支持。
二、 内在生命的历程:从绝望的律法主义到释放的福音
* 早期教育与对“上帝之义”的恐惧: 路德的早年家庭教育和在爱尔福特大学的学习,深受当时主流的“行为称义”观念影响。他认为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人必须通过自身的善行、苦修和遵守教会的规条才能获得上帝的悦纳。然而,无论他如何严苛地对待自己——禁食、祷告、鞭笞、频繁告解——内心的平安和得救的确据始终遥不可及。他对“上帝的义” (iustitia Dei) 充满恐惧,将其理解为上帝惩罚罪人的公义。他曾在回忆中提到,自己憎恨“公义的上帝”。
* 修道院的苦修与灵性导师的指引: 1505年,路德在一次遭遇雷暴的惊恐中发愿成为一名奥古斯丁修会的修士。在修道院中,他更加刻苦地寻求得救之道,但内心的挣扎愈发剧烈。他的灵性导师约翰·冯·斯陶皮茨 (Johann von Staupitz) 对他给予了重要的引导。斯陶皮茨劝勉路德仰望基督的恩典,而非专注于自己的罪和苦功。他还促使路德攻读神学博士,并最终将他引向在维滕堡大学教授《圣经》的道路。
* 《圣经》的潜心研究与“塔楼经验”的突破: 在维滕堡大学教授《诗篇》(约1513-1515年)和《罗马书》(约1515-1516年)期间,路德对《圣经》进行了深入的研读。这成为他神学思想转变的关键时期。
* 对“上帝之义”的重新理解: 尤其是在研读《罗马书》1章17节“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时,路德经历了著名的“塔楼经验”(Turmerlebnis)。具体时间虽有争议,但普遍认为在1514年至1518年间。路德意识到,这里的“上帝的义”并非指上帝惩罚罪人的主动的、审判的义,而是指上帝赐予人的被动的义,即上帝因着基督的缘故,将信徒算为义。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为,而是单单凭借对基督的信心。这一发现使他茅塞顿开,“感觉自己获得重生,进入了敞开大门的乐园”。
* “唯独信心”(Sola Fide)的雏形: 透过对保罗书信(尤其是《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的研读,路德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得救的唯一途径是上帝的恩典,而人领受这恩典的唯一方式是信心。人的善行是得救的结果,而非得救的原因。
* 公开挑战与神学论战的锤炼:
* 九十五条论纲(1517年): 对赎罪券的强烈反感促使路德于1517年10月31日发表了《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九十五条论纲”),其初衷是进行学术辩论,批判赎罪券的滥用及其背后的神学谬误。这标志着他对教会权威的公开挑战。
* 海德堡辩论(1518年): 在这次辩论中,路德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十架神学”,强调上帝在基督的受难和十字架上启示自己,与追求荣耀和智慧的“荣耀神学”相对立。
* 莱比锡辩论(1519年): 与约翰·艾克 (Johann Eck) 的辩论中,路德被迫承认教皇和教会会议都可能犯错,唯有《圣经》具有最高权威。这使他的立场更加激进。
* 重要的宗教改革著作(1520年): 在这一年,路德发表了《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教会被掳于巴比伦》和《基督徒的自由》等重要著作,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改革思想,包括“唯独圣经”、“唯独信心”、“唯独恩典”以及“信徒皆祭司”等核心观点。“因信称义”的教义在这些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和捍卫。
* 沃尔姆斯会议与被定为异端的最终确立: 1521年,路德在沃尔姆斯帝国会议上,面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和教廷代表,被要求撤回自己的观点。他勇敢地宣告:“除非用《圣经》的见证或明白的理性说服我……我的良心是被上帝的道所束缚的。我不能,也不愿撤销任何东西,因为违背良心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这是我的立场,我不得不如此。愿上帝帮助我。阿们。” 这一坚定的立场导致他被教皇开除教籍,并被帝国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人。然而,这也使得他的“因信称义”的观点更加广为人知,并成为新教的核心教义。
总结
马丁·路德“因信称义”观点的演变,是一个从深切的个人灵魂焦虑出发,通过对《圣经》的刻苦研读,尤其是在“塔楼经验”中对“上帝之义”的突破性理解,最终在外在教会腐败的刺激和一系列神学论战的锤炼下,逐渐清晰、系统并坚定起来的过程。他的内在生命历程与外在环境的挑战紧密交织,共同塑造了这一撼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革命性教义。它不仅回应了路德个人对得救的确据的渴求,也为无数在传统教会行为主义下感到重负的灵魂带来了福音的释放与安慰,并由此点燃了宗教改革的熊熊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