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一段,我想用你们比较熟悉的语言,介绍一下倪柝声、李常受笔下常出现的“四个 L”:Love(爱)、Life(生命)、Light(光)、Lampstand(灯台)。你们可以把它们想成一条属灵链,而不是四个分散的主题:爱是起点,生命是内容,光是彰显,灯台是形态。
先说 Love。你们在改革宗传统里,对“因信称义”之后的“爱神、守诫命”非常熟悉,通常会把爱视为重生后必然流出的伦理倾向。倪李不否认这一点,但他们非常刻意把启示录二章的“起初的爱”放在召会论的最前面:一个教会若失去对基督本人的起初之爱,甚至可能保守了许多正确的教义和工作,却已经临到“灯台将被挪去”的边缘。所以,“爱”在他们那里不仅是德行,更是召会有没有资格作见证的首要标记。
接着是 Life。你们习惯在“称义-成圣-得荣”的框架中说生命:圣灵在选民里工作,使我们在恩典之约中更新、成圣。倪李会用你们不太习惯的词:“生机”。简单说,他们把“真理的法理面”与“生命的生机面”并提:同一位三一神,一面在客观启示中向我们说话,一面在主观生命中分赐到我们里面。生命不是抽象属灵能量,而是复活基督自己,借着灵住在信徒灵里,作我们里面的一切实际。这一点你们可以类比为:把“与基督联合”的位格性含义大幅放大到经历层面。
第三是 Light。传统上你们谈“光”,多想到道的启示、良心的光照、圣灵使人知罪。倪李会说:“生命就是人的光。”意思不是否定你们所说的,而是把光紧紧扣在生命的运行上:生命一进来,就产生光照;越活在里面的人(灵里),越有对罪、对己、对身体、对神经纶的细腻光照。他们经常谈“被光照而对付”,用以解释成圣与变化的过程。你们若从“内住的基督、律法写在心版上”的角度来看,其实并不陌生,只是他们的语言更经验化。
最后是 Lampstand。这里差异就更明显了。典型改革宗会说,真教会的记号是:真道纯正地传讲、圣礼正确地施行、纪律忠实地执行;灯台是教会作为“福音与真理之光”的象征。倪李当然也讲真理,但他们会直接说:灯台就是一个地方召会本身,是神圣生命团体彰显的形状——金表征神性,一块锤成表征基督身体的独一与受对付,七灯表征灵的丰富照耀。爱主的人,享受主作生命,活在光中,并且被建造在一起,就在一个城里形成“灯台”的实际。反过来,若失去起初的爱,不在生命里、不在光中,主就说要把灯台挪去:不是教会制度解散,而是从主眼中失去见证的资格。
如果把这四点放在一起,你们可以这样记:在倪李的语境里,“Love”不是温情的附属品,而是召会存亡的第一条件;“Life”不是附属于教义之后的一般“属灵状态”,而是三一神作到人里面的生机;“Light”不只是认知的开窍,而是生命运行的即刻显明;而“Lampstand”则不是一个抽象符号,而是地方召会具体被建造成的团体见证形态。这样来看,他们和改革宗并非处处对立,而是从一个非常经验与生机的角度,重新排列了你们熟悉的几个要素,把“爱-生命-光”收束到一个强烈教会论的图像上——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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