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具有意義

一、 意義的定義與對抗荒謬的抉擇 「我相信生命具有意義。 我們來到世上並非偶然;我們不是從無處而來,也不是往無處而去。 這是一項聲明;它無法被證實。 意義包含**『導向』(orientation)與『重要性』(significance)**兩者。 並非每一個事件、行為或話語都具有意義,但萬物都設定在該導向與重要性之中。 但我拒絕荒謬。 當然,荒謬確實統治著世界;我處處都能發現它。 我深信人類的行為往往是荒謬的,許多事件似乎也是不合理的。 但它們之所以顯得如此,是因為我們無法將其置於整體的脈絡中。 要尋找意義,我們必須從複雜的人際互動以及長期的視角來看待事件。 我無法忍受生命是毫無意義的。」

二、 關於意義的兩種解釋 「『生命具有意義』這句話可以有兩種理解方式。 第一,它可能指生命具有內在的意義。 第二,馬克思也說過,我們創造自己的歷史。 我們特殊的使命是為發生的事情賦予意義;沒有任何事物本身具有意義,但我們可以尋找到意義,而這樣做正是人類的尊嚴,是人類建立了歷史與道德。 我相信從長遠來看,這兩種解釋都是正確的。 生命有一個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