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耐就是基督」與莫特曼苦難神學的對話

一、對話的必要性與張力所在

這兩個神學傳統都拒絕廉價的苦難神義論,都不滿足於「忍耐吧,天堂在等你」的逃避式安慰。但它們對「神與苦難的關係」以及「人如何在苦難中立足」,給出了結構上截然不同的答案。

對話的核心張力:

莫特曼問:神在苦難中在哪裡?(神義論方向)
李常受問:基督如何在苦難中活在我裡面?(經歷論方向)

二、莫特曼的苦難神學——核心架構

1. 被釘十字架的神(The Crucified God, 1972)

莫特曼的核心主張:十字架不只是人子的苦難,乃是三一神內部的事件。

在十字架上:
聖子 ── 承受被棄、死亡、神聖的判決
聖父 ── 承受喪子的痛苦、自我的撕裂
聖靈 ── 是父與子在極度分離中仍維繫的愛的紐帶

關鍵命題:

「凡人所受的苦難,神都在基督裡承受了;
因此,神不是旁觀苦難者,乃是苦難的參與者。」

2. 受苦的神是連帶的神(Solidarity)

奧斯維辛的問題:「神在哪裡?」
莫特曼的回答:神在被吊死的孩子身上——不是作為全能的解救者,而是作為同受苦難的受害者。

這是對古典神論(神不受苦、不動情——apatheia)的激烈挑戰。

3. 盼望作為忍耐的動力(Theology of Hope, 1964)

忍耐不是被動地承受,乃是末世盼望驅動的積極抗議:

「復活是對苦難的抗議(protest),
忍耐是帶著盼望的反抗,而非逆來順受。」

三、李常受框架的對應結構

|神學問題 |莫特曼的回應 |李常受的回應 |
|————-|—————–|——————|
|神義論:神在苦難中在哪裡?|神在基督裡**受苦於**苦難之中 |基督在信徒裡**活過**苦難之中 |
|苦難的意義 |神的連帶、歷史的批判 |生命的增長、基督的彰顯 |
|忍耐的動力 |末世盼望、復活的抗議 |有機聯合、基督作忍耐 |
|人的位置 |受苦的自我被**神的同在**所環繞|受苦的自我被**基督的生命**所替換|
|三一論向度 |父子在十字架上的分離與愛 |三一神藉靈進入人的靈而分賜 |

四、交匯點:真實的共鳴

1. 共同拒絕斯多噶式忍耐

兩者都激烈反對「理性控制激情」的道德主義路線。苦難不是意志力的考場。

2. 十字架的中心性

莫特曼:十字架是神自我啟示的最深處。
李常受:十字架是舊造終結之處,也是基督作為生命種子進入人的入口。
——雖然對十字架的功能詮釋不同,但十字架的不可繞過性是共識。

3. 非個人主義的苦難觀

莫特曼強調集體苦難(受壓迫者、歷史的受害者)。
李常受雖以個人經歷為進路,但最終目標是教會作為整體——「召會是基督的彰顯」。兩者都超越了純粹私人化的苦難消化。

4. 末世向度

莫特曼:忍耐指向最終的新造與神的勝利。
李常受:苦難是「在我身上成就那測不透的豐富」(弗 3:8),指向新耶路撒冷作為完全彰顯。

五、根本的分歧——三個核心衝突

分歧一:「受苦的神」vs「在我裡面的基督」

莫特曼:神義論的解決在於神進入苦難——神在十字架上與我們同受苦,因此苦難不是神缺席的証據,乃是神同在的場所。

李常受:問題不是「神在哪裡」,而是「我在哪裡」——是否在靈裡與主聯合?苦難的意義不在於神的連帶同情,乃在於基督借此機會在人的人性裡活出祂自己。

莫特曼的向量:
人受苦 ←──────── 神下來同受苦(十字架的歷史事件)

李常受的向量:
人受苦 ──────→ 轉向基督 → 基督在我裡活出忍耐

這不只是強調點的差異,而是神學主語的差異:

