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约—法庭轴”来看,可以给学生一段简短但有牙齿的评价,各点都能直接连回你前面那张三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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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圣约—法庭轴看倪柝声:有可补接点,也有结构性空白

**优点(从这条轴能被“接上”的地方):**
– 对“客观救恩”的基本敬畏还在:倪并没有否定十字架的代赎与基督客观工作,只是没有系统化为“约—法庭”结构,这让他仍大致留在福音派大框架之内,可以与经典圣约神学对话,而不必从零开始互判异端。
– 强调“成圣/生命”的一侧,为圣约—法庭传统补一条“经验导向”的线:他逼你承认,若只停在“地位称义”而不谈十字架如何实际破碎外面的人、释放里面的灵,圣约—法庭神学在灵修与操练上会显得单薄。
– 人论与十字架实践可以“嫁接”进改革宗灵修:三元人论虽有争议,但他对“天然人被十字架对付”的敏感,可以在经严格筛选后,成为圣约传统灵修神学的一个有益提醒——不要只在法庭上为义,也要在日用生活中死而复活。

**缺口(从这条轴看比较致命的短板):**
– “称义”与“成圣”的区分相当模糊:倪的讲论中,十字架的客观代赎与主观破碎往往缠在一起,说“罪得赦免/人被救”时,很容易立刻过渡到“生命长进/更属灵”,这在法庭轴上削弱了福音“宣判维度”的清晰度。
– 救恩结构偏向“经验路程”,不利于“罪人如何在神面前被一劳永逸地算为义”的法庭问题被正面回答:学生容易被引导去问“我经历到什么程度了”,而较少被稳固在“我是否在基督里已被宣判为义”。
– 教会真伪的判断,更多依赖“属灵程度/生命味道”,而不是“是否忠于福音、是否按圣经施行道与礼”,这在圣约—法庭轴上易导致:
– 把属灵风格当作真教会记号,
– 对“道纯正但风格不同”的群体不容易有稳定的教会论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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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圣约—法庭轴看李常受:经纶高度一体化,几乎挤掉法庭结构

**优点(从这条轴勉强还能肯定的一面):**
– 强烈的“整体救恩叙事”意识:李把救恩放在“永远经纶—基督成就—圣灵应用—召会—新耶路撒冷”大叙事中,比起只讲“个人得救票”的窄化福音,更有“圣约历史/救赎历史”的视觉宽度,只是换了一个“经纶”话语体系。
– 对律法主义与“道德宗教”的强烈反感:经纶化解经持续攻击“传统敬虔、自义、宗教”和纯道德式的报应观,这与圣约—法庭传统对律法主义的批判在方向上是相通的(虽然路径不同),提醒教会:
– 不能把基督教还原成“做好人得福”的宗教。

**缺口(从圣约—法庭轴看几乎是结构性“断层”的地方):**
– 十字架的法庭维度几乎被“包罗万有之死”吸收:在李的讲论中,十字架主要是“了结旧造、释放生命、为分赐开路”,而极少严肃处理“上帝在公义中如何以基督为代表审判罪人”,导致:
– “罪”从“在圣约之下的罪行”退化为“妨碍神分赐自己的旧造成分”,
– “救恩”从“在法庭上被宣判为义”退化为“在经历中被加工成神人”。
– “称义”不再是结构主轴,而被混进“生命变化/人成为神”的过程:这在圣约—法庭轴上意味着:
– 罪人如何在神面前得以站立的根基,不再是清晰的法律宣判,而是一个长程“被加工成神人”的过程;
– 这不但模糊了福音与成圣的界限,也削弱了“信心只因着基督就得称义”的安慰与确定性。
– 神公义与约的正当性问题被经纶逻辑盖过去:
– 在约伯记/受苦等议题上,神的一切作为被立即解释为“为着经纶、为着分赐自己”,而不是先在“约—审判—公义”的结构中被检验;
– 在圣约—法庭轴上,这容易产生“神可以为了更高的经纶目的而绕开自身约言约法”的印象,削弱圣经中对神公义与信实的强烈坚持。
– 教会与边界不再依据“福音与约”,而依据“经纶水流与立场”:
– 在圣约—法庭传统中,真教会的边界由福音与圣礼定义;
– 在李的系统中,实际操作层,边界更多由“是否在主恢复/地方立场/同一说话”决定,这在法庭轴上意味着:
– “是否在特定经纶系统里”事实上取代了“是否忠于福音”成为判断标准之一,甚至优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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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给学生的一个简短结论句(可写在讲义最后)

你可以这样帮学生将之内化:

– 从“圣约—法庭轴”看,倪的难处在于“称义不够清晰、成圣过于经验化”,但仍大致在福音派的广框架内,可被圣约神学补正与嫁接;
– 李则是把“经纶/神人调和”放到如此高的位置,以至于几乎掩盖了圣约—法庭的核心结构:十字架的代赎、公义的满足、称义的宣判与教会边界的福音性,从而在神学深层产生了一个“经纶取代福音裁决权”的张力。

Sources