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華人神學圈出現一種寫法:用「存在論結構」、「認識論權限的剝奪」、「參與性存在關係」、「可見性條件的改變」這些詞語來解釋聖經。這不是解經,這是一套哲學體系在操作。它的名字叫「激進正統」(Radical Orthodoxy),本文要把它拆開,讓你看見裡面裝的是什麼。
這套東西從哪裡來?
激進正統是二十世紀末在英國劍橋興起的運動,領頭的是約翰·米爾班克(John Milbank)、凱瑟琳·皮克斯托克(Catherine Pickstock)和格雷厄姆·沃德(Graham Ward)。他們的核心主張聽起來很屬靈:世俗理性是封閉的、自足的幻覺,一切真正的知識都必須在神的「參與」框架裡才能成立。他們刻意回收中世紀新柏拉圖主義的「分受」概念——受造物不是自足的存在,而是「分受」了神的存在——然後用這個框架來批判現代性以來一切試圖脫離神來建立自主理性的企圖。
聽起來是不是很敬虔?問題在於,他們批判世俗理性的方式,本身就是另一種理性——而且是一種更精巧、更封閉的理性。
它的底層是什麼?
激進正統不是憑空生出來的,它底下有三股哲學源流。
第一是海德格。海德格的核心操作,是把「存在」從一個被遺忘的問題重新打開。他認為西方哲學從柏拉圖以來就陷入「存在神學」,把「存在」當作最普遍的概念來把握,遺忘了「存在」本身是發生的事件。所以他反對體系,強調「事件」;反對結構,強調「發生」;反對人掌握真理,強調真理發生在人身上。你在那些文章裡看到的「十字架不是被解釋的對象,而是解釋的發生地」、「不是我們擁有解釋十字架的能力,而是十字架擁有重新構造解釋者的權力」——這完全是海德格「事件」思維的翻版。海德格說「不是人在說語言,而是語言在說人」,他們把「語言」替換成「十字架」,句式一模一樣。
第二是康德。康德認識論最核心的問法是:不問我們認識了什麼對象,而問認識本身如何成為可能——他叫這作「可能性條件」。那些文章說聖靈「改變的不是你看見什麼,而是你如何可能看見」——「如何可能看見」對應的就是康德的「可能性條件」。保羅說聖靈叫人看見十字架是神的大能,他們說聖靈改變「可見性條件」——聽起來更深,實質上是把聖靈具體的做工變成了一個哲學操作的概念。
第三是新柏拉圖主義。「參與」(participatio)這個詞來自新柏拉圖主義的「分受」學說:受造物不是自足的,而是「分受」了更高的存在。激進正統把這個哲學概念套進三一神學裡,說父是源頭,子是內容,聖靈是施行者——聽起來很像三一神學,但它的骨幹是新柏拉圖主義的「分受」結構,不是聖經自己講的三一啟示。
它怎麼操作?
激進正統的操作方式有一個固定套路:第一步,把聖經具體的、歷史的內容轉譯成哲學概念;第二步,用哲學框架重新組織這些概念;第三步,宣稱這個框架才是真正深刻地理解了聖經。
舉例。保羅說「我定了主意,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保羅的意思是救恩的信息只有這一個內容,他刻意放下其他一切。激進正統把「知道」重新定義為「參與性存在關係」,把一個關於信息內容的宣告轉成了一個關於認知方式的哲學命題。保羅說「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這是一個真實的人真實的狀態。激進正統對此隻字不提,因為他們的框架裡沒有人的軟弱的位置,只有「認知結構的重編」。保羅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一17)——保羅說的是他選擇不用某種方式傳福音,免得人信錯了對象。激進正統把這轉譯成「認識論權限的剝奪」——一個牧者對羊群的誠實交代,變成了一場哲學革命。
這不是在解經。解經是讓經文說它要說的話;這是讓經文說你想讓它說的話。
為什麼危險?
危險不在於這些人用的詞太深奧,而在於他們用這些詞所做的事:更改了福音的內容。
當十字架從「神的兒子擔當罪孽、成就救恩」變成「解釋的發生地」和「認識論的斷裂點」,福音的內容就被替換了。當「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從信靠一位為你死而復活的主變成一種「參與性存在關係」,信心的對象就被替換了。當聖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工作變成「可見性條件的改變」和「認知結構的重編」,聖靈工作的內容就被替換了。這不是用不同的語言說同一件事——這是用不同的概念替換了聖經所說的事。
更陰險的是它的效果。讀完這種文章的人,如果沒有哲學訓練,他不僅看不懂,還會覺得自己不夠「深」,覺得自己需要學更多哲學才能理解福音。保羅用軟弱戰兢傳講,正是為了讓最卑微的人也能信;這套東西用存在論結構傳講,結果只有受過哲學訓練的人才能「懂」。一種讓人覺得需要哲學才能理解福音的教導,和一種讓人直接面對基督的教導,它們的差別不是風格的差別,而是方向的差別——一個引人歸向基督,一個引人歸向體系。
而且這套東西有一個無法迴避的矛盾:它對「高言大智」的批判,所使用的方式本身就是高言大智。用「存在論結構」、「認識論權限的剝奪」、「三一啟示的整體展開」來分析保羅為什麼不用高言大智——這就是以人的思辨體系來處理保羅刻意不用思辨體系這件事。一篇解釋「為什麼不用高言大智」的文章本身就需要高言大智才能理解,這篇文章自身就構成了對它所論述之原則的違反。
聖經怎麼說?
聖經的啟示方式不是「存在論結構的遞進」,而是神說話,人聽見,就俯伏。以賽亞看見主的榮光,是因為神向他顯現了(賽六1)。彼得認出耶穌是基督,是因為天上的父指示了他(太十六16-17)。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復活的基督,是因為榮耀的主從天上對他說話了(徒九3-6)。神主動說話、主動顯現、主動做工,人就俯伏、就相信、就傳講。這不是一套哲學,這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人遇見了活生生的神。
保羅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他說:「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他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他說:「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這些話不需要「存在論結構」來支撐,不需要「認識論權限」來深化,不需要「三重遞進」來升維——它是神的話,而神的話不需要人的哲學來幫它站穩。
以賽亞書二十九章十四節說:「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這話不僅適用於哥林多的修辭學家,也適用於一切試圖用自己的體系來承載神啟示的人——無論那體系叫修辭學還是叫存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