• 莫特曼:神是行動者,祂進入苦難
• 李常受:基督是行動者,祂活在受苦的信徒裡

分歧二:自我的命運——連帶(solidarity)vs 替換(displacement)

莫特曼審慎保留受苦的主體(self)——神的連帶意味著那個受苦的我是真實的,值得神同情的。壓制或否定受苦的自我,反而是對苦難的暴力。

李常受的方向近乎相反:加 2:20「不再是我」——受苦的天然自我正是要被十字架對付的對象。忍耐的實現不是「我被神陪伴著忍耐」,而是「那個不能忍耐的我被基督替換」。

這裡有真實的神學危險需要誠實指出:

李的路線若被誤用,可能導致:
• 壓制合理的哀慟(「不夠屬靈,所以還在痛」)
• 否定受苦主體的真實性
• 對集體性、結構性苦難缺乏回應能力

莫特曼的連帶神學在此有批判性的修正功能。

分歧三:哀歌(Lament)的神學地位

莫特曼大量倚重哀歌傳統——約伯、詩篇的哀歌、耶利米哀歌——向神的哭喊本身就是信仰的行動,不需要立刻被解決或超越。

李常受的路線中,呼求(calling on the Name)雖然形式上類似哀歌,但其目的論不同:呼求是為了接觸基督、使基督流通,而非停留在哀傷本身。

問題:忍耐就是基督,那麼哀慟也是基督嗎?
這是一個李的框架內值得追問的問題。

六、一個綜合性的神學提案

兩個框架不必是零和的,可以在不同層次各自發揮:

層次一:神義論層次(莫特曼更強)
──「神在苦難中不缺席,祂在十字架上已進入苦難的最深處」
──這為「忍耐就是基督」奠定了客觀的歷史基礎:
那位在我裡面作忍耐的基督,正是那位已嘗盡苦難的基督

層次二:經歷論層次(李常受更強)
──「那位已受苦的基督如今活在我裡,祂的忍耐是我的忍耐」
──為莫特曼的連帶神學提供了主觀接受的管道

層次三:末世論層次(兩者匯流)
──當下的忍耐指向新造的完成
──基督在信徒身上的彰顯,是新耶路撒冷的預嘗

提案表述:

被釘十字架的神(莫特曼)與活在信徒裡的基督(李常受)
乃是同一個基督的兩個向度:
祂在歷史上已進入苦難的深淵(客觀),
祂在靈裡現今活在受苦的信徒裡(主觀)。
真正的忍耐既不是我自己撐過去,
也不只是知道神在陪我,
乃是那位已嘗盡苦難的基督在我裡面活出祂的忍耐。

七、李的框架需要向莫特曼借用的

1. 哀歌的合法性:允許受苦的自我在基督面前真實哀哭,而不急於跳到「操練靈」
2. 集體苦難的回應:結構性的壓迫、歷史性的創傷,不能只用個人的「轉向基督」來回應——教會有先知性的責任
3. 受苦主體的尊嚴:天然自我固然需要被對付,但受苦本身的真實性不應被靈性語言抹殺

莫特曼的框架需要向李借用的

1. 聯合論的具體性:神的連帶若缺乏有機聯合的落地,可能停在情感性的同情,而非生命的轉化
2. 忍耐的能力問題:知道神與我同在,不自動解決「我無法忍耐」的問題;需要基督在靈裡的直接供應
3. 「在靈裡」的操練路徑:從頭腦的神學認知轉向靈的接觸,是莫特曼框架中相對薄弱的環節

結語

莫特曼告訴我們:那位在我裡面的,是一位已受盡苦難的神。
李常受告訴我們:那位已受盡苦難的神,如今活在我裡面作我的忍耐。
兩者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苦難神學:
客觀的連帶(神在歷史中進入苦難)
+主觀的聯合(基督在靈裡活出忍耐)
=「忍耐就是基督」的神學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