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神学对比。李常受的“神圣分赐”与路德宗、加尔文宗等传统新教的主要差异,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传统新教侧重于“地位的改变”与“道德的改良”,而李常受侧重于“生命的更迭”与“本质的调和”。
以下是详细的对比分析:
1. 称义(Justification):法律判决 vs. 法律前提
在称义的看法上,双方虽然都坚持“因信称义”,但侧重点不同。
* 路德宗与加尔文宗(法理称义):
强调这是一个法庭式的宣判(Forensic Justification)。当罪人信主时,上帝将基督的义“归算”(Impute)给罪人。就像披上了一件洁白的袍子,虽然里面的人还是罪人,但在神眼中已被视为义。
* 李常受(法理为生机):
虽然他也承认法理救赎的重要性,但他认为称义只是一个过程的开始。称义的目的是为了“生机拯救”扫清法律障碍。他认为如果只停留在称义,就像是一个被领养的孩子在法律上改了姓,但血管里没有父亲的血。
2. 成圣(Sanctification):道德进步 vs. 代谢变化
这是差异最明显的地方。
* 传统新教(渐进式成圣):
* 路德宗: 强调“同时是义人又是罪人”,成圣是人对恩典的回应,不断悔改。
* 加尔文宗: 强调圣灵的引导和律法的第三功用(作为生活的准则),使信徒在道德行为上越来越像基督。
* 李常受(新陈代谢的变化):
他认为成圣不是“行为改良”,而是**“新陈代谢”**。
* 他常举例:一个人的脸发青,不是靠涂胭脂(外在行为改良),而是靠吃营养的东西,让血液成分改变(内在分赐)。
* 过程: 通过神圣分赐,神圣的元素不断加进来,将人老旧的天然元素置换出去。最终,人不仅仅是“变得好”,而是“变得神”。
3. 神与人的关系:契约 vs. 调和
* 传统新教(创造者与受造者的界限):
极其强调神与人之间本质的鸿沟。人永远是受造者,成圣是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并反映神的荣耀,但人绝不会在性质上与神混合。
* 李常受(神人调和 – Mingling):
他提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调和。他认为神与人要像水和酒、油和面一样调和在一起。这种调和不产生第三种性质(保持神性和人性),但两者密不可分。
4. 核心对比表
| 维度 | 路德宗 / 加尔文宗 | 李常受(地方教会) |
|—|—|—|
| 主要比喻 | 法庭(法官与被告) | 园艺/进食(接枝与消化) |
| 义的来源 | 基督之义的“归算”(外添的) | 神圣生命的“注入”(内在的) |
| 成圣动力 | 圣灵的感动与律法的遵行 | 神圣成分的新陈代谢置换 |
| 救赎终点 | 罪人得救,进天堂见神 | 神人调和,成为新耶路撒冷 |
| 神人界限 | 绝对区分,人反映神的形象 | 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非神格) |
5. 关于“神化”(Theosis)的微妙联系
有趣的是,李常受的思想在某些方面与**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y)**的“神化”教义(Theosis)更为接近,而远离西方新教的法律框架。他认为西方神学由于过度受罗马法影响,把救赎看成太多的法律手续,而忽略了《约翰福音》中所强调的“生命”的有机联系。
总结
简单来说,如果把救赎比作搬家:
* 传统新教:侧重于你拿到了新房子的产权证(法理),并学习如何在新房子里做一个守规矩的居民。
* 李常受:侧重于你住进房子后,房子里的装修和空气(神圣成分)完全渗透进你的身体,让你整个人从生理结构上适应并属于这个新家。
这种思想虽然在追求敬虔生活上极具动力,但也因为弱化了神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导致了历史上许多主流神学家的忧虑。
你想了解为什么他会认为“呼求主名”和“祷读”是实现这种生机分赐的最快途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