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 李常受三一论批判”段落,把整段论述连成 2–3 段流畅中文学术文风,顺接你前面的分析。
在神化与人位的层面上,李常受的三一论显露出一个典型特点:意图上停留在“参与而不等同”的正统轨道,概念操作上却缺乏足以内建护栏的本体论区分。他一方面强烈主张信徒“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但不在神格上”,并以“成神”“神人与调和”“在一个有机实体里”等语汇描绘三一神与信徒联合的深度;另一方面则反复补上一句“不是在神格上”“不是神格里的第四位”,以避免被视为神格混淆或第四位格论。这种表达方式的张力在于:他所描述的联合既超越了一般新教对“称义—重生”的谨慎语言,又没有像东正教经典神化论那样,通过“本质—能量”“参与—本性”等概念作细致区分,从而在理论结构内部预先划定造物主—受造物、人位—神位之间的安全界线。
换言之,李常受试图表达的,其实是某种“参与而不本质同一”的神化——信徒真实有分于三一神的生命与性情,却仍然在本质与神格上保持受造身份;但在概念层面,他一面使用“调和”“一个有机实体”“神作我们的生命、性情和人位”等强烈本体论语汇,把受造人位描绘得极其接近三一位格的互住关系,另一面又只能诉诸一再重申的“非在神格”作为防波堤。结果是,这种保护正统的界限,在实践中更多依赖修辞性的保留句——通过语气与声明来安抚对越界的担忧——而不是透过严谨的本体论与参与论结构自然生成稳定的区分机制。也因此,在批判性评估时,可以说:他的三一论在人位—本性、造物主—受造物的界线上,持续处于一种“靠近东正教神化论方向,却在语汇上逼近迦克墩边缘”的张力状态,需要读者以大量善意的再诠释与限制性解读,才能将之收编进古典正统的框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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