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3月6日)受好友之邀到高雄為十來位年輕牧師講四個小時的「加爾文的神學精神」。
為此,我特別又購買了美國麥種的《基督教要義》譯本(譯文十分通暢),花一個月再把這本神學鉅著通讀一遍,並預備了一份講稿,從「神學精神」這個概念講起,介紹加爾文身處的十六世紀教會處境、《基督教要義》的寫作與結構、加爾文的核心神學理念「上帝絕對至高主權」(從創造、護理、啟示、救贖申論),也簡要解釋了他最困擾人的預定論,然後以今日教會牧師應有的信仰堅持與來參加的年輕牧師們勉勵。
會中我特別強調加爾文所堅持的聖經的絕對至高權威(唯獨聖經),其中的上帝之道是教會的唯一根基,這正是今日教會最失敗最敗壞之所在。
我的講稿始於我對「神學精神」這個概念的理解:
「『神學精神』(theological spirit)也可稱為『神學之靈』,即建構神學的基本能力與特質,也就是主導一個神學家做神學(do theology)之核心力量與信念。根本言之,這個力量與特質不只是神學家之精神(靈)的表現,更是聖靈在神學家身上的展現;當然,我們必須承認,也可能是邪靈的作為。因此,因神學之靈不同之故,有本於且合於上帝之道的好神學、正統神學,也有心思觀念混雜的拙劣神學,更有褻瀆上帝、離經叛道、敗壞教會的邪惡神學。因此,並非神學都可讀可信,必須分辨神學諸靈。
據此,我們要問,什麼是主導加爾文做神學之核心信念與力量?加爾文何以有此主導其神學的核心信念與力量?也就是,加爾文何以成為如其所是的一位神學家?對他進行史學、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文化人類學甚至哲學等等這些人文社會科學科研究或許可以部分解釋,但無法根本回答。其實,我認為,任何人都不可能清楚解釋與回答。既然是神學精神,那麼或許只有與他有相同神學精神(靈)的神學者或可以稍微回答。
從何得知加爾文或任何一個神學家的神學精神呢?當然是他的神學作品與信仰生活。在此,如果我們相信我們能夠明確知道並掌握加爾文的神學精神,也就是,我們能準確地閱讀並理解加爾文的神學作品所要表達的思想觀念,以及分辨貫徹在他信仰生活中的根本信念,那麼這個確信不只預設我們能閱讀並理解加爾文的神學文本的能力,以及他的神學文本本身之可閱讀性與可理解性,更是預設我們與加爾文所共同擁有的精神(spirit),即貫通在我們與加爾文之間的靈(Spirit),也就是使得基督聖徒得以相通的聖靈(Holy Spirit)。換言之,同作為基督徒,我們與加爾文能聖徒相通,因而內住於他與我們之中的聖靈讓我們能認識並掌握加爾文的神學精神,因為正是聖靈讓加爾文與我們得以掌握聖經的相同意義,而他的神學也正是在聖靈的光照引導之下創作出來的。
因此,如果加爾文的神學精神是聖靈在他身上所結的思想果實,但我們卻不是有聖靈內住並引導的真基督徒,也就是,不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不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不相信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不相信唯獨聖靈能讓我們相信並理解聖經,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讀得懂加爾文的神學,更遑論掌握他的神學精神。
在此,我們要強調,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神學,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神學,而只有真正聖靈內住、激發、光照、引導、保守的基督徒才能做神學。沒錯,世上有許多『神學』,但沒有聖靈同在、感動、光照、引導、啟發的所謂『神學』都不算數,都不過是人自己的創作與所謂的『研究成果』,與上帝無甚關聯,也無法使基督徒受益,並建造教會,因而可有可無,無論這些『神學』如何炫惑人心。」
聚會末了回應一位牧師提問時,我唸了《基督教要義》第四卷裡的一段話鼓勵他們。加爾文說:「這是教會的牧師(不論稱呼如何)所應具有的至高權力——即靠著神的道,勇敢地做一切服事;強迫世界的一切力量、榮耀、智慧和驕傲降服在道的威榮之下;靠著道的能力,向從最高到最低的所有人發命令;建造基督的房屋並推翻撒旦的殿;餵養羊群並趕逐野狼;教訓和督責柔順的人,責備和制服叛逆者;捆綁和釋放;必要時將神的道發出振聾發聵的聲音」(麥種譯本,任傳龍譯,潘秋松總校訂)。
聚會中間休息用餐時,與這些年輕牧師們自由交談,聽取他們在神學院所受神學教育的心聲,並簡要地回應他們聽到並長期忍受的那些神學教師的謬論。這是一個愉快又難得的聚會。
我相信,這個聚會是上帝預定的,有其旨意,絕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