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的公义(Righteousness / δικαιοσύνη)
本质
神的公义是神本性中绝对正直的属性——
“耶和华是公义的,祂喜爱公义。”(诗 11:7)
在救恩中的彰显
在李常受的信息中,神的公义与救恩密切相关:
∙ 神是公义的,所以罪必须被审判——罪的代价是死
∙ 但神也是慈爱的,所以基督代替我们受审判
∙ 因着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神得以公义地称罪人为义
∙ 这是罗马书 3:26 的核心:“使人知道祂自己是公义的,也是那称信耶稣之人为义的。
神的公义不是单独运作的,它必须与神的爱相配合——
与人的关系
信徒在基督里成为神的公义(林后 5:21)——这不是人自己修来的义,
二、神的圣别(Holiness / ἁγιωσύνη)
本质
“圣别”是倪李信息中特有的译词,比”圣洁”
∙ “圣”(Holy / קָדוֹשׁ / hagios)的根本意思是分别出来、与众不同、绝对纯净
∙ 神的圣别意味着神与一切被造物绝对有别,与一切罪恶、
“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 6:3)
三圣的呼喊,在圣经中是唯一一个属性被重复三次的——
圣别与公义的关系
在倪李信息中:
|公义 |圣别 |
|—————–|———–
|针对**行为**——所做的是否正直|针对**本性**——
|是神**对外**的标准 |是神**对内**的本质 |
|要求**罪被审判** |要求**罪被分别** |
公义是圣别的彰显——因为神是圣别的,
神圣别的传递
神的心意是要将祂的圣别分给人:
∙ 旧约:会幕、祭司、器皿都要”圣别归神”
∙ 新约:信徒被称为”圣徒”——不是因为他们完全,
∙ 终极:神要在信徒身上彰显祂自己的圣别性情(彼后 1:4)
本质
“荣耀”在希伯来文 kavod 的原意是重量、分量——
李常受特别指出:
∙ 荣耀不是神的某一个属性,而是神所有属性综合流露出来的光辉
∙ 就如太阳本身是光的来源,阳光就是太阳的荣耀——
荣耀与公义、圣别的关系
神的本性(圣别)
↓
神的行为(公义)
↓
神的彰显(荣耀)
∙ 神是圣别的 → 这是祂的存在
∙ 神行事公义 → 这是祂的运作
∙ 神的一切被彰显出来 → 这是祂的荣耀
荣耀在救恩历程中
1. 人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 3:23)——人失去了反映神荣耀的能力
2. 基督是神荣耀的光辉(来 1:3)——祂完全彰显了神
3. 信徒被变化,从荣耀到荣耀(林后 3:18)——圣灵在信徒里面将基督的荣耀转印在我们身上
4. 终极:神要在新耶路撒冷中完全彰显(启 21:11)——神的荣耀就是那城的光
三者的内在统一
在倪李信息的整体神学中,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属性 |彰显的场所 |在信徒身上的对应 |
|——|————-|——–
|**圣别**|十字架——将罪与神分开 |成圣——被分别归给神 |
|**公义**|十字架——罪得到审判 |称义——在基督里被算为义 |
|**荣耀**|复活与变化——神的本性彰显|得荣耀——
终极的目标
李常受常常强调,神救赎的终极目的不只是赦免罪,而是:
将神圣别的本性、公义的性情、荣耀的彰显,都传输进信徒里面——
这正是以弗所书 1:12 所说的:“使我们可以归于祂的荣耀。”
您希望进一步探讨哪